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期小结很快的,一学期又开始了,即将面临得是四月的统考。习惯性地回想了一下前一个学期的学习生活,不禁发觉自己平时也有蛮有点点滴滴累积起来的经验和思想,仔细归纳一下,或许也可以给自己或者别的考生一些提示吧。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至少应该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和很好的判断力。因为法律专业是一个具有很强理论体系的专业。它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培养与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化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能从事本专业工作并具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和研究能力的专门人才。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都是一些专业性很强的科目。因此,法律这门课程,对我们学生也有相当高的要求。通过这几个学期的在校学习,教师的指导以及一部分的单科考试,我对法律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也慢慢总结出了一些学习方法、学习经历和考试心得。最重要的是明确了自己学习法律的目标和方向。首先,我个人认为法律考试是一种法律理论教条性的实践化,它是在考试教材和法规汇编的基础上,依据重点法条来生硬地设计绕来绕去的题型而迷惑考生。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只要我们能够熟悉掌握教材中的知识,还有就是在上课的时候认真听课,学会避轻就重,就一定可以通过考试的。所以,虽然是自考,但在校期间的学习也是不容忽视的。其次,考试准备阶段是关系成败的关键阶段。在我复习准备考试的时候,我就问我自己,复习什么?,如何复习?,自己复习到什么份上就算可以了?我想也不外乎于:指定教材、及其它的辅导用书。那么我就必须将教材通过一遍、细过两遍、多做一些好的模拟题,这样就能做到在做题的时候心中有谱,能够以出题者的角度来审题、做题、有的放矢,这样才能有理由不怯场、在考场上保持头脑清醒。即使每个人的学习经历都不同,不过都肯定有过成功与失败。纵使是60分的界限,也并非是每个自考生都能够做到的。我的多次失败,从技术上讲,根本原因就是缺乏对法律考试题特点的深入把握,甚至可笑地按照自己的设计来复习。没有很好地吸取老师在讲课时的一些经验之谈。只有深入把握考题的特点,才能有的放失,事半功倍。我认为法律考试的特点是:三分给法律关系定性,七分熟练掌握法律规定(法条)。即法律考试题既涉及给法律关系定性的问题,更偏重于考查考生对相关法条的熟练掌握程度。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有深厚的法律理论根底,又要背下来大量的概念,会解决具体事例、问题。总之,通过在校的学习以及和同学、教师的交流,探讨,让我明白了许多学习必备的要素。它是是一个持续渐近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多久夕所能做到的,虽然分成许多单科,但要求的是能够融会贯通运用于实际案例当中。在几个学期的学习以及自己的努力下,我已经通过了一半科目的考核。这不仅给了我更多的信心,和学习上的动力,让我可以更加发奋地完成余下几学期的学习。而且也不仅仅是当初盲目遂波逐流,让我明白了自己学习的目的和方向。努力完成余下学期的在校课程,通过考试。并且要能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到实际,锻炼自己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成为德才兼备的应用型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