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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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橙乡文化城市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信丰县橙乡文化城市市政道路(桃江路)工程发包单位:江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单位:江西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01506—01-1-信丰县橙乡文化城市市政道路(桃江路)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江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江西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肖艺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信丰县橙乡文化城市市政道路(桃江路)工程1.2工程地点:信丰水东1.3工程内容: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及绿化等工程1.4承包范围:施工图规定以及甲方认定的内容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条款;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4.工程量清单;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1发包人工作1.协助将施工所需水、电、在签订合同后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程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签订合同后2日之内由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现场交验;3.在签订合同后,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单位、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4.负责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报监;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除上述事项之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发包方协调的其它事项,发包方要予以配合,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_-2-3.2承包人工作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3.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约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竣工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应相应追加特殊措施保护费;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施工中发包人已明示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破坏的赔偿费用;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除上述事项之外,有关工程施工方面其它事项。四、工期4.1工期开工日期:2015年7月15日,竣工日期:2015年10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5个有效日历天。4.2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竣工。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3-五、质量5.1工程质量5.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5.1.2工程施工和质量标准评定依据的标准、规范:(1)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2)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5)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6)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7)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设部建城[2002]221号)5.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每一道工序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需经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5.3工程试车工程试车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5.4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一套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一套竣工图。5.5质量保修具体保修项目内容、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6.1合同价款及调整6.1.1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壹仟贰佰万元(小写:12000000元)。-4-6.1.2本工程按甲方认定的工程量数据计算,执行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计取综合管理费率22%计算,材差不计取管理费只计取营业3.413%;市政道路管网按施工图计算套用标准取费。其它说明:所有有关工程结算的资料签证按甲方的规定程序办理签字、盖章等。所有现场签证、零星点工(普工按100元/工日,技工按150元/工日计)、设计变更及甲方工程部下发的工程修改通知等按本条第1款执行。6.1.3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原因引起的价款变更、追加,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执行。6.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乙方在订立合同时自愿交纳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15日内返回乙方。不计任何利息。2、本工程工程总价款的70%以桃江龙城小区5#楼房屋价款抵扣,余下的30%(含以下涉及的5%质量保证金在内)于本工程量过半后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按适当比例付进度款。抵扣单价按本公司售楼明示的销售价,具体抵扣房号详见附表。3、承包方所抵房屋,目前统一在销售部销售,销售款由发包方待工程进度返还给承包方。所有工程款必须开具有效建安税票。6.3竣工结算6.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6.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以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余款经双方确定工程竣工扫尾工作正式完成确定后二个月内结清支付。6.3.3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本工程质量保修书协议约定内容执行。七、违约、索赔和争议-5-7.1违约7.1.1发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7.1.2承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7.2索赔合同当事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被损害方可在事件发生28天内向对方提出索赔。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送达对方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索赔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7.3争议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请有关法定部门调解;调解失败,共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它8.1合同解除8.1.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8.1.2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8.2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订立时间:2015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江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3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_江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江西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肖艺刚)________为保证__信丰县橙乡文化城市市政道路(桃江路)工程_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由承包方承担。_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道路工程贰年;2.地下污水管线贰年,地下雨水管线贰年;3.桥梁工程/年,地下桥涵工程/年;4.地下人行通道/年;5.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它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双方约定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内容的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保修范围内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双方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发包人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五、其它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法人或代表人:法人或代表人:________年月日3附表一、抵扣房具体房号以销售部销控表的编号为准,如下:暂定1701、1702、1703、1704;1801、1802、1803、1804;1901、1902、1903、1904;2001、2002、2003、2004号共计16套房。特注明:若本工程结算价款有增减,以上抵扣房数量协同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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