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书的管理制度页脚内容、总则为规范合同签订行为,降低合同签订风险,提高合同审查效率,规范使用《有限公司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根据公司实际,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本办法由部控制和保持。、合同示范文本,是指由部根据公司实际,结合合同业务部门意见起草设计的公司合同格式文本。、部将根据公司实际,结合相关业务部门的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体系,不断完善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合同示范文本原则上实行年度修订制度,特殊情况除外。每年年底前由部修订下发下一年度的合同示范文本。、各单位对若发现相关经常发生的业务公司尚未制定示范文本,可向部提出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合同类型、业务内容、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运输方式、违约责任以及生效条件等;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编号:共页第1页修改状态实施日期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书的管理制度页脚内容、部针对业务部门申请,在对示范文本的通用性、使用频率等因素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制订示范文本。、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文本的选用应坚持以下原则:凡国家或行业强制规定使用标准合同文本的,业务部门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合同文本;国家或行业无标准合同文本,但公司有示范文本的,业务部门应优先采用公司合同示范文本;暂无标准或示范文本的,由业务部门与对方根据法律、法规通过谈判协商制订;除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国家或行业通用的标准合同文本外,业务部门签订合同时原则上不得使用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须经部审查同意。、公司合同示范文本不等于取代当事人的特殊需求,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特殊要求,经各方协商后可对示范文本做出相应调整。、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合同项目和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经济性、技术性、可行性以及签约方资质、资信、履约能力做必要调查并书面记录。、相关业务部门若使用非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则应提报部审查。本处所指的非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客户提供的合同文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书的管理制度页脚内容()加工商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文本;()在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进行修改或补充后形成的合同文本;()其它非合同示范文本。、各单位在合同业务中发现合同示范文本需要根据实际进行完善的,可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部,由部根据部门的建议及时修改并下发;、各单位在使用公司合同示范文本时,应将示范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全部填写,不需要填写的条款应予以删除。、各单位填写合同条款时,应使用符合业务实际的合同类型范本,合同语言应准确,规范,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各单位对合同示范文本中的主要合同条款如违约责任、合同管辖进行修改时,应将修改情况一并报部;、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