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质量方针一、前言二、术语三、总则四、组织机构和职责五、人员培训六、文件管理七、设计图纸会审和变更管理八、施工设计管理九、采购(分包)管理十、物项管理十一、施工工艺(过程)管理十二、质量计划和试验管理十三、不合格处理及纠正措施十四、质量保证记录十五、监督检查十六、接口管理十七、对质保大纲的管理质量保证大纲的主要内容包括:a.企业的质量方针和对质量管理责任的承诺;b.企业的组织机构和质量职能;c.企业履行合同活动中涉及质量活动的管理程序和各质量体系要素的描述;d.《质保大纲》的管理。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核工业建筑安装企业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EJ/T869-1994)《质保大纲》由以下22个部分构成。1.1封面及修改版次左上角企业名称,右上角为编号,中间为标题及版次,(补充件)。1.2首页从上至下依次为编制、校核、审核、审定、批准签章栏及日期,见附录B(补充件)。1.3目次《质保大纲》的目次应列出所含各章节的题目和页号。1.4质量方针的声明质量方针的声明由企业经理(总经理)发布。宣布质量方针和对执行《质保大纲》的承诺,文字应简明扼要,声明应有经理(总经理)的签字和签发日期。1.5前言《质保大纲》前言应介绍企业概况(企业名称、地点、通讯方法、性质、规模),企业质量管理历史和现有水平概况,合同概况(合同双方、内容、性质、质量法规),《质保大纲》的概要和必要的说明。1.6术语《质保大纲》中特有的术语和概念应在本章节中列出,并按GB/T10112给出其定义与说明。1.7《质保大纲》总则1.7.1概述《质保大纲》的性质、范围、依据(技术法规、标准、图纸)、质量要求、质保或质控文件、质保分级、对各部门职责、工作程序要求、人员资格、培训、建造质量计划的责任、制定和管理、评审、程序修订、审查翻译、分包商质保大纲控制与修改原则。1.7.2规定对《质保大纲》有效性的定期审查,缺陷纠正和修改程序、原则。1.8组织1.8.1应明确管理、指导和执行《质保大纲》的组织机构图和质保系统图。1.8.2必须明确规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各部门和部门经理的质量职责、权限、施工队长(厂长)、工程师、工长的质量职责权限。1.8.3应明确质保部门的质量职责、权限、性质。1.8.4明确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单位的质量职责和权限(如试验室、焊接室、计量室、资料室、测量组)。1.9人员培训1.9.1规定所有从事建造工作对质量有影响的人员(行政领导、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组长、作业人员)根据进度接受培训的要求。1.9.2应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计划,计划要包括培训目的、要求、内容和考核取证。1.9.3应规定从事特殊工艺和关键部位操作人员的资质和培训取证要求。1.9.4应规定质保和质控人员培训、资格考试取证的要求。1.9.5应规定人员质量培训成绩纪录,考核和奖惩办法。1.10文件管理1.10.1目的和范围1.10.1.1应简明准确地叙述文件管理的目的。1.10.1.2应说明文件管理的具体范围,至少应有:a.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规程规范、设计修改、工程变更);b.合同与采购文件;c.质量保证文件以及有关质量的文件;d.施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设计、施工程序和特殊工艺程序、网络进度计划、各种资源计划);e.加工、土建安装、检查和试验中所用的规程和条例;f.材料、设备的装卸、运输、贮存和管理文件;g.专题报告;h.不符合项报告;i.其它重要文件。1.10.2文件管理程序应明确与质量有关的文件的制定和执行的管理程序,并规定各资料室的责任。1.10.2.1外部文件应规定外部来文收、发和回收作废处理的具体要求,以保证与质量有关的部门和人员都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1.10.2.2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应规定内部文件编制要求。审核批准:一般文件由主管副总经理(总工、总会)审批。涉及质保内容的文件由主管副总经理(总工、总会)审定,总经理批准。1.10.2.3文件发布与分发应明确打印、分发单传递表的签发要求。1.10.2.4文件变更的控制应明确文件变更由审核批准原文件的同一单位、人员审核批准,要在文件修改栏内编新编号。文件更改具体情况必须迅速通知有关单位人员,回收、消销、销毁废止文件应有明确的规定。1.11设计图纸会审和更改管理1.11.1目的和范围涉及设计图纸会审和施工企业根据现场情况对设计文件提出的工程变更和材料代用单的管理,及由设计单位发来的设计更改的接口管理。1.11.2图纸会审应明确会审的目的,主持单位、参加单位、工作程序、会审记录整理与签章要求。1.11.3工程变更和材料代用对施工企业提出的工程变更和材料代用必须按管理程序进行,在文件中说明变更、代用理由、除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外,还必须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签章后方可生效。1.11.4设计更改要制定设计更改的管理程序,以保证把设计更改按程序规定及时送到有关单位和人员,使物项活动能准确及时按更改后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条件施工。1.12施工设计管理1.12.1范围对施工企业在建造期间所进行的施工设计活动和对施工设计活动有影响的文件信息进行管理。注:①施工设计包括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设计、试验配合比设计、操作工艺设计等。②信息包括合同、图纸、技术规范标准、安全法规等。1.12.2施工设计策划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质保要求规定施工设计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责任和进度。1.12.3施工设计任务分配应规定承担设计和验证人员具备的资格和配备的必要的手段。1.12.4施工设计组织和技术接口应规定施工设计不同部门之间在组织上和技术上的接口,以及将必要的信息写成文件予以传递并定期评审的要求。1.12.5施工设计输入应规定施工设计输入(如地质、气象报告、现场技术条件、设计图纸、规范等)的要求,写成文件并评审其是否适当,对不完善、含糊或矛盾的要求必须会同提出者一起解决。1.12.6施工设计输出应规定施工设计输出形成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设计、计算书试验报告、施工程序等)。施工设计输出应:a.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b.包含或引用验收准则;c.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不管输入信息是否有规定);d.标出与工程主要功能质量有重大关系的设计特性。1.12.7施工设计验证应明确施工设计文件和新技术引用要有计划地进行验证,要委托给胜任人员(必要时请外部专家)并将结果签署形成文件。可采用的设计控制办法有:a.进行设计评审并记录设计评审结果;b.进行鉴定试验和证实;c.采用另外计算方法;d.把新设计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进行比较。1.13采购(分包)管理1.13.1供应(分包)商应规定供应(分包)商与本合同有关的现场物项(服务)的采购(分包)活动的范围、采购(分包)技术说明书要求,所依据的法规、标准及质保大纲、买方与供方(供应商、分包商)的责任。1.13.1.1对供应商(分包商)的评价和选择供应商(分包商)必须从质保部门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分包商)清单中选择,必须明确质保部门对供应商(分包商)评定的依据,其主要内容应包括:a.类似采购(分包)活动中的业绩和效果;b.类似采购(分包)活动中质保、质控记录的客观证据考查;c.到供应商(分包商)源地考核其技术能力和质保组成机构状况;d.对选择产品的样品进行抽查并评定。当有重大不符合项或质保大纲有重要修改时应重新评定。1.13.1.2对供应商(分包商)的监督监督通过的方法:a.审查和批准采购单要求的供应商产生的文件资料,分别由质量保证部门与技术部门负责;b.必要时由质管部门(QA)进行质量保证监督;c.由质管部门(QC)进行合格检查和产地监督、物项的接收检查。1.13.2采购计划的制订应明确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编制、审查,分发和变更管理的责任,买方对供方业绩的评价,选择供方,评标和签定合同的要求,买方进行的验证活动,不符合项的管理和纠正措施,物项或服务的验收管理、质量保证记录管理、采购大纲的监查要求。1.13.3采购技术说明书编制、审核、批准、分发应明确编制人、内容、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分发的要求。1.13.4评标和签订合同应明确评标工作程序,并要由指定人员或单位承担,评标的具体评价方面包括技术方面考虑、质保要求、研究与开发程序、供方人员的情况、供方生产能力、供方已有的业绩、采购文件要求的可替代方案、对采购文件要求的例外事项,以及担保、进度、价格、商务条款等。签订合同前必须排除评标中发现的不可接受的条件或得到书面承诺。1.13.5所购物项和服务的控制必须规定采购物项和服务控制的质量负责人和控制内容。应明确采购合同规定的签收程序、交货地点(双方同意的)、样品保存的时间。应明确对新购物项和服务的质量验证物证(质量记录、检查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的真实性和追踪性要求,并要在使用前提供给质量保证部门见证,提出对所购物项出现不符合项的处理要求和作法。1.13.6采购单的管理采购单应由采购部门编写并提交质保部门,应规定采购单的至少内容。应明确质保部门核对采购单的内容的汇签、分发程序,采购部门应制定采购单管理程序。1.13.7物项的终验收规定物项必须按采购技术说明书进行接收。1.13.8对采购要求的修改规定采购要求的修改应通过对采购技术说明书的修改,按文件管理程序进行,通过对采购单的修改通知书来实现。1.14物项管理1.14.1概述应明确管理的范围、内容、目的。1.14.2物项接收采供部门必须按采购验收程序对供应商提交的物项进行接收检查,包括物项质保资料检查保管和存档,物项装卸前和装卸后的检查、验收和拒收;应规定对检查人员的要求和对照“提货审批单”和物项技术说明书核对内容,检查完后物项接收人员和质量检查员在提货审批单上签字,当一些检查实际不能进行(例如带包装)时要注明,已验收的物项应标上“QC接收标签”不符合物项管理,审查、隔离、修理、返工、报废。1.14.3物项的标识和控制必须明确实体标识的要求、作用、标识和控制物项所需文件的保管、查阅要求。必须规定实体标识不能实行或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采取的相应方法,以防止在任何场合使用不正确或有缺陷的材料、零件和部件。应明确实体标识的标记技术要求。1.14.4物项的装卸、贮存和运输1.14.4.1应明确贮存管理的内容、目的、仓库(场地)划分及管理。1.14.4.2应明确装卸和运输管理的目的、装卸程序的至少内容,装卸运输中的标识保护。1.14.5职责规定标识和接收、装卸、运输、贮存、发放管理是采供部门的职责,使用者在使用前要对物项标识进行检查,质保部门要进行检查和监督。1.15施工工艺(过程)管理1.15.1施工工艺(过程)控制应明确施工工艺(过程)控制的目的、方法、内容、标准工作程序(施工程序)的基本构成,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过程控制的内容和责任。1.15.2特殊施工工艺(过程)控制应明确特殊施工工艺的定义,特殊工艺标准工作程序(施工程序)的主要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资格要求,对现有规范、标准没有包含或包含不全的另行要求。1.15.3成品保护规定每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责任、要求和交接手续。1.16质量计划和试验管理1.16.1概述应明确质量计划、检查和试验管理的目的、方法、范围(内容和供应商、分包商)、责任。1.16.2质量计划应明确质量计划编制目的、要求、分级、内容(工艺流程、见证点、停工点等)、审查、批准和修订程序和对列入质量计划的监控要求,要求编写质量计划编制程序。1.16.3试验大纲应明确试验大纲编制依据、内容、试验程序具体内容、试验记录的要求。1.16.4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标定和控制应明确标定和控制的目的、要求、标定管理和主要内容、标定程序的至少内容,发现计量器具、设备超出偏差时重新评估的要求。1.16.5检查、试验和运行状态的标识应明确标识的目的和形式(标记、打印、标签、工艺流程卡和检查记录等),发放和接收的物项应有标识,安装和使用中要按要求保持检查和试验状态的标识。1.17对不符合项的管理1.17.1概述应明确对不符合项管理的目的处理机构及职责,对不符合项停工通知单的批准、发放及重新开始的要求和程序,对不符合项的标识,不符合项分类的要求(不符合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