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综合规章制度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和条例规定。二、一切言行不得损害公司声誉和利益。三、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时上班。四、树立整洁、礼貌、服从的意识。五、具备诚实、高效、敬业的精神,员工之间应坦诚相待,相互合作。六、爱护公司的公物,不得随意损坏、丢弃、浪费各种办公用品,公司用品使用完应马上归还。七、上班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禁止聚集、聊天、办私事、大声喧哗,打闹嬉戏,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八、员工有遵守公司安排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义务。九、工作时间使用电脑,严禁用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十、严格遵守公司一切保密制度。考勤制度上班时间:坐班人员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业务员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周日休假,其它节假日按法定休假)员工上下班在考勤机上打卡(出差员工除外),每天按时考勤,考勤时间以打卡时间为准,禁止替人打卡考勤,每月最后一天累计出勤情况。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工作时间外出必须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员工休假及出差,均要得到行政部门作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四天迟到:考虑到各种可能存在的因素,员工每月迟到不超过三次的不予追究。每月迟到4-6次的员工,每次扣发工资10元。每月迟到7-8次的员工,将扣发三天的工资。员工迟到8次以上,扣发3天的工资外,另作旷工三天处理。(注:员工累计旷工三天者,将被公司除名)迟到超过15分钟,则每次迟到作两次处理,然后以“规定三”执行。迟到1小时或以上则作旷工半天处理(以此累计)替人代打考勤卡如发现一次扣除半月工资,累计三次,做离职处理。员工迟到如有正当理由可不按以上条款处理,但需要由其部门人口头通知行政人事部。考勤登记情况将作为考核、奖励、提升、处罚员工的依据之一。财务报销管理规定第一条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有审签权限人员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公司有付款审批权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总监、总经理、财务经理、会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有经办人和以上具有付款审批权限的人员签名才可支出。若遇以上人员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第二条借款的报销:业务人员各项费用需借款或报销时,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及其他有关领导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第三条备用金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一、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二、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三、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第四条各项报销原始凭证的审核: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