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总结一、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回顾(一)各类伤亡事故的基本情况据统计:XX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5起,同比下降44.4%,死亡36人,同比上升20%,伤111人,同比下降33.5%,直接经济损失103.15万元,同比下降14.8%。其中:矿山事故2起,同比下降66.6%,死亡2人,同比下降75%,伤3人,同比下降2倍,直接经济损失5.8万元,同比持平;道路交通事故135起,同比下降47.4%,死亡22人,同比上升46.7%,伤93人,同比下降42.9%,直接经济损失85.25万元,同比下降11.6%;火灾事故10起,同比下降9%,死亡1人,同比持平,伤2人,去年同期为0,直接经济损失11.55万元,同比下降32.9%;国有企业1起,同比下降75%,死亡1人,同比下降80%,直接经济损失0.35万元,同比下降73%;农机生产营运事故7起,同比上升6倍,死亡10人,同期上升9倍,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同比下降33.3%。(二)一年来安监工作开展情况1、组织各单位、乡镇人员参加全国、全区、全市各类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今年以来,自治县党委、政府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为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杜绝安全生产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对国家和自治区及市委、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消极应付,政令不通的现象。积极组织县直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本县分会场参加全国、全区、全市召开的各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次;组织县直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向自治区、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专项整治检查验收汇报会议次;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季度安全生产防范重特大事故分析会议次;召开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本县发生各类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及分析会议次。并在每次会议结束后,都由县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县长或副县长根据该次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通报本县前一阶段安全生产状况,剖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又要求县政府办、监察局和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做好落实会议的督促检查工作,避免做表面文章和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发生。从而使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和工作部署及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实实在在的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到底,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2、按规定我县政府或安委会组织召开全年四个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及一般安全生产专项会议等自治县安委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XX]302号第五第的规定,自治县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本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到“三到位”。组织到位:自治县县委、县政府一直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其摆到突出位置来抓紧抓好。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年初,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转发或下发上级政府、安委会或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有关文件,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提出了具体措施,落实了责任制。组织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6号令)。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XX年度自治县人民政府与各有关部门、企业、乡镇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60份;督促工矿企业与各班组、车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84份。组织乡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事故隐患档案。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实行干部与车主、船主结对子,并与车主、船主签订有安全生产责任状,使管理的对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到个人,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第6号令)的要求,坚持每个季度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问题,县安委会的领导都能召集有关部门人员碰头开会,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措施到位:一是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事故总体控制指标,在今年2月26日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自治县人民政府分解下达了各乡(镇)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XX年度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与21个乡(镇)和30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为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全年工作计划,我们全年下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29份,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能够感受到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使企业感觉到县政府对企业服务的细致和真诚。同时,我们也通过行政与行业相结合,采取文件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生产行为,部署安全生产工作。XX年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计划安排,我们共组织了506人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9家,查出安全事故隐患163处,下发整改意见(含消防部门等)书48份,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和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更好地净化了我县的安全生产环境。三是初步开展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严格安评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对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等五个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安全准入条件,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的要求,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对辖区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评价工作,全年共评价企业23家,为从源头上严格把关,以防止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奠定了良好的基矗四是严格按照国务院302号令和“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今年我县共立案调查事故案件5起,即革步者彦村岩房采石嘲1·5”坍塌事故;委乐岩晚村级公路“2·5”安全事故;隆或金矿“3·10”放炮事故;德峨烂滩金矿点“5·7”坍塌事故;锑业公司马雄工区“8·22”运输事故。其中除委乐岩晚村级公路“2·5”安全事故中由于主要责任人工程包工头王定昌负债累累,对其经济处罚难以执行以外,其它4起事故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均得到查处,结案率为80%。五是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今年我县结合六月区、市安全生产基层服务队到我县举办的安全生产知识讲座活动中,组织了企业领导和相关人员,县直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各层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第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为我县安全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矗据统计:共培训企业领导27人;培训安全管理人员114人;培训特种作业人员20人;培训外来工、农民工300人。经费到位:自治县党委、政府领导充分认识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一致认为,如果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就无法到位,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势必造成大的损失,势必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而,县党委、政府按照区、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投入足够的经费,使之用在刀刃上。全年县财政共拨付给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专项经费25万元。使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依法行政工作得到顺利开展。3、开展五加一工作稳步推进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1)、矿山安全监管以各类小金矿和小采石场为重点,治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关闭非法的、布局不合理的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从政法、公安、国土、环保、安监、水利、武装部、工商、广电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综合执法组在涉乡镇人民政府的配合下,切实加强矿山的安全监管,制止各种违法生产的现象发生。据统计:共出动车辆87辆/次,人员1213人次进行矿山整治大行动,共收缴氰化钠541公斤,浓硫酸45斤,锌丝162斤,炸药6包,雷管242枚,微型抽水机7台,硼砂6公斤,炸封矿洞80多个,炸毁氰化池和柜液池607座(含用花条布简易构筑的氰化池),拆(烧)毁工棚264间,拆出水管1200米,遣散非法开采人员656人,依法传唤93人,刑事拘留6人。有力的打击了非法盗采者的嚣张气焰,使非法盗采矿山资源蔓延的势头得到了遏制,部分事故隐患基本得到了排除。(2)、交通安全监管一是道路交通方面,以贯彻公安部、交通部和国家安监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和百色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六条禁令》的精神为重点,对非法拼装车、非法改装车、报废车、冒牌车、无证车、非客运车辆载人以及车辆三超等系列予以查处。据统计:共检查车辆6372辆次,纠正违章668起,依法处罚268辆,暂扣车辆607辆,暂扣证照108本,查处报废、改装车6辆,卸客转运超员群众813人/次。二是水上交通方面,为避免类似去年5·21捕捞渔船沉船事故再次发生,经过去年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后,加强对天生桥库区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严格监控的同时,还加强对桠杈、者保、委乐、沙梨等涉乡的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严密监管,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据统计:共检查运输船舶275艘次,对超载旅客的船舶强制进行人员分流68艘/次130人,查处非客运船舶违章载客60艘/次,其中,对违章载客的45艘船舶业主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对15艘情节比较严重的船主,则强制拆除船舶制动装置,确保了一个井然有序的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三是农机方面,结合我县1-4月农机事故多发势头,县农机、安监等部门联合于XX年3月25日至9月底,在全县积极开展清理农机黑车非驾整治工作。据统计:共出动监控人员720人次。车辆120辆次,检查拖拉机597台,纠正违章260人,查处无牌拖拉机6台,无证驾驶59人,扣驾驶证14本,暂扣拖拉机53台,处罚110人,强制无证机手培训考试59人,强制无牌拖拉机入户6台,完成拖拉机年检597台,驾驶员年审552人,完成考试办证94人。(3)公共消防安全监管累计检查了168个单位(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96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6份,复查意见书56份,消防安全意见书78份,责令当场整改通知书58份,审核建筑工程3个,验收3个,依法查处木具加工厂2个。为认真吸取吉林、浙江两省2·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严防重、特大火灾在我县发生提供了保障。(4)、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和炮竹企业安全监管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浦北县10·4特大烟花爆炸事故的教训,开展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和烟花爆竹的运输、仓储、销售、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对从事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和烟花爆竹运输、经销的48个单位(户)的有关资质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核查,对10个仓储和使用单位进行帮助、指导其建立规范管理的工作制度,共下发了4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有效规范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和烟花爆竹经销、使用的秩序。(5)、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根据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隆林分局牵头,组织工商、教科、质监、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781户食品生产经营户、55所学校集体食堂、451户餐饮业户共1287个单位(户)。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行为和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查,未发现被检查单位有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6)、建筑施工和电力安全的整治。第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方面,对县城20多个在建工程项目(含部分私人建房在内)检查来看,各单位业主、施工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了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得到了增强,基本能遵守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管理。但业主和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资金投入普遍不够,部分工地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问题。第二、电力安全整治方面以整改不规范线路为主。今年主要是投入了县城电网整改和乡镇农网改造。城内主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