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禄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实施方案各村(社区居)委员会、驻镇各企事业单位:为了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管理,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跃上新台阶,我镇今年力争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为此,制定本创建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镇上成立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二、活动安排(一)宣传发动(5月9日——6月30日)1、召开有关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大会,宣布实施方案,宣布创建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宣布义务安全员,安排宣传内容,提出创建活动的要求、目标和任务。2、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安全生产法规。3、明确创建安全生产文明学校、示范社区、村社、企业内容,引导他们开展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拟定禄市街道社区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单位,山门口村为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创建单位,永财采石场、拦马石煤矿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单位,禄市小学为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单位。4、制定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的创建内容和标准。(二)组织实施(7月1日——11月30日)1、各村(居)委员和各部门、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职责,实行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2、落实道路交通义务员安全员、街道居委会义务安全员。各村村主任为该村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学校和企业各落实一名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和一名安全义务宣传员。3、对镇辖区内的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客运车实行登记注册,建立违章和事故登记表,创建无安全事故驾驶员和安全遵章守纪车辆。4、设立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警示牌和标语。5、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义务安全员、车主和特种行业人员进行分批分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6、坚持每月、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7、排查隐患,落实责任,坚决整改。8、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报告。三、检查总结(12月1日——31日)1、对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进行检查。2、按年初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镇所辖单位和村进行年终考评。3、召开此创建活动和安全生产年终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二00四年六月五日抄送:市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