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治理上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国土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我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分类指导,扎实推进,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涉及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指导原则是:(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将专项治理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治理,又要深入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将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规范和监督,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既要完成好县党委、政府部署各个方面的治理任务,又要自治区按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的要求负责好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方面的治理任务。重点解决土地、矿业权出让中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问题和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利,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依法办案、依法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区分规定实施前后的界限。要把握政策和讲究策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执行“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的政策。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确定的范围,治理“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结合国土资源系统的实际,重点是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发包、农村建房用地等方面。时间为XX年以来,属于商业贿赂案件的,按照法定追溯时限规定处理。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巩固成果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完成)。重在纠正错误观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1、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要搞清楚什么是商业贿赂,充分认识治理国土资源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认真组织学习。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解决“与己无关”的思想认识问题;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完成)。重点是找准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1、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弄清不正当交易涉及的部门、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2、认真查找突出问题。按照规定的范围,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摆、议。查找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查找制度漏洞;摆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分析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危害性。自查自纠重点是:检查XX年1月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发布实施以来,有无违反规定涉及影响公平竞争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土地出让方面,要对XX年8月31日以来的土地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行为。在矿业权方面,要对XX年1月以来出让的出让的矿业权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钱权交易,不按法定权限、程序、要件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权许可证的行为。在农村建房用地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受贿赂,弄虚作假,买卖集体土地行为;对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方面问题,结合上述检查进行梳理。调查摸底和查找问题工作要求7月15日前完成。3、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分别作处理。处理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注意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楚,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加以解决。4、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与自查自纠同步进行,互相促进。查办案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二是对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分类登记,认真研究分析。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对属于职权范围内有权处理的及时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工作机制,积极配合。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三是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敢于和插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招标谋取私利的行为;评估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行为;项目发包中收受贿赂,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买卖集体土地行为。坚决纠正和防治案件查处中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底以前完成)。重在制定可行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抓好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主动纠正,防止走过场,做到边整边改。同时,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四)巩固成果阶段(年底前完成)。重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漏洞。针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相应规范制度,纺织、遏制商业贿赂发生。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重点是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巩固和发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成果。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的改革,重点是从分类管理入手,按勘查风险程度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认真落实矿业权出让管理规定。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管理,重点是推进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项目发包,重点是完善和制定土地整理等项目的招标和监督制度,从项目立项、设计、发包、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农村建房用地,重点是把好审批关。进一步深化改革,改进管理方式,确立改革创新的理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参与宏观调控、沟通协调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实现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重点是加快土地审批、矿政管理制度改革的研究,加强对行政权利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阳光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设置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改进报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加大行政审批部门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四、工作要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整顿和规范土地、矿产市场秩序,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大家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同意到党中央的决策和要求上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局要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另外行文)。(二)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分工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顺利进行,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领导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由主要领导石宝春亲自抓,分管领导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秦乔明具体抓落实,莫明辉联系其工作;土地出让方面由陈建文副局长负责,韦星光联系该方面工作;矿业权出让方面由吴康德副局长负责,陈建明联系该方面工作;土地评估方面由陈建文副局长负责,韦星光联系该方面工作;矿业权评估方面由吴康德副局长负责,陈建明联系该方面工作;土地开发整理发包方面由陈建文副局长负责,陈健联系该方面工作;农村建房用地方面由陈建文副局长、黄荣成副局长负责,陈健联系该方面工作。(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建立报告制度。在完成自查自纠、部署学习、调查摸底、查找问题、处理整改等各环节工作任务后,于8月20日前将治理情况上报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县政府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治理期间,对上级要求上报的材料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上报。发现重大案件线索要随时上报。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国土网站设立专门举报商业贿赂问题信箱()并开通举报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