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要求中央1号文件提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饮用水安全问题,特别是解决供水条件较差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近年来已日益成为政府、社会、公众日益关注的焦点,成为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没有安全的饮用水,就没有健康的生命,更没有和谐的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1内容提纲第三节供水要求3332第一节《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34第一章概述第一节基本原则第二节供水(量)规模确定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第二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35`第三节《福建省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36什么是农村饮水安全?安全的水是指经过处理的地表水和未经处理但未被污染的水,如泉水、安全的井水。我国制定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水农〔2004〕547号)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做了具体规定,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什么是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40升为基本安全。根据气候特点、地形、水资源条件和生活习惯,将全国分为5个类型区,不同地区的具体水量标准可参照附表确定。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什么是农村饮水安全?《福建省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闽水农水[2009]14号)规定: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水量:水量设计标准应符合水利部颁布的《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的规定,采用的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量定额不低于60升/(人·日)。方便程度:具有供配水管网(或管道)供水到户。水源保证率:一般地区不低于95%,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水量的不安全水质的不安全在近期举行的世界水大会上,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水”的概念(注意与安全水的区别)是:1、没有污染,不含致病菌、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2、含有人体所需的天然矿物质和微量元素;3、生命活力没有退化,呈弱碱性,活性强等。健康水必须是有源头的天然好水,而非以自来水为水源;生产过程要以水源地灌装,确保水质,一般都获取水质相当稳定的深层水。有关专家认为,中国目前采用的饮用水标准是根据20多年前的情况制订的,早已不符合我国饮用水现状。新的饮用水国家标准将在近期内颁布施行。新标准的水质检验项目由原来的35项增加至107项。“健康水”与“安全水”“健康水”与“安全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基本原则1、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应符合村镇发展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供水设施及管网资源,合理确定工程布局和建设规模。优先解决严重影响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水质问题、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优先安排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饮水安全问题;优先解决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2、规模发展,注重实效。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采取城镇水厂管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实现供水到户;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采取分散式供水或分质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基本原则3、防治结合,确保水质。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防止污染和人为破坏,“污染者付费、破坏者恢复”。强化供水水质净化和消毒工作,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完善水质检测与监测制度,确保水质达标。4、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方式,合理确定工程水价,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5、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工程建设资金按照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原则筹措,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1、建设目标。“十二五”期间使全国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目标任务2、管理目标。通过强化水源保护、落实工程管理主体、落实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完善农村供水水质卫生检测和监测体系、健全农村供水基层服务体系和应急保障机制等措施,逐步建立农村供水长效运行机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具体目标如下:(1)受益人口1000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规模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建立水质化验室;(2)受益人口1000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3)100%的县明确县级农村供水管理机构,建立农村供水技术服务体系;100%的县建立起农村供水水质卫生检测和监测体系;100%的县编制完成应急保障供水预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目标任务1、技术路线——参见(《福建省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闽水农水[2009]14号)1)强化水源可靠性论证和工程卫生学评价,加强水源保护和卫生防护,优质水源优先供生活饮用;2)氟超标、苦咸水和污染水等地区新建供水工程,应优先寻找替代的优质水源,无优质水源的情况下再考虑采用成熟、稳定的适宜技术对当地水源进行处理;3)规模在100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建议采用高效净水器;规模在100~3000吨/日的供水工程,建议采用高效净水器或一体化净水设施;规模在3000吨/日以上的供水工程,建议采用常规净水工艺或一体化净水设施。技术路线与规划分区一体化净水器一体化净水器结构示意图将全国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片区。华东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和福建5省。1)该区大部分属于亚热带气候,降水丰沛。平原地区和山间盆地地下水埋藏较浅,山丘区常有山泉出露。该区山丘区河流的水质和浅层地下水的水质一般较好,平原区河湖水质污染严重。沿海地区还分布着一些淡水资源匮乏的岛屿。2)该区大部分属于亚热带气候,降水丰沛。平原地区和山间盆地地下水埋藏较浅,山丘区常有山泉出露。该区山丘区河流的水质和浅层地下水的水质一般较好,平原区河湖水质污染严重。沿海地区还分布着一些淡水资源匮乏的岛屿。规划分区与工程类型布局3)平原区人口密度大,地表水资源相对丰富,适合发展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山丘区可蓄引水质良好的山涧溪(泉)水,采用慢滤池净化,充分利用自然落差实现自流供水,降低运行成本。规划分区与工程类型布局第二节供水(量)规模确定设计用水量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供水范围的大小、规划年限的长短、用水人口及城乡企业的多少和用水标准的高低。⒈用水量标准用水量标准是确定给水工程及相应的构筑物规模的依据。所谓用水量标准就是每一种不同性质的用水,所给定的单位耗水量标准。如每人每日需耗多少水量[L/(人·d)];每生产一件产品需多少水量[L/(件产品)]等。第二节供水(量)规模确定⑴生活用水量标准:根据GBJ13-8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和“福建省乡镇供水2010年规划编制意见”,福建省生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标准:沿海地区,城市150~190L/(人,d),乡镇100~150L/(人,d),农村60~100L/(人,d);山区,城市140~180L/(人,d),乡镇80~120L/(人,d),农村50~80L/(人,d)。⑵工业用水量标准:福建省建议:沿海地区万元用水定额为100~150m3/万元;山区一般不超过300m3/万元⑶牲畜用水量:参照“中国农村给水工程设计手册”计算。第二节供水(量)规模确定⑷市政用水量:浇洒道路用水量一般为1~1.5L/(m2.次),每日浇洒2~3次。浇洒绿地用水量采用1.5~2.0L/(m2.次)。⑸消防用水量:按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消防用水量一般贮存于清水池中,不计入最高日设计用水量内。第二节供水(量)规模确定⒉用水量变化1)用水量都不是一个恒定不变的数值,它逐日、逐时都在变化着。2)一年中用水量最多一天的水量,称为最高日用水量(用来确定供水规模);在最高日用水量中某一个小时的用水量达到最大值,称为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用来确定供水管网尺寸)。3)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与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之比称为时变化系数Kh。时变化系数Kh的选用,对于城镇取1.3~2.5,全日供水的农村水厂可选为2~4;定时供水的农村水厂可选为3~5。第二节供水(量)规模确定⒊用水量计算:以最高日用水量标准作为计算依据。⑴生活用水量:计算公式为Q1=Pq/1000(1)式中Q1——最高日生活用水量,m3/d;p——设计年限内规划人口数,人;q——最高日生活用水量标准,L/(人,d)。⑵牲畜用水量:计算公式为Q2=(q1n1﹢q2n2﹢…﹢qnnn)/1000(2)式中Q2——最高日牲畜用水量,m3/d;q1,q2,···,qn——各种不同牲畜的用水量标准,L/(头或只•d);n1,n2,···,nn——各种不同牲畜的数量,头或只。第二节供水(量)规模确定⑶生产用水量:计算公式为Q3=qa+qb+…+qn(3)式中Q3——城镇企业最高日用水量,m3/d;qa,qb,…,qn——各个城镇企业最高日用水量,m3/d⑷公共建筑用水量Q4:可取⑴~⑶项用水量之和的5%~15%⑸市政用水量Q5:可取⑴~⑶项之和的3%~5%。⑹未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Q6:可取⑴~⑸项用水量之和的15%~25%。⑺水厂自用水量Q7:可取⑴~⑹项用水量之和的5%~10%计算。⑻水厂总供水量(水厂规模):水厂规模即水厂建成投产后,每天所能提供的最大供水量。为上述前6项之和;Q日=Q1+Q2+Q3+Q4+Q5+Q6(4)第三节供水要求一、主要建设标准和内容1、建设标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2、建设内容⑴水源工程选择与保护1)水源选择。通过勘查与论证,对水源水质、水量、工程投资、运行成本、施工、管理和卫生防护条件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方案比较,优先选择能自流引水的优质水源;缺水地区的水源论证,要把水源保证率放到重要位置。2)水源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源保护主要措施包括:①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利用永久性的明显标志标示保护区界线,设置保护标志。②加强水源防护。以地表水为水源时,要有防洪、防冰凌等措施。以地下水为水源时,封闭不良含水层;水井设有井台、井栏和井盖,并进行封闭,防止污染物进入;大口井井口还需要保证地面排水畅通。以泉水为水源时,设立隔离防护设施和简易导流沟,避免污染物直接进入泉水;引泉池应设顶盖封闭,池壁应密封不透水。③加强宣传教育。第三节供水要求第三节供水要求3)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在水源保护区上游发展化工、矿山开采、金属冶炼、造纸、印染等高污染风险产业;加强地下水饮用水源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强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督执法,强化企业排污监管,清理排污口、集约化养殖、垃圾、厕所等点源污染;通过发展有机农业,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种植水源保护林,建设生态缓冲带等措施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和控制面源污染;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作为其工作重点。第三节供水要求⑵供水工程建设1)工程选型。①集中式供水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高,水质易保证,用户使用方便,便于管理与维护,特别适用于人口居住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区,在条件具备的农村,应优先选用。当有地形条件可利用时优先选择重力自流供水,节省运行成本。城镇管网延伸。距县城、乡镇等现有供水管网较近的农村,利用已有城镇自来水厂的富余供水能力,或扩容改造已有水厂,延伸供水管网,解决农村供水问题。该方式具有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高的优点。新建集中供水工程。兴建适度规模的跨村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水源水量较少,居民点分散时,可建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第三节供水要求分质供水。在难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