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法主讲人:王学先大连理工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学习目的和方法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法学和哲学理解法律原理分析案例3第一章私法的原则法的价值和作用私法及其原则法的渊源4第一节法的价值和作用一、法的定义自然法观点对法的理解实在法观点对法的理解6第一节法的价值和作用二、法的价值1、秩序(结构有序、过程可控和结果可预测)2、正义(分配正义和诉讼正义)7第一节法的价值和作用三、法的作用1、指引作用-给人们的行动指明方向2、预测作用-对国家态度的预测社会成员间互相预测3、评价作用-国家依法评价社会成员的行为8第二节私法及其原则一、公法和私法的划分1、划分标准—公共利益及其判断2、划分意义—适用不同的法律原则“私”的法律含义案例:“私了”的凶案案例:小辛的劳动合同9第二节私法及其原则一、公法和私法的划分3、困难和方案案例:康隆商行的担保10第二节私法及其原则二、私法的范围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2、商法:调整商事(经营)主体间财产关系的法。3、问题(1)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2)英美法系中的商法(2)经济法问题11第二节私法及其原则三、私法的原则1、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2、意思自治3、诚实信用案例:“大棒”之争讨论:私法原则与道德准则12第三节法的渊源(形式)一、制定法1、定义主权国家根据法律程序制定的行为规范13第三节法的渊源(形式)一、制定法2、具体形式:(1)宪法—根本法,法律之母。(2)法律—立法机关制定的法。(3)行政法规—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4)地方法规—省级权力机构(包括较大的市)制定的法。(5)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的部委等)和地方政府规章(省及较大的市)。14第三节法的渊源(形式)一、制定法3、问题讨论法律透明度问题法律编纂问题15第三节法的渊源(形式)二、习惯法1、习惯:长期实践所形成的通常做法2、习惯法:习惯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承认习惯法是逻辑的必然和实践的要求案例:担保函上的签章案例:三菱卡车16第三节法的渊源(形式)二、习惯法注意问题:(1)与成文法的关系(2)自愿选择适用(3)法律效力的思考案例:司机的签字17第三节法的渊源(形式)三、判例法1、判例:法院判决所形成的先例。2、判例法:承认法院判例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案例:DES药品18第三节法的渊源(形式)三、判例法3、中国的实践:事实上的存在二审终审制的影响最高法院判例的影响本法院的协调案例:迟到的货轮案例:被骗卖的房子19第二章民商法基本制度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20第一节民事主体一、主体问题的意义1、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1)法律关系:因法律调整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法律事实: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案例:车祸引起的工伤案例:辛普森案21第一节民事主体(3)法律行为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行为。作为与不作为:举证责任问题案例:谁承担被注销企业的债务?22第一节民事主体2、主体的意义主体: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主体对整个法律关系有绝对影响实践中极易出现错误案例:项目经理的诉讼案例:1100吨玉米买卖合同23第一节民事主体二、自然人1、自然人:基于自然出生而存在的人。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1)一律平等;(2)始于出生,终于死亡;(3)不能被限制或者被剥夺。24第一节民事主体3、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以自己行为设定权利义务的资格。(1)无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病。关于醉酒及其他25第一节民事主体三、法人1、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2、法人的特征(1)法人是组织;案例:卖出的复印机26第一节民事主体2、法人的特征(2)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企业法人的章程问题1)法人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法律依据。2)超越章程行为的性质和效力。3)法人超越章程行为时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27第一节民事主体2、法人的特征(3)独立承担责任案例:五花八门的逃债28第一节民事主体3、法人治理结构29第一节民事主体四、合伙1、作为企业组织的合伙2、作为法律关系的合伙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0第二节民事权利一、权利的概念本质:利益的得失形式:选择的机会案例:太平洋石油公司31第二节民事权利二、物权1、物及分类(1)动产和不动产(2)主物和从物(3)种类物和特定物32第二节民事权利2、所有权(1)定义:主体对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意义——权利意识和风险意识案例:五斤鸡蛋33第二节民事权利三、债权1、债权的概念一方请求他方为私法上行为的权利。2、债的种类(产生方式)(1)合同(2)侵权行为34第二节民事权利(3)无因管理没有法律义务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者事务,因此所支付的费用,可以请求财产所有人予以补偿。案例:配往杭州的货物35第二节民事权利(4)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他人财产,使他人受到损失,财产所有人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案例:购车款还是购房款?36第二节民事权利3、债的消灭(1)履行:债务人完成债关系的义务;(2)免除:债权人单方行为消灭债;(3)抵消:双方互负债而互相抵消;(4)混同:债权人和债务人合而为一;(5)提存:因债权人原因不能履行债务,依法律向规定机构履行,从而消灭债;(6)时效:因期满而消灭债。案例:逾期的租金37第二节民事权利诉讼时效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时间期限。关于时效中断消灭时效权利存在的时间期限38第二节民事权利四、知识产权1、概念法律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或合法持有者在法定期限内对特定知识产品享有的专有权。39第二节民事权利2、知识产权的特征(1)法定性(2)时间性(3)地域性40第二节民事权利3、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1)知识产权法(2)合同法(3)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跳槽的软件工程师41第二节民事权利五、人身权1、人格权2、身份权人身损害赔偿问题42第三节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的概念1、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当事人互相承担的责任可以自愿协商“私了”的责任43第三节民事责任二、承担责任的条件1、客观条件——未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2、主观条件——过错(过错责任原则)(1)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2)过失(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案例:受伤的小学生案例:酒店命案44第三节民事责任三、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当事人2、“不能”一词的法律理解3、法律后果及处理原则案例:运往伦敦的货物案例:停业的酒店45第三章合同法要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46第一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和合同法1、合同的性质(1)协议(2)约定(3)私法案例:借款合同风波47第一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和合同法2、合同法——中国的合同立法案例:违约金的争议48第一节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形式及效力1、合同的形式(1)口头(2)书面(关于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及公证、见证、鉴证等问题)(3)推定49第一节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形式及效力2、合同形式的效力——法律对合同形式有特别要求的意义作为要件要求:是否有效(要式合同)作为证据要求: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案例:被挂失的支票50第一节合同的订立三、合同的条款1、主要条款:影响合同成立的条款。2、示范条款:有关机构制定的供参考的条款。3、格式条款:为反复适用而事先拟定的,未与对方磋商的条款。要求:(1)应当公平;(2)单方免责或者增加对方义务的无效;(3)有争议时解释为对提供方不利;(4)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51第一节合同的订立四、程序1、要约拟与对方订立合同的完整、明确的意思表示。52第一节合同的订立2、承诺受要约人无条件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关于附条件承诺)案例:C514贸易案例:意大利进口化工原料53第一节合同的订立五、缔约过失责任1、定义签订合同过程中,因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案例:北京的合资企业54第一节合同的订立2、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约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案例:眼镜店与快餐店55第一节合同的订立六、合同代理A被代理人(本人)BC代理人(行为人)相对人(第三人)1、委托和授权案例:药厂清欠56第一节合同的订立2、无权代理(1)没有代理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终止后果:合同无效。可以追认。57第一节合同的订立3、无效代理(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代理人自己签定合同。(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其代理得其他人签定合同。(3)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案例:五台机床58第一节合同的订立4、表见代理行为人无权代理,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案例:被辞退的厨师59第二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约束力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原则上,合同只能约束合同当事人。合同对第三方约束力问题案例:牌匾之争60第二节合同的效力二、无效合同1、情形(1)欺诈、胁迫并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避法律);(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1第二节合同的效力二、无效合同2、认定3、后果关于合同部分无效问题案例:500坛榨菜62第二节合同的效力三、可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得撤销合同)1、重大误解(1)误解(标的、性质、主体、法律等)(2)重大案例:涤纶服装63第二节合同的效力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关于显失公平英美法的合同落空和大陆法的情势变更制度案例:SD大厦销售合同64第二节合同的效力三、可撤销的合同3、欺诈、胁迫、乘人之危(1)关于欺诈(2)关于胁迫65第三节合同的担保一、保证(人的担保)1、保证关系(合同)2、保证人(1)积极资格: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人可以为保证人。66第三节合同的担保2、保证人(2)消极资格:A国家机关;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C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案例:专科学校的担保67第三节合同的担保3、保证方式(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68第三节合同的担保4、保证责任(1)范围与物的担保同时存在的保证之保证责任范围(2)债的变化对保证的影响主体变化其他变化关于“增加负担”69第三节合同的担保4、保证责任(3)保证期间:按约定。没有约定,为6个月。对一般保证来说,应当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起诉债务人;对连带责任保证来说,应当在保证期间届满前相保证人请求承担责任。70第三节合同的担保二、抵押1、定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将财产用作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71第三节合同的担保二、抵押2、特征(1)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2)抵押物不转移占有;(3)变现(不得约定抵押物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4)优先受偿权。72第三节合同的担保二、抵押3、抵押物(1)范围的规定(2)限制:抵押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抵押物的价值。73第三节合同的担保二、抵押4、抵押物登记(1)强制登记(2)自愿登记74第三节合同的担保三、质押(1)动产质押(2)权利质押75第三节合同的担保四、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76第三节合同的担保五、定金一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作担保。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77第三节合同的担保五、定金注意问题:定金应当明示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78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原则1、适当履行2、诚实信用79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二、约定不明的履行1、原则合同约定不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