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会议上的汇报提纲各位领导: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建设局积极开展建设领域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经过全局上下的努力工作,我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清欠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汇报如下: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一)领导重视,清欠目标明确。根据区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建设局及时成立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清欠工作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公布了专线电话,受理举报投诉,实行全天受理,专人负责督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维护社会稳定。(二)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突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宣传车、宣传单与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对清欠工作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使施工企业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农民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申诉渠道,创造了良好的清欠氛围。二是调查摸底,积极清欠。组织了专门的清欠工作督查组,分年初、麦收季节,对区内的所有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纳入统一管理,准确掌握了工资的发放和拖欠情况。共受理投诉90多起,对每一起投诉案件都认真调查落实,深入工地了解情况,召集施工企业及承包人和工人一起核对帐目。事实清楚的责成在规定期限内兑付工资,对有纠纷的通过协调,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特殊情况还积极与建设单位协调,垫付工人工资,保证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清欠农民工工资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统计,年初全区拖欠工程款约#亿元,拖欠民工工资为陆续发生,拖欠总额为#万元,涉及人数近##人。截至目前,全区共清理拖欠工程款#万元,还有#万元待解决。清理兑付民工工资#万元,还有#起投诉涉及金额约#万元正在协调之中。二、清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信访隐患(一)关于清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是个别案件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如#房地产与#一建#多万元的工程款纠纷,前后五次召开由局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协调会,一直无结果;二是包工头多为外地人,少数包工头携款一走了之,根本找不到人,剩下工人连帐目都无法核对,企业根本不欠工资或不知道应付多少工资,解决不了工人就不走,又哭又闹。几千元的工资有些企业可以解决,几万元的工资企业就难以接受;三是个别工人要求不合理,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未干的不让扣除,蛮不讲理,还到处投诉;四是个别包工头和工人之间的纠纷无法协调一致,让其到法院起诉却不去,解决起来难度较大。(二)关于信访隐患。一是#房地产公司拖欠#一建#多万元工程款,致使#一建欠工人工资#多万无法支付,涉及人数约##人,这件事清欠办一直在认真协调,但进展不大,是否请司法部门提前介入,出面调解,这件事不能再拖;二是#鞋厂拖欠#建筑公司工程款案,法院已经判决,执行两年无结果,连带发生拖欠工资#多万,曾两次集体到区政府上访。三、下步做好清欠工作的措施(一)明确清理重点,督促制定和落实还款计划。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谁投资、谁还欠的管理原则,根据清欠情况和任务,制定出清欠计划、进度要求,向全区施工企业发出紧急通知,积极筹备资金发放民工工资,并在发放工资时不能只发到包工头手中了事,要直接发到工人手中。对特殊情况下动用民工工资保证金。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诚信档案,建立规范的拖欠工程款统计报告制度,严格制约不履行还款计划的行为。对拒不还款的,采取行政或司法等手段强制解决。(二)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在立项审批、资质年检、施工许可证、招投标等环节上严格把关。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在申请立项或办理施工许可时仍未能提供结清证明材料的项目,或没有拖欠记录,但资本金不足,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项目,不予批准立项和办理相关施工许可等手续,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施工合同、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管理制度,严格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制度。(三)加大建筑市场的整治和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限期取消零散用工行为。新开工工程,企业必须与每一位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改变以往企业只与包工头签订合同,包工头再与工人签订合同的状况,减少中间环节,逐步改善用工环境,防止非法用工带来拖欠工资的问题。下步,我们将集中力量,督促建筑企业加快工资支付进度,确保当年和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让农民工能够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福山区建设管理局200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