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240米烟囱检修平台检查维修防腐发包单位:黑龙江公司承包单位:盐城华夏高空建筑防腐维修有限公司2014年06月14日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黑龙江公司承包方(乙方):盐城华夏高空建筑防腐维修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工程合同。一、工程名称:大唐七台河电厂一座240M烟囱检修平台检查维修防腐二、工程地点:黑龙江大唐七台河电厂厂区内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四、工程范围:1、对240米烟囱三座检修平台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部位要拍照,以供甲方研究并存档。2、对标高180米检修平台进行维修,即三块护网板安装修复。3、对180米检修平台修复部分进行一底一面防腐,底漆采用红丹防锈漆,面漆采用中灰调和漆漆。五、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元整(万)本合同价款包含了完成工作内容的全部劳务费用,不含税金,但必须提供施工单位的现金收据。六、工期:1、开工日期约为6月20日,工期约为5日晴天。2、在履约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3、若甲方有特殊要求,6月25日前竣工,但为保证施工质量,主体形象工程必须在6月25日竣工。其它防腐可后延,但必须在规定工期内。七、工程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2、施工单位必须保证修复部分竣工后三年内不再发生腐蚀、脱落、剥离现象,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八、工程款支付及结算1、甲方将工程款按本合同条款规定以现金方式划入乙方账户,并以乙方现金收据为结算依据。2、甲方在完成签订工程合同及技术协议后,施工单位人员进场后三日内付30%工程款作生活之用,烟囱施工完工后付40%,工程竣工验收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九、双方责任:甲方:1、委派一名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一些相关协调(如脚手架及一些零小工具、电缆、电焊机的配合等)。2、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生的错误,提出意见。3、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结算手续。乙方:1、在工程开工之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安全协议。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凡施工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施工、均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3、委派一名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5、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6、竣工验收后须将场地清理干净,施工单位人员须在三天内撤离现场。十、工程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双方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后生效。十一、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1、在合同生效后,单方面违反合同,每天按工程总价的1‰违约及处罚给对方。2、乙方遇到不可抗力的损失、提有关部门裁定。3、如有其他约定跳跃,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4、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十三、本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经结清工程款后终止。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单位全称: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开户行及账号:开户行及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