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志愿者服务规范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志愿者的管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更好地推动医院医务人员志愿服务,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特制定医院“医务人员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如下:第一条: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第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条:遵循医院临床诊疗规范,保证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杜绝医疗纠纷。第四条:服从医院的日常管理,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吃苦耐劳的医疗工作者精神。第五条:团结协作,严于律己,维护志愿者的整体形象。第六条:认真参加医院业务培训和其他技能学习,熟知并准确把握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标准、流程、组织联络体系、应急预案以及各项相关管理规定。第七条:与其他医院医疗志愿者、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尊重、关心和鼓励,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服务任务。第八条: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接受医院志愿服务的群众的经济负担,不得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钱物及从事营利性活动。第九条:志愿者服务期间,无论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工厂、社区均应遵守当地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把医疗质量关,确保医疗安全。第十条:服务残疾人时,坚持平等、尊重、真诚的原则,按照“一看、二问、三听、四助”的步骤,提供热情、细致、专业的服务。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期间不迟到、早退,坚守工作岗位。第十二条:积极开展医院巡诊、义诊,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健康预防、保健和宣教工作,改善当地老百姓生活饮食习惯,提高生活质量。窗口志愿者服务公约1.工作期间,严格遵守行为规范2.上岗期间,统一着装,佩戴证件上岗,做到整齐、干净、规范。3.服务期间,展现“一颗真心、一个微笑、一声您好”,认真踏实的态度完成工作。4.言行与举止礼貌要得体;老弱病残主动帮忙一把。5.欢迎对服务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志愿者服务守则志愿服务事业,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事业,是一个深受党和政府支持、深受群众拥护的事业。作为参与这项崇高事业的一名成员,应自觉执行以下守则:一、弘扬无私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名利得失。二、为社会尽一份责任,为他人送一片爱心。三、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四、急困难者之所急,帮困难者之所需。五、服从组织需要,加强团队合作。六、待人以情,待人以诚。七、尊重受助者人格,严守受助人隐私。八、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服务技能。九、通过志愿服务,提升自身素质。十、接受监督,加强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