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约日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就装饰设计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费用及内容1.1本项目设计总费用为¥。1.1.1设计费用为现约定面积包干价,不以实际面积结算。1.2项目地点:1.3项目设计内容包括:1.3.1建筑本体区域规化(1)地面一层与地面二层建筑主体及空间规化设计,室外露天温泉部份设计(注:建筑结构由第三方建筑设计师设计)1.3.2室内外装饰设计(1)室外约610平方的室外人造温泉及景观规化设计,备注:室外露天温泉仅提供效果图设计,及平面规化设计,(人造温泉技术设计由甲方专业指导,乙方配合完成施工图制作)。室内地面一层与二层的室内人造温泉及配套功能装饰设计)(2)全案效果图提案包含:张(,如需增加效果图按元一张计费收取);(3)全套施工图(相关图纸);(4)全案家具、陈设、光源配置图;(5)全案办公家具尺寸及说明图;(6)主材选样示意图。1.3.3其它特殊要求设计内容:,金额第二条费用与支付方式2.1费用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款阶段金额(元)支付比例50付款时间定金支付(首次支付)%本协议签订后48小时内第二次支付%全案效果图,施工图,光源配置图,公家具尺寸及说明图,主材选样示意图完成及交付时当面结清尾款%甲方工程施工基本完工支付尾款2.2甲方在每阶段约定时间期限内,将款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或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2.3乙方在收到甲方各阶段付款后,应当开具相应的收据给甲方。第三条周期约定2.1本项目空间规划周期为:个工作日(详见附件《项目进度表》)。从乙方收到甲方的详细设计任务书、并已支付的首付款项次日起算;2.2本项目的设计周期不包含甲方审核相关设计图纸和方案的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第四条乙方责任4.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4.2乙方应当根据现场施工的各节点指派设计师进行现场服务,但服务次数总计以不超过3次(含3次)为限,若超过3次服务次数,甲方仍须甲方指派设计师进行现场服务的,应当支付给乙方元/次的现场服务费。若在成都本地技术交流乙方全力配合。第五条甲方责任5.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尽快向乙方提交因完成本设计工作所必须的全套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乙方以收到甲方详细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文件、并收到甲方首付款后次日开始计算工作日。5.2需要由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等,甲方应当于24小时内作出签字确认或书面提出意见,若甲方在该节点上有时间配合延误,则整个设计周期根据延误时间顺延。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清各阶段价款的,延期付款期限超过__日的,乙方有权暂停设计工作,并另行确定交付工作成果的时间。6.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方开始某一阶段的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6.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设计工作进程过半(全套效果图呈现后,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本案设计功能及风格定位,否则甲方需另外支付乙方设计费用(费用另议)6.4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非因正当理由单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乙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甲方应支付的定金及甲方已经支付的其他费用;甲方违约的,按照第6.26.3条之约定处理。第七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责。第八条其他约定8.1按本合同约定应当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以上各项款项不得相互冲抵。8.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8.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8.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