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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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按照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三大任务,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机遇”,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筹措和安排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重点项目资金落实,保持财政政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狠抓增收节支,做强做大财力基础,加大对特色产业、工业、农业园区和小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三农”、教育、卫生、社保、环保等,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理财,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目标任务根据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对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全区财政收入保持合理增长,综合分析经济财政形势,考虑增值税转型、燃油税开征、营业税调整等税收改革政策因素影响,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按高于省下达任务3-5个百分点进行安排,即增长10%,达到39534万元,力争到年底突破4亿元,达到11.5%的奋斗目标。其中:国税部门增长13%,地税部门增长12%,财政部门增长5.35%。地方一般预算支出较上年增长15%,全区年初自有总财力预计267454万元,较上年初增长22.8%,其中:中央补助收入227712万元,上年净结余208万元。三、主要工作(一)坚持科学发展主题,支持壮大经济财政实力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以工业化、城镇化、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园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投入机制,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导向,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体系,支持促进融资平台建设,做大做强地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争取落实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资金,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充分挖掘企业的潜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进一步整合支农资金,支持以高原特色农业为主的农业园区建设,实施为农民办实事工程和以农田水利设施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农业科技推广,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经济和设施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培植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农业稳定发展。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形式,加大支持转移培训的力度,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自主创业能力,促进劳务经济发展。继续支持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增强自我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加强与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项目贷款。同时,做好“以地生财”的文章,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以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发展,拓展财政增收空间。二是狠抓收入组织,着力完善税收征管的激励机制。在继续抓好财源建设的基础上,强化税源管理和监控,切实抓好税收征管质量,增强协税护税的责任意识。继续支持征管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收入征收工作。重点抓好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等零散税收的征管,力争在这几个税种上有新突破。继续摸清、跟踪了解税源企业的变动情况,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税源向外地区转移,避免税收流失。进一步完善县级税收增收超收奖励考核办法,挖掘税收收入潜力,确保收入应收尽收,从源头上杜绝“卖税”、“引税”。同时,完善地对县财政绩效考核办法,从机制上激发培植财源、发展经济、做大财政“蛋糕”的积极性。三是加强项目工作,着力促进全区财力稳定增长。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发展、藏区建设、社会事业、改善民生、发展循环经济等领域,集中精力,支持各部门加大对口厅局汇报衔接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盯住项目,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促使各类专项补助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进一步做好借力发展的文章。充分研究运用省财政即将出台的《关于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和实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加大与省财政的沟通和协调,随时掌握信息,并组织有力的班子研究信息、研究各项财政政策,准确把握建立县级最低财力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实质,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力争得到上级财政更多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促进全区财力稳定增长。四是严格综合预算,着力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以“金财”工程为依托,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把政府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招标、拍卖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鼓励盘活闲置资产和低效运转资产,让存量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和处置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扩大财政收入规模。(二)坚持以人为本,支持解决好民生问题。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加大财政对民生方面的投入,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支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今年起,省上将提高寄宿生生活费、非寄宿贫困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使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中央规定的基准定额,着力帮助解决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不足、校舍安全、取暖等突出问题。为此,各县财政要按省上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奖补机制的规定加大教育投入,并围绕农村综合改革要求,在民和、乐都两个试点县完成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的基础上,其余四县年内全部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二是支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城镇和农村居民医疗、养老保障制度,扩大城镇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支持健全以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济等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保障标准自然增长体系。支持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优抚对象抚恤和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标准。三是支持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积极安排并争取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扩大劳务输出,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确保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完善公共卫生、村级卫生室等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健全乡村卫生院(室)管理服务运转的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预防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有效减轻城乡居民负担,缓解城乡贫困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增加对计划生育的投入,认真落实好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三)坚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事业发展动力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和“保稳定、保民生、保法定支出”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和深化预算,逐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在确保地委、行署重点工作的同时,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部门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二是继续扩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认真总结地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总体要求,地区本级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直接支付的规模和范围,力争到2011年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管理。按照省“直管县”改革关于省对县财政资金直达、核算、监管的要求,加快推进县级财政改革步伐,年内实现网络化操作方式。同时,地区本级将积极稳妥地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三是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根据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管理、政府调控”的要求和《海东地区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海东地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和省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从执收项目、标准和票据管理入手,继续加大政府非税收入改革的力度,确保将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资金全部纳入同级国库和财政专户,做到应收尽收,坚决杜绝部门和单位“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发生。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涉农、涉企、教育等收费项目管理,研究建立长效、规范的治理乱收费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重点增加工程主材、专项设备以及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公共项目。加强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各部门、单位内部政府采购工作责任。五是继续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继续深化和巩固提高县乡财政体制和乡镇机构改革,认真研究化解“普九”教育债务政策,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录入、上报工作。以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为突破口,推进其他乡村债务化解试点。支持建立村级经费补助机制,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四)坚持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监管水平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建立完善绩效监督和预算评价的相关制度,扩大监督评价范围;重视绩效监督和预算评价结果运用,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加强与审计、监察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强化专项监督检查。按照省“直管县”改革的要求,地区财政将工作的重点逐步向服务和监督管理方面转移,把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作为年度检查的重点,进一步强化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及民生的各类补贴资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建设资金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把资金管好用好。继续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利用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跟踪财政资金流向,并进行有效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支出管理。为确保支出进度,地县财政从年初一开始就做到均衡支出。在依法合规、符合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拨付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年初预算已经安排的资金,尽可能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按进度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对于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尽快确定项目,及时下达。对于应急资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先拨付。严格执行经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认真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防止突破预算、随意调整支出科目和挪用财政资金现象的发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四是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和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资产配置的编制、标准和程序,坚决反对花钱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群众最需要、事业最需要、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五)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财政干部综合能力一是抓好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继续坚持和推进“从严带队、依法理财”,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精心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为政清廉、全面发展的财政干部队伍,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切实抓好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广大财政干部分析形势、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以及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二是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全局性的重大财政问题,严格按程序办事,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摆正自身的位置,把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作为做好机关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重视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增强全区财政系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重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步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切实做到关口前移,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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