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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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自“二十公”会议以来,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已逐步成为我们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随着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掀起了为期三年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建设活动的不断深入,基层基础工作在得到进一步加强的同时,基层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也越来越为各界所重视,当前就转型期间基层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自己一点粗浅的看法。一、存在的问题(一)长期超负荷的工作,与基层有限的警力资源矛盾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民警的身心压力。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直奉行着“忠诚、勇敢、廉明、奉献”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从职业道德教育的角度来看,当然值得提倡,也很有成效;但我们必须同时也要承认警察首先是一个正常的自然人,他有着正常人同样的生理需求、心理需求和社会需求的欲望及承受极限,然而过分地虚化了警察的形象和过大地夸张了警察的职能,只能使公安机关陷于盲于侍从和疲于应付的尴尬局面。目前,对于基层派出所来讲,公安机关对社会的承诺一定要尽力兑现,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有侧重不能偏废,再加上民警自己本职工作任务可谓应接不暇。民警长期面临着高强度、高要求、高危险的工作压力,下达的工作任务不完成,怕上级倒查;弄虚作假完成考核指标,又怕出问题受处理,身心长期受到抑制,工作疲于应付;虽然各级公安机关都在为基层减负运筹谋划,但仍难扭转基层派出所面临的现有的工作局面。(二)过于理想的期望值,与正在不断完善的从优待警制度间的矛盾影响了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发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安工作条件的不断改善,民警的价值观、期望值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上,随着我市公务员阳光工资制度的实行,警察的工资待遇也随之又了明显的提高,但仍有部分同志认为从事高强度、高风险职业的警察工资待遇在工改中没有得到体现;政治上,近几年来我市公安机关一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制度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然而仍有部分同志认为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和晋升晋职等工作上,所适用和依据的条件要求变动较为频繁,使原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延续上大大打了折扣;生活上,社会压力、家庭困难以及个人工作中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时,容易导致对自己失去信心,对工作失去热情,进而转变为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公安队伍的稳定和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发挥。(三)绩效考核效果运用的淡化,严重制约了基层派出所队伍规范化建设发展进程。随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不断深化,基层派出所依据市公安局民警岗位工作规范和民警岗位绩效考核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单位的民警工作手册和民警绩效考评细则,进而从规范民警日常工作行为,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严格检查验收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然而随着市局对分局,分局对所队绩效考核力度加大同时,基层所队对民警绩效考核,随着基层绩效考核效果运用的长期淡化而淡化,民警参与绩效考核的意识在减退,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逐渐减弱;基层单位领导对绩效考核的日常管理也日趋放松,甚至有的只走走过场,将精力全部集中到完成硬性指标上,短时间内看上去硬性指标完成的不错;然而长此以往不仅严重影响到基层实战能力的提高,同时还将很大程度上制约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发展进程。二、对策措施(一)从机制上减负。建议上级部门要充分发挥信息指挥中心或综合科的作用,将其真正作为我们指挥一线作战的中枢核心,转变各部门各自为政和基层所队多头汇报的混乱局面,由各部门与指挥中心一道将所要开展的工作和任务进行汇总,研究分析,再统一进行有序的安排布置;同时也及时将下属各单位的工作信息归类向各部门进行通报,除有特除要求外。这样既能使工作布置更趋于合理、科学,又能有效地避免了工作安排上冲突和重复劳动;同时又能有效地降低了警力资源成本的浪费。(二)从职能上减负。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然而因受传统的观念、社会的默认和人为因素等诸多情况的影响,致使现实生活中警察职责定位过于模糊,工作职能无限的扩展;并直接导致非警务活动的不断增多,超越职权以外的工作行为屡见不鲜,有时甚至到了无所适从地步。长期下去,不仅疏远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又严重影响到公安机关的自身形象;但我想随着公安工作正规化建设的不断深化,人民警察工作职能上的进一步规范应该是指日可待。(三)从心理上减负。当前社会现象错综复杂,公安工作急难险重,压力较大,加之公安民警的工作及身心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致使许多基层民警有力不从心的感觉,这直接影响到民警的精神状态、自身形象和工作效果,加大民警心理咨询和思想减负,关心民警疾苦,适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锻炼,加强交流与疏导,进步缓解民警的工作压力,开阔心胸,自觉养成豁达、乐观、开朗的性格,不断增强民警的心理承受力和自信心;同时又要转变工作观念,不能将“压力”和“动力”之间划为等号,避免一味地强调高压效应。(四)强化思想引导。要将优良传统教育与剖析身边的典型事例结合起来,要将理论学习与我们日常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大家培养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的求实作风,在不断学习实践工作中提高自身理论业务素质,增强是非辨别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要提倡“以人为本,亲情待警”工作理念,以真情换真心,及时肯定民警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激发广大民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工作的热情,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引导效能。(五)规范用人机制。近几年来,芜湖市公安局相应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制度,尤其是人事制度的贯彻与实施,使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年轻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给我市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储备了大量的人才资源,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也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民警求学上进,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然而时至尽日面对个别人的一些非议和曲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用原则,进一步优化、规范用人体制,仍是我们正确把握人事制度改革良性发展的关键所在。(六)严格考评制度。随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完善的今天,绩效考核这根杠杆已广泛渗透和贯穿于我们基层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小到民警的一言一行,大到各项工作任务的细化,抓住了它,就抓住了基层管理工作的主线;但同时它又是一项极为烦琐、细致、长期性的工作,如果不很好的坚持就会形同虚设。当前,我们只有进一步严格考核制度,不断的细化、规范考核细则制定,合理、科学的拟定考核项目和考核指标,加强日常考核考评工作的检查验收,才能使绩效考评工作更趋于科学、合理、公正、及时,才能真正反映民警的实际工作情况。(七)加大效果运用。俗话说,“不看结果,看疗效”;然而我们绩效考评工作,它不仅能如实反映考核工作的全过程,也就是我们日常管理工作中人员的表现情况;更重要的是绩效考评效果能综合反映每个民警在一段时间内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状况,它的广泛运用能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充分激发和保护了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增强评优评先、提拔任用、奖励晋升等工作的公正性、合理性;同时还能为单位信息、人员效能、规范管理和工作研判提供有效的数据资料,为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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