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总结开展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总结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今年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我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工作实际,于今年4至5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村以预防和减少春耕生产纠纷、避免群众性械斗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保障春耕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全县此次活动中,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件,调处了件,调解成功率为%;防止民转刑件,人;防止因矛盾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性死亡件,人;防止群众性械斗件,人;防止因矛盾纠纷可能造成的群众性上访件,人;通过活动的开展,为新农村建设,为我县社会的稳定、经济的持续发展,为打造平安三台,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市局《通知》下发后,县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稳定和发展农村经济的大事来抓。一是建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业务日常工作由基层股负责。以此同时,全县64个镇乡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普遍建立了由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所、派出所、法庭、农业、水利、国土、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纠纷排查调处治理工作的领导。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开展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下发了《xx县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三是县局召开了司法所长会议和中心法律服务所长会议,进行部署动员。局领导和基层股的同志还分片深入到镇乡检查指导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了解专项治理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四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制,把排查调处工作纳入丘年度目标考核。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为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氛围为保障该活动如期有效开展,全县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是为配合开展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县法建办编印万册普法农民读本发放到农民手中;二是因地制宜,大力宣传。各镇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治理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三是举办调解干部业务培训会。县司法局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各镇乡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所长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各镇乡对村调委会主任、调解员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进行集中培训。着重就常见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处方法进行了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应对处理疑难纠纷的能力,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整合力量,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力量,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司法行政部门,结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加强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切实抓好纠纷的预防、排查和调处,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田间、地头和农户院落;如县司法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xx工业园区农民房屋撤迁和12名军转干部的维稳工作,基层法律服务所结合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立,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扩大农村法律服务的覆盖面,积极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及时有效化解了生产经营纠纷,免费为农民提供援助件;农业生产部门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行为;水利部门合理调配春耕用水,增大了有效灌溉面积;村建、国土和林业部门及时调处化解农民宅基地、房屋、林地的纠纷;人民法庭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对涉及春耕生产而提起的诉讼,依法及时进行审理。各镇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争用电、争晒坝、争农机具、争田边地角纠纷的发生。四、围绕稳定大局,积极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治理工作一是主动排查,消除纠纷隐患。各镇乡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思路,组织力量,以村社为单位,对积存纠纷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不留死角,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尽量减少对春耕生产的影响。同时,各镇还制定出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对易激化纠纷的重点户和重点人采取定人、定时的办法及时进行重点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特别抓好用水纠纷的预防工作,提前制定排灌用水制度并严格执行。如乐安镇进一步完善了“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组织网络化,信息反馈多元化”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民间纠纷信息,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确保了春耕的顺利进行。二是认真预防和调处春耕用水纠纷。为预防用水纠纷的发生,各镇根据实际都制定了《用水、管水规定》,实行水权集中,推行“三长”(即镇长、村长、社长负责制)负责制和“一把锄头放水”制度,强调“上游照顾下游,下游体谅上游,中间顾全两头”的原则,形成了预防春耕民间纠纷的长效机制,特别是镇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有力,效果更加明显。在春耕期间等司法所成功调处一些影响春耕进程的疑难纠纷,及时化解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热难点问题,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镇解决”,千方百计保证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三是突出重点,积极预防和调处群体性纠纷。随着我县扩权强县试点工作进程步伐的加快,在城镇建设、工业园区、道路及小集镇等项目建设中,涉及征地拆迁等诸多方面的纠纷较为突出。针对这些新情况xx等镇的党委政府,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把这些热难点问题的调处,作为春耕期间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多方面教育、疏导和调处等方式来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我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如镇辖区内的四强砖厂与xx村七社村民发生争路、断路纠纷,镇武装部长xx率司法所人员亲临现场调解,有效制止了事态扩大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四是扎实开展“5、12”特大地震受灾期间矛盾化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灾情发生后,县司法局立急研究安排部署,把化解矛盾作为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灾难面前,更加有力地叫响“有纠纷找司法”这句口号。各镇乡司法所在灾区和灾民安置点及时成立矛盾调解组织,把因过度悲痛、情绪失控、食品分发、抢占睡道等引发的纠纷作为化解的重点;并抽调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士10人对受灾群众提出的有关财产继承、损失赔偿、合同丢失等关注度高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已向受灾群众或亲属援肋件。五、加强检查指导,巩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果。在开展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中,县司法局及时对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在地震灾害发生后深入到xx等镇乡参与抗震救灾和检查指导灾期间矛盾化解工作;分管副局长xxx带领基股办公室工作人员深入到xxx等镇乡以及部份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对春耕生产中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热、难点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加以解决,进一步推动了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为巩固排查调处成果,更好地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各镇乡在认真做好此活动总结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壮态,预防矛盾纠纷激化的典型事例和重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