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学习资料一、我国标准分类1、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质标准标准法规定:保证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执行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标准。2、强制性标准限制在以下8大范围①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②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③产品及产品生产、运输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技术要求;④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⑤污染物排放限制和环境质量要求;⑥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要求;⑦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⑧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3、GB8408-20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与其他游乐设施标准的关系GB8408-20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涉及到人体健康和人生安全,是游乐设施方面的安全标准。其他游乐设施标准当涉及到人身健康和安全时,都需遵照GB8408-20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标准的要求。二、游乐设施安全监察的法规标准体系1、目前分四个层次: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2、目前,我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最高层次的法规是《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3、我国进行的大型游乐设施的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的依据是《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三、需要掌握的知识1、大型游乐设施分级的原则和级别大型游乐设施分级的原则是:速度、高度、摆角和乘人数量。大型游乐设施分为:A、B、C三级。2、目前游乐设施分类的依据是什么?分成多少类?每类的名称是什么?目前我过游乐设施的分类主要是依据其结构及运动形式划分的。根据当前游乐设施的品种,将其分为五十类,即:转马类、滑行类、陀螺类、飞行塔类、赛车类、自控飞机类、观览车类、小火车类、架空游览车类、光电打靶类、水上游乐设施、碰碰车类、电池车类、无动力类游乐设施及其他类。如海盗船即属于观览车类游乐设施。3、纳入安全检查的大型游乐设施范围是什么?为什么这么确定?纳入安全检查的大型游乐设施范围是什么:运动的最大线速度等于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大于等于2m的游乐设施。主要从速度和高度两个参数设定管理范围,速度是考虑碰撞会引起伤害,高度是考虑跌落会引起伤害。通过这两个参数,把有危险性,会危及游客安全的大型游乐设备划入安全监察的范围,同时把危险性缩小。基本不会危及游客安全的小型设备,作为一般产品管理,减少政府的管理成本和企业经营成本。4、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施,必须设置两套独立的人身保险装置,你认为的理由,并列出几种人生保险装置。(维苏威)第一,乘坐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施,一般来说,游客所承受的加速度越大,对人身保险装置的作用力越大。因此这种装置容易产生疲劳破坏;其二,危险性越大的游乐设施,人身保险装置一旦失效,会直接导致乘客的伤亡。因此,为了提高安全可靠性,必须设置两套独立的人身保险装置。例如:1.杠、2.U型安全压杠、3.腿式压杠、4.安全带5、教育职工在生产运营中要做到哪三个不伤害?教育职工在生产运营中要做到三个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6、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7、什么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又成为一次原因,是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间上最近的原因。事故直接原因通常分为人的原因和物的原因两类。人的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如忽视和违反安全规程,违章驾驶机动车、拆除安全装置、操作失误、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未戴个人防护用品等。物的原因是指工作环境或设备、设施存在的缺陷,即“不良的环境和设备”,是指物的不安全状态,如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计不合理、材料强度不够、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采光不足、通风不良、设备超负荷运转等。直接原因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间接原因存在。8、什么是事故的间接原因?使事故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称为事故的间接原因。事故的间接原因表现为技术、教育、管理、身体以及精神的几个方面。1、技术原因。技术上和设计上有缺陷,包括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查,以及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中存在的缺陷。2、教育原因。教育培训不够,表现在作业者的安全知识和经验不足,对作业过程的中危险性和运行方法无知、轻视、不理解、训练不足、操作不熟练等。3、身体原因。包括身体有缺陷,如头晕、头疼、癫痫病、高血压等疾病,近视、耳聋等残疾,身体过度疲劳、酒醉等。4、精神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满的不良态度。烦躁、紧张、恐怖、心不在焉等精神状态,偏执、固执等性格缺陷等。5、管理原因。劳动组织不合理,管理上有缺陷,包括企业主要领导人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不强、作业标准不明确、缺乏检查保养制度、人事配备不完善、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没有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等。6、学校教育的原因。如各级教育组织中的安全教育不完全、不彻底等。7、社会历史的原因。如有关安全法规不完善,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够等。其中1~5条又成为二次原因,6~7条又称为基础原因,防止事故的根本对策,就是分析事故的原因,追溯事故的二次原因,找出、消除事故隐患的方法。9、什么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中,起主导作用的原因叫做事故的主要原因。简单讲,事故是由人和物的异常接触而发生的。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恶毒不安全行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管理上的欠缺。所以,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欠缺都会成为事故的主要原因。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是伤亡事故的第一原因,但不一定是主要原因。这是因为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产生和存在是由企业管理上的欠缺而造成的。这些欠缺,包括企业管理上的欠缺,如教育培训不够;技术上、设计上不合理等。往往导致事故的发生,是构成伤亡事故本质上的原因,或称基本原因。通过对事故基本原因的比较、分析,确定出一项起主要作用的作为事故的主要原因。相同的原理,在不同的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在某起事故中是主要原因,而在另一起事故中则可能为次要原因。在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时,必须根据事故的基本原因在事故中起的主导作用的特征来确定一项作为事故的主要原因。10、什么是事故的次要原因?次要原因是对主要原因而言的,在一起事故中,起主要作为的某项主要原因以外,其余均为次要原因。因而,次要原因可以是直接原因也可以是间接原因。也可以既包括直接原因也包括间接原因。11、怎样确定事故责任?确定事故责任,首先要做好事故调查。通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的原因。从事故发生的诸多原因中,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根据事故调查中所获取的事实材料,即可确定事故的责任。按有关人员的责任、分工和在具体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有关组织管理规定及生产、技术规程确定造成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