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纠风办公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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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纠风办公室工作总结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最近几年,缙云县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主要表现在教育乱收费、医疗乱收费、侵害农民利益等方面。一、教育乱收费的表现形式、成因及治理对策1、表现形式及成因当前,教育乱收费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以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为名向学生乱收费、高收费。二是一些重点中小学利用本校的优势条件,高价招收择校生,有的还利用本校资源设立分校(园)等,目的是为了多收钱。如XX年年,我县一实验初中就因为向学生违规收取“择校费”,被省纠风办、省教育厅查处,县教育局长、分管副局长和该校校长分别被处以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三是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教辅材料等。四是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规范,教辅材料、学具、校服、保险等存在的折扣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未退给学生等等。五是少数在职教师以辅导为名,行家教之实,向学生收取费用。上述问题,尽管只是在少数学校和单位中发生,但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很坏的,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坚决予以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因素,有经济因素,也有社会因素,有政策因素,也有人为因素。从总体上看,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财政投入不足。教育是政府行为,各级财政有义务为教育提供必须而又足够的财政支持。而事实上,财政投入不足又是长期存在的问题,财政投入不足既困扰和制约着教育的发展,又是产生教育乱收费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足,学校便想方设法、巧立名目向学生和家长收费。二是少数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正。一些学校为了扩大在本地区的影响,超出实际,超出学校财力,超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有钱要办事,没有钱也要办事”,于是眼睛盯住了学生,出路是要学生交钱。三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在更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不得不向学校缴纳所谓的“赞助费”或“择班费”等等。四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教育乱收费之所以屡禁不止,还在于权力在运作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导致教育部门和学校权力运行的失范。2、治理对策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改进师德师风。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正气,提高广大教师职工对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重要性的认识,促进教育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二是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政府要根据本地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制定教育经费投入标准,并及时投入到位。优先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保证中小学人均公用经费,将人均公用经费全部纳入预算。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解决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投入不足和教育负债问题。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全部落实到位。三是改革创新制度,深化源头治理。要从源头上铲除教育乱收费的不正之风,就必须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不仅要建立健全制度,而且要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二、医疗乱收费的表现形式、成因及治理对策1、表现形式及成因医疗乱收费的表现形式:一是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是医院乱收费中最常用的手段。本应是肝、胆、胰、脾、肾五个器官合一收费为90元,但医院却时常将它们肢解开来分别收费,共计450元。二是擅自提高收费和扩大范围。如新生儿护理费标准为每天2元,有的医院收6元;按规定麻醉机使用收费为每小时9.6元,有的医院按16.6元至30.6元的标准收费。三是自立名目收费。检查中发现有一些医疗机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如我县一家医院针对新生婴儿父母择时辰剖腹出生自定了“择时费”,收费标准为400元。四是医疗特殊的一次性消耗材料超差率。如,缙云县人民医院的一次性输液器和一次性30ml注射器,超过了物价部门规定的按实际购进价格加最高不超过5%的差率作价收费,而是加价超过10%销售。五是医疗收费不公开。主要是因为医院确实存在着从自身利益出发多开药、多检查、多收费的问题,而患者又多数不具备医疗的知识和判断力,进医院后就等于医生说了算。看完病对费用心里不清楚,便心存疑虑,由此引发了医患之间的矛盾。以住院费为例,患者虽然出院时有一个结算单,其中内容包括:“住院费、取暖费、西药费、中草药、中成药、手术费、化验费、检查费、氧气费、诊察费,其它。”缺乏透明度,非专业人员从结算单中是难以发现问题的。医疗乱收收费的成因:一是医疗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医疗机构几经改革,但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医药分家的问题,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收费与职工工资奖金挂钩,在体制上诱发了乱收费。二是财政拨款不到位。医疗事业是公益性事业,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财政的投入不足,也是造成乱收费的原因之一。如缙云县人民医院共有400余干部职工,县财政每年投入该医院只有60余万元。三是部分医疗收费标准调整不及时。现在经济发展快速,物价上涨偏高,有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就是10年,没有考虑物价和材料上涨因素,收费标准调整不及时,造成部分医疗项目收费事实偏低,医院为了弥补成本加价收费。四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由于大多数消费者不知道具体标准尤其是医疗收费相对复杂,往往有心无力,缺乏自我保护意识。2、治理对策一是加强医风医德的建设。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医德医风评价制度,坚持医德医风考评。开展树诚信理念、做诚信承诺、建诚信管理评价体系活动,把诚信服务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日常管理,使诚信落实到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二是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解决卫生事业资金缺口。随着社会的发展,医院林立、竞争激烈。患者追求的已远不是“白求恩精神服务”的软件,而是高精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房屋设施”的硬件。医院为了上档次升等级,不断改善医院条件,大搞基本建设,购买大型医疗设备。而资金的来源,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解决卫生事业资金缺口。三是积极推进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医疗收费公示是一项阳光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医疗机构必须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设立微机查询系统,对发生的费用按照明细项目逐笔逐项登记,增加收费透明度,使乱收费行为有心无力。四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市场的规则和要求来管理医院、经营医院、发展医院,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医院的发展,打破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垄断,使各种性质的医院充分竞争。只有这样,医院才会把病人视为“上帝”,从病人的角度去思考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去拓展医疗服务市场,打造医疗服务品牌,减少甚至杜绝医疗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病人才有可能用比较合理的费用享受到优质的服务。三、侵害农民利益的表现形式、成因及治理对策1、表现形式及成因侵害农民利益主要表现:一是基层腐败农民权益受损。个别站所负责人、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采取种种手段违纪违法,直接或间接侵害农民利益,败害党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据统计,XX年至2010年,我县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240多件,占整个案件数的80%左右,违纪违法形式主要有职务侵占、侵犯公私财产、贪污公款、失职渎职、挥霍浪费、违反计生国策等行为。如XX年年我县一工商所向农民合作社存在乱收费问题,县纠风办及时给予查处,主要责任人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2010年我县建设局下属的城乡规划设计所,违反规定向农民收取建房设计费问题也被县纠风办给予查处。二是假劣农资等问题坑农害农。近年来,由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剧增,而监管力量薄弱,执法手段有限,致使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问题屡屡发生。如我县的大洋、胡源等地早几年就发生了假种子坑农事件。此外,不少农民反映,农业生产性费用涨幅很快,使农民的隐性负担不断加重,一定程度上抵销了支农政策带来的实惠。三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执行不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已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途径,但农民很难搞清楚哪些项目应由政府承担,哪些项目需要农民自筹。因此,在实施中乱议、多筹、滥用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些村还违规搞超标准筹资。另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复杂、操作性不强、监督不到位依然是个老问题。农民也普遍反映,“一事一议”太复杂,只有干部弄得明白,都是干部说了算。四是新农村建设中盲目建设损民。一些镇村为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速度,违背经济规律,不顾财力民力,背负巨额债务,盲目上项目、办企业、搞投资,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还造成不必要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金投入。如我县一些城关村盲目建设市场,市场建成了却无人问津。当前,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屡禁不止,纠而复生,严重影响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产生原因既有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较差。不少村干部和七所八站工作人员宗旨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导致决策不合民意,做事有损民利。有的为了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不惜歪曲国家政策,打政策“擦边球”。有的利用掌管人、财、物等权力,违反规定为部门获取利益,出现与民争利现象。如我县一国土资源所于XX年就利用新所搬迁之机,要求有关村给予祝贺,包“红包”或者送空调。当然这一行为也被县纪委及时给予纠正和查处。二是基本素质低下。我县XX年以来被查处的“村官”初中以下学历占了近4成。文化水平低决定了“村官”工作能力不强,工作不讲究方式方法,喜欢拍脑门子办事,不考虑后果,致使侵害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三是政策法规滞后。由于基层不正之风种类繁多、情况复杂,又是在不断地变化中,因而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或滞后的情况,加上立法滞后,致使农村很多新出现的法律问题无法可依。四是监督制约乏力。一些乡镇尚未建立全面、系统、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基层站所、村的责任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或者监督流于形式,上级对下级监督缺乏了解,平级之间监督缺乏保障,下级对上级不敢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具有滞后性。五是惩治打击不严。有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只要村干部能完成工作任务,就是好干部,在保护与惩处的关系上处理不好,对村干部出现的问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另一方面,基层纪委力量不足,在查办案件中存在被动、应付现象。2、治理对策一是筑牢“思想堤坝”。抓好宣传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群众观,让他们不想损害群众利益,是解决好损害农村群众利益问题的基础性工作。牢固构筑党员干部党纪国法思想防线,使党员干部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切实解决对待群众利益问题上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二是推行“透明政务”。促使他们不能损害群众利益。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解决无人监督的问题。村监会人员要积极收集分析群众反映的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信息,并及时向县有关部门反映;要全面监督村“两委”贯彻落实政策和履职等情况。三是创新监督方式,解决无法监督的问题。继续搞好“效能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和有效整改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热线办成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监督岗”,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台”,了解社情民意的“显示屏”,化解社会矛盾的“稳压器”。四是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涉农违法违纪案件,并利用案件发布会、公开通报、媒体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对办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做到点面结合,惩防并重,紧紧围绕解决不同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专项清理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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