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所长上半年工作总结一、工作职责履行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工商所所长,《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工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即负总责,主持全面工作,领导和带领全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规,保证完成《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基本任务和上级局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及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还有当地党政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2009年度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领导和带领全所干部加强市场监管,依法行政,保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做好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帖花工作,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上半年收取规费7万余元,罚没款0.15万元。1、强化市场监管;我所开展打假、打劣、打欺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共计市场专项检查8次,查处过期变质食品、药品21种,价值XX余元,受到处罚的经营户10户。2、规范市场行为,取缔非法经营。我所制定了食品市场岗位责任监管,责任到人,把监管人和监督人的相片和举报电话对外公布。在我所辖区内建立消费者投诉站3个。让消费者举报方便快捷,使消费者放心消费。3、执法办案;上半年我所共办理案件10起,法没款0.1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百分之五十。4、年检、验照帖花。积极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帖花工作。此项工作任务已按时完成,该验照的达百分之百。上半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5户,企业变更3户,个体歇业15户,经济户口和监管档案全部建立。5、“阳光收费”。自开展“阳光收费”工作以来,成立“阳光收费”领导小组,上半年收取规费7万余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百分之七十。6、积极配合当地党政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工商所党支部的积极性。二、加强、法规、业务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今年以来,我所的工商管理工作,以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依法、执法水平,工商业务技能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提升为基准点,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规学习,并参加登记注册、监管执法、案件办理、微机操作等业务技能培训。我所还自行组织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和《党风廉正建设》等常用、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和全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履行岗位职责、搞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业务技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