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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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一、反腐倡廉落实情况(80分)1、研究部署工作(4项13分)评分标准。组织召开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本系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部署、党委负责人提出工作求的5分;党委年内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纪检监察工作的4分;有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的2分;按时提交纪检监察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上级规定的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总结)的2分。2、执行党风考核(2项8分)评分标准。同本公司渠道分管领导,及所辖公司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的4分;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每年完成对所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检查并进行的量化考核和通报的4分。3、制度学习落实(4项12分)评分标准。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组织不少于十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任务的3分;制定和落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计划,每年组织党员、员工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不少于二次,观看警示片的主题教育活动至少一次的4分;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公司销售人员相关培训计划内容,在年度内公司销售人员的各项培训中开展对风险防范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2—教育至少一次的3分;对外部监督机关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所属单位和岗位进行的检查和督导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2分。4、落实监督制度(8项13分)评分标准。贯彻执行“两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2分;选拔任用干部履行组织考察程序的2分;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2分;民主生活会反馈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组织落实的2分;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开展任前谈话面达到100%的2分;组织领导干部填报廉政档案的1分;按规定对集中采购实施监督1分;开展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情况监督检查的1分。5、开展监督检查(8项18分)评分标准。根据上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部监督检查方案2分;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完成检查工作内容及任务的3分;发现问题向被查单位下达监督检查建议书的2分;加强督促落实整改的3分;按时上报监督检查总结报告的1分;配合上级监督检查(巡视、廉政检查及效能监察),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的2分;对上级公司反馈的监督检查整改意见,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供书面材料,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的4分;“回头看”时员工满意率达80%以上的1分。6、案件信访(8项13分)评分标准。按照《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召开案件形势分析会并研究制定案件防范措施的3分;开展对员工进行案—3—件防范教育,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的3分;认真总结发案教训并制定整改措施的1分;发现案情及时按程序上报的2分;按《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对来信、来访进行登记、统计和处理、转办的1分;自收信访件应查而及时查或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报结果的1分;对实名举报按规定回复举报人的1分;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信访,集体上访事件的1分。7、队伍建设及日常工作情况(3项3分)评分标准。按要求设置岗位并配备专职人员的1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和培训的1分;及时、准确、到位落实“督察表”中日常工作任务的1分。二、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20分)评分标准:分、支公司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中没有发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法律追究的5分。遵守以下等廉洁自律行为的12分:未发生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友谋取利益;未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未参与赌博行为;未多取薪酬;未将有亲属、婚姻关系的人员安排在直属下级工作;按要求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群众满意度(即评价良好)高于80%(含80%)的3分。三、问责和责任追究1、省公司年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4—2、公司当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发生销售人员侵占,诈骗案件;发生员工贪污、挪用、侵占案件;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和监管部门处罚;发生违规经营和违反财经纪律,坐支保费、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被监管部门和内部查处。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资格,该单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提拔使用,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对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降职使用;累计三次不合格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使用。4、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或实施问责;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按规定给予党纪和公司纪律处分。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全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根据郴水电党字[xx]02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考核对象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局机关各科室。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三、考核等次的评定—5—(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1、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完备的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2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月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活动,廉政建设活动形式新颖,效果明显。(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4)认真实行厂务公开,对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事项能做到完全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5)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6)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高,效果好。(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8)领导班子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优秀票数占90%以上。2、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能制定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1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能—6—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每二个月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年至少开展二次廉政建设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4)能公开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接受群众监督。(5)能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8)领导班子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优秀及合格票数占80%以上。3、基本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能制定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1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能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每季度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4)能公开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接受群众监督。(5)能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7—件,无瞒案、压案现象。(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4、不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无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支部年内没有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研究,无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或无纪检监察干部。(2)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不及时或不认真,全年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录相片4次以下,或没有开展廉政建设活动。(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没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或没有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4)对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没有做到完全公开。(5)办理信访件不认真或不及时;不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或有瞒案、压案现象。(6)没有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能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有违法违纪现象,或本单位年度内有严重违法违纪现象。(二)局机关各科室考核等次评定1、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观看廉政教育录相片,实际参加专题教育和观看廉政录相片的人次达应该参加人次的95%以上。(2)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8—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积极组织本科室干部职工参加局纪检组监察室开展的红包礼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电脑、住房等专项治理工作,年度内无违规现象。(3)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和《局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科室负责人及科室成员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4)认真执行《郴州市水利水电局关于改进机关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科室负责人及其成员下基层时,无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的现象,无接受超标准接待、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参与赌博等现象。(5)本科室干部职工在年度考核进行民主测评时,廉政建设的优秀和合格率在95%以上。2、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能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观看廉政教育录相片,实际参加专题教育和观看廉政录相片的人次达应该参加总人次的85%以上。(2)科室负责人能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组织本科室干部职工参加局纪检组监察室开展的红包礼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电脑、住房等专项治理工作,科室负责人年度内无违规现象,科室成员无严重违规现象。(3)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和《局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科室负责人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科室成员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4)认真执行《郴州市水利水电局关于改进机关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科室负责人下基层时,无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的现象,无接受超标准接待、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参与赌博等现象。(5)本科室干部职工在年度考核进行民主测评时,—9—廉政建设的优秀和合格率在85%以上。3、不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观看廉政教育录相片,实际参加专题教育和观看廉政录相片的人次在应该参加总人次的85%以下。(2)科室负责人没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认真组织本科室干部职工参加局纪检组监察室开展的红包礼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电脑、住房等专项治理工作,或科室负责人年度内有违规现象。(3)不能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和《局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科室负责人年度内有违法违纪现象,或科室成员有严重违法违纪现象。(4)没有认真执行《郴州市水利水电局关于改进机关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科室负责人下基层时,有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的现象,或有接受超标准接待、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参与赌博等现象。(5)本科室干部职工在年度考核进行民主测评时,廉政建设的优秀和合格率在85%以下。四、考核结果的运用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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