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年度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考核工作,促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突破河东”战略,紧紧抓住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两条主线,坚持市场就业方针和人本服务理念,统筹抓好城乡就业,城镇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以确保养老金发放、扩面征缴为重点,以依法征缴为手段,不断完善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困难群体就业的新机制,切实加大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资金投入,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目标任务(一)全市新增市外劳动力转移就业17.4万人;(二)全市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新增3万人;(三)全市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新增0.6万人;(四)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0.4万人;(五)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政策0.85万人;(六)县区财政投入就业再就业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不低于~年省拨资金;(七)职业技能鉴定发证3.5万人;(八)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净增1万人;(九)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2.35亿元;(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十一)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85%,社会化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十二)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按省下达的任务分解)按期到位,奖励经费按规定兑现;(十三)健全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各县区目标任务由市统一下达,乡镇、办事处目标任务由各县区分解。三、考核办法和依据(一)就业再就业方面1.新增市外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根据《~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度表》确认。2.新增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情况,根据《~年在外务工人员新增跟踪管理服务台帐》确认。3.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增加情况,从《~年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新增人员台帐》中随机抽查20人,查看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凭据,一人参加多险种的,按一人计算。4.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根据《~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度表》确认;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情况,从《~年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台帐》中随机抽查10人,查看岗位、社会保险两项补贴财务拨付凭据,两项补贴具备其中一项即可。5.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情况,从《~年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台帐》中随机抽查10人,其中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税收减免的,由本人提供相关凭据,享受其中一项税费减免政策的,即予认可;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查看劳动部门核发的新办或现有服务型、商贸型企业认定证明、税务部门提供的减免税收凭据。6.县区财政投入就业再就业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情况,查看拨入劳动部门账户的资金数额和拨款凭据。7.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人数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网公布的职业资格证书数量为准。(二)企业养老保险方面1.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缴费人员。查看参保缴费手续,在各类用人单位新就业的,另外查看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合同。2.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基金征缴总额为~年12月16日至~年底实际征缴到位资金,包括当期征缴额、扩面征缴额、清欠额和预缴额,同时具备银行进帐单、对帐单与缴费收款专用票据的予以确认。3.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上半年和年度考核各抽查两个月份的养老金发放花名册、银行付款凭证及银行打印的发放单,其中有一个月不能及时足额发放的,要延伸核查其他所有月份。4.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各县区随机抽查2个社区和2个乡镇,每个社区、乡镇随机抽取20名退休人员,现场召开退休人员座谈会,检查管理服务和活动开展情况,听取企业退休人员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年12月底以前的退休总人数和经考核确认进入社区管理的人数,计算社区管理率。5.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奖励经费兑现情况。查看财政拨款单、银行进帐单和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等,对弄虚作假或抽回资金的,3倍扣减调剂金。6.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按《河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劳动保障台帐的通知》(河劳社发〔~〕158号)规定的项目,离退休人员、~年新增参保缴费人员建库率达到100%,~年底前参保缴费人员建库率达到30%。四、考核计分(基本分100分)(一)就业再就业工作(50分)1.劳务输出25分。(1)新增市外劳务输出人数10分;(2)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10分;(3)在外务工人员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人数5分。2.就业再就业25分。(1)城镇新增就业5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分,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5分;(2)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2.5分;(3)地方财政就业再就业及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投入5分;(4)职业技能鉴定发证5分。(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50分)1.参保缴费净增人数5分;2.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20分;3.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5分;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5分,社会化管理服务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占30%,集中考核占70%;5.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奖励经费各5分;6.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5分。新增市外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外务工人员跟踪管理服务、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净增人数、企业养老保险数据库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得满分,完不成任务的同比扣减基本分。 在外务工人员新增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下岗失业人员税费减免指标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或完不成任务的同比增减分。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县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奖励经费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同比增分,但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分值的2倍;完不成任务的同比扣分。对弄虚作假的,按每项抽查中弄虚作假的比例,从该项分值中同比加倍扣分,直至单项基本分为零分。按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两次考核分别记分。考核实行逐项计分、累计汇总的办法。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分别汇总,第一名各为50分,其他县区同比缩减,然后两项相加,按总分排序。五、奖惩办法(一)上半年及年度考核结果通过媒体或以其他形式对外公布,并与就业再就业资金、企业养老保险调剂金的分配挂钩。企业养老保险达到平均分及以上的,全额下拨按计划分配的调剂金,低于平均分但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的,不扣减调剂金,否则每降低1分扣减调剂金的2%。(二)对上半年、年度考核总分前三名(13项目标任务有一项完不成的,不能评为前三名,下同)的县区每次分别奖励省拨就业再就业资金总额的2.5%、1.5%、1%,并分别奖励企业养老保险调剂金5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三)对年度考核总分列前三名的县区,授予“全市就业再就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县区”荣誉称号。(四)在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情况下,对基金征缴计划完成率分别在91%以上、85—90%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级财政分别按基金征缴额的1%、0.8%的比例进行奖励(每半年兑现一次,下半年兑现上半年的,依次顺延)。对不按规定兑现奖励的,将按未到位数额的3倍扣减调剂金。(五)对虚报、瞒报、重报、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情况的县区要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