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危险品事件应急救援第一节危险品基础知识允许空运的危险货物的种类及其运输条件,在国际民航组织(ICAO)《航空安全运输危险货的物技术规程》《文件9284》中均有说明。这份文件,遵照附件18—《航空安全运输危险货物》中的条款,要由缔约国付诸实施。对航空运运输危险货的全部详情,应参照该技术规程。根据该技术规程的条款,有些种类的危险运输时会造成极大危险,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空运。其它危险较小的物品,虽然通常是禁止空运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根据“豁免”条款可以空运,不过,须径所有缔约国的专门批准。在通常允许由航空运输的那些危险货物种类中,只有危险程度相对货物才可能由客机运输,而危险程度较大的货物,规定只能由货机空运。危险货物的定义危险货物是指在空运过程中,能够对健康、安全或财物造成重大风险的那些物品或物质,技术规程要危险货物分成9级。1级炸药2级气体压缩的、液化的、压力下溶解的或强力冷冻的3级可燃液体4级可燃固体易于自然物质,与水接触时,会放出可燃气体的物质5级氧化物质;有机过氧化物6级有毒的和传染性的物质7级放射性材料8级腐蚀性物质9级各种各样的危险货物,亦即在空运期间,呈现不属于其它各级的一种危险物品或物质。例如磁化的材料;乙醛氨;可膨胀的聚苯乙烯小珠。包装件的标志和标牌危险货物的包装要按技术规程列出的条款,标出危险货物的正确的运名称,以及对应的编号,这是四位数字的编号,用业识别所过的物质,包装还要求带有一个或多个危险标牌,这些标牌的形状为100毫米x100毫米的正方形,有明显和符号和颜色,这此雹装腔作势上的标志和标牌使紧急应答人员一看就知道危险的性持,可能运的是什么样的危险货物。运输文件该技术规程要求,当危险货物交付空运时,托运人必须向航空公司提供一份运输文件,内容涉及有关被托运危险货物的某些信息,其中包括正确的货运名称、危险级别或小类序号,所托运货物的联合国编号其附带的风险,根据这份文件,航空公司要给机长准备一份通知书,告知他机上危险物的危险性的有关信息,以及危险货物安放在机内的位置。此通知书必须在飞机离港前尽可能早地交给机长,并且必须在飞行中便于迅速查阅。万一在飞行中发生紧急情况机长应发出的信息如果在飞行中发生紧急情况,机长应将机上有关危险货物的情况告知相应的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以便通知机场当局以及救援和消防部门。如果情况允许,所通报的信息应当包括正确的货运名称、危险级别和附带的风险,对1级的相容性属类和每种危险货物的数量,以及它们在飞机上的存放位置。如果不可能提供详细的信息,只要通过无线电告知危险货物的联合国编号,就可知道机上所载的是什么危险货物。第二节危险品污染的处置要求机场地区发生有毒有害危险物品泄漏、污染或扩散等紧急事件时的应急救援工作。危险物品的种类及污染对象:危险物品的种类包括:爆炸物、放射性物质、易燃和非易燃压缩气体、易燃和可燃液体、易燃的固体、氧化物、有毒物质、腐蚀剂病因原体、腐烂物等。危险物品污染对象:人员、航空器、货物、机场建筑物、水源及其它设施。发生危险物品污染事件的种类:1.航空器失事或地面事故造成的危险物品泄漏或污染。2.危险物品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泄漏或污染。3.危险物品交运过程中造成的泄漏或污染。救援人员救援时应穿戴特殊防护服装及防毒面具;在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前,不得擅自进入污染区,并应处于上风口;及时营救受害者并提供帮助;在专业人员的协助下,及时用毛毯等物品覆盖或包扎受害者,以减少传播和污染;及时将受害者送院治疗;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控制危险物品的污染,防止扩散。主要有以下内容:(1)对装有放射性物质或化学物质等危险物品的器具、包裹和集装箱等进行有效的隔离;(2)发生危险物品泄漏或污染时,及时将现场可能遭受污染的人员疏散到污染源的上风口进行隔离;(3)受污染的车辆、设备及其它物品,应接受专门消毒处理;(4)受污染的食品、饮料及烟草等物品,按有关规定处理;(5)受到污染或辐射的人员,须接受专门检查与治疗。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及时对遭受危险品污染的物品及相关区域进行清理。救援人员救援结束后必须接受检查,做好自身防护,。救援中的信息传递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场指挥中心在向相关救援保障部门传递信息时,须传递下列内容:(1)航班号、机型(涉及航空器时);(2)预计到达时间(或当前停放位置);(3)危险物品的种类、存放位置和数量等;(4)其它有关情况。机场公安局接到机场指挥中心的通知后,立即通知有关专业协同单位到场组织救援工作,并及时通知驻场武警部队参与救援。航空器营运人及其代理人在接到机场指挥中心及有关部门的通知后,及时核对情况,并及时将承运的危险物品泄漏情况(种类、数量及人员有无受到伤害等)报告机场指挥中心。其它部门在发现危险物品(特指航空煤油、汽油及天然气等)泄漏情况时,除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外,须立即报告机场指挥中心,并说明危险物品种类、地点、影响范围等。第三节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华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1.华北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接到管制区域内(指空中或地面)航空器所载危险物品发生泄漏的紧急事件时,须及时将紧急事件情况通报机场指挥中心。2.及时了解机长意图和所采取的行动,并将了解到的情况及时传递给机场指挥中心。3.将了解到的地面救援准备情况及时传递给机组。4.指挥航空器优先从36L/18R跑道着陆,并滑行到C滑行道北端指定位置。5.若航空器在本场,指挥其它航空器进行避让。6.与机场指挥中心保持通讯联系,及时掌握地面救援情况。7.详细记录工作情况。应急救援总指挥1.接到机场指挥中心的报告后,迅速赶赴紧急事件现场。2.根据紧急事件情况(航空器在空中或在本场),确定救援行动方案。3.组织、指挥紧急事件现场各部门的救援工作。4.发布救援行动结束指令。机场指挥中心1.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后,按信息通知程序及时通知相关救援保障部门。2.迅速赶到紧急事件现场或航空器预定停放位置设置指挥点,并竖起有“机场指挥中心”字样的橙色旗帜。3.根据紧急事件情况,及时通知国航货运部提供探测设备。4.在应急救援总指挥到达紧急事件现场前,指挥中心主任负责指挥、协调现场的救援工作。5.协助应急救援总指挥组织、协调紧急事件现场救援保障工作。6.根据紧急事件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关闭机场内某些区域,并向华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提供《航行通告》资料。7.若该航空器准备在本场着陆,保持与华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的通讯联系,及时获知航空器的飞行动态及机长意图,并将地面救援准备情况通报给华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8.若航空器在本场发生危险物品污染,及时通知华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站坪管理部门疏散现场附近的其它航空器。9.负责收集、汇总救援工作中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并填写应急救援事件记录单。10.根据应急救援总指挥的指令,向救援保障部门下达救援结束的指令。机场公安局1.接到机场指挥中心通知后,立即组织警力,迅速赶赴紧急事件现场布置警戒范围。2.到达紧急事件现场后,公安指挥官应立即向机场指挥中心报告到位情况。3.根据应急救援总指挥的指令,及时通知核工业部401所到场参加救援工作。4.根据应急救援总指挥的指令,及时通知驻场武警部队到场协助警戒。5.在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公安指挥官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救援及警戒工作。6.在协同专业人员划定的有效安全距离外,确定警戒范围,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应急通道畅通。7.协助专业人员,对紧急事件现场及污染物进行清理。8.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9.接到机场指挥中心救援结束的指令后,方可撤离现场。10.详细记录工作情况。机场医疗急救中心1.接到机场指挥中心通知后,立即组织救护力量,迅速赶赴紧急事件现场。2.到达紧急事件现场后,医疗指挥官应立即向机场指挥中心报告到位情况。3.根据应急救援总指挥的指令,及时通知机场检验检疫部门参与救援工作。4.在划定的安全隔离区外进行救护工作,对于需送院治疗的受害者进行登记、注册。5.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救护工作进展情况。6.在专业部门协助下,对参与救援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并登记备案。7.救援工结束后,及时将医疗救治情况报告机场指挥中心。8.接到机场指挥中心救援结束的指令后,方可撤离现场。9.详细记录工作情况。航空器营运人及其代理人1.接到机场指挥中心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及相关救援设备迅速赶赴紧急事件现场;若信息来自本部门,应及时将紧急事件信息报告机场指挥中心;涉及国际航班时,及时通知海关、边防等部门。2.若涉及航空器时,须立即将该航空器的有关信息传递给机场指挥中心,包括:(1)航班号、机型;(2)携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存放位置;(3)其它有关情况。3.若在其它场所(仓库、运输途中)发生危险物品泄漏事件,应将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等有关情况报告机场指挥中心。4.在应急救援总指挥领导下,指挥本部门的救援工作。5.根据机场指挥中心指令,组织人员及设备参与救援工作。6.在专业人员到达紧急事件现场前,参与救援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现场进行营救工作。7.协助机场医疗急救中心对受害者进行隔离、转移。8.协助专业人员对航空器进行处理,并拖曳到指定地点停放。9.救援工作结束后,参与救援工作的人员须进行检查,车辆须进行专门处理。10.协助专业人员对航空器或相关场所进行清理。11.接到机场指挥中心救援结束的指令后,方可撤离现场。12.详细记录工作情况。驻场其它部门1.武警部队接到机场公安局通报后,立即派遣官兵赶赴紧急事件现场,配合机场公安分局对现场进行警戒,并检查出入现场人员及车辆的证件。2.驻场其它部门在接到机场指挥中心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及相关设备,原地待命或赶赴紧急事件现场参与救援工作。3.各部门应保持与机场指挥中心的通讯联系,并依据指令开展工作。4.参与救援的各部门人员须注意自身防护,救援工作结束后,参与救援工作的人员及设备应接受专门检查。5.各部门在接到机场指挥中心救援结束的指令后,方可撤离现场,并详细记录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