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政府环境创优方案为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竞争能力,保证我市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今年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现制定“环境创优年”活动政务环境创优工作方案如下。一、目标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和“打好六场攻坚战”重中之重任务,以提高行政效能、加强作风建设为核心和主线,以深化思想教育、强化领导责任、狠抓制度落实、加强暗访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效能考评、树立正面典型等为主要措施,努力实现机关效能、工作执行力“两提升”,企业、服务对象、群众对政务环境“三满意”,建设“全国一流、全省最优”政务环境的创优工作目标,大力营造“负担最轻、秩序最好、办事最快、信誉最高、纳税人最满意”的发展氛围,务求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二、主要任务(一)大力解放思想。紧紧围绕抢抓发展机遇,打好“六场攻坚战”,破解“六大瓶颈”等制约经济发展难题,推进招商引资,扩大开放领域,克服机关作风懒惰、虚假、浮躁、扯皮“四大顽症”等重要课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创新、解决难题、促进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十四、十五、十六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思维方式创新和工作方法创新,一切从服务发展、促进发展出发,在工作实际中自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善于将“本本”和实际相结合,打破阻碍发展的旧观念、旧方法的束缚,研究新情况、创造新方法、破解新矛盾、解决新问题,尤其要使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等行政行为与实际相符合,用足用活政策法规,千方百计地为洛阳引项目、引资金、引技术、引人才,卓有成效地履行推进经济发展的根本职责。要结合“提升效能、优化环境”大讨论,深入查摆思想僵化、固守教条、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具体表现,有针对性地整改存在的问题,明确全面创新的具体措施,坚持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高效行政,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洛阳的大发展。(二)大力提高行政效能。切实提高办事标准。所有党政机关尤其是具有行政审批权的政府部门,应查找、对照全国、全省、全行业范围内办事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的标杆,制定出本部门办事最快、办事最好的行政服务措施,着重围绕办事时限、服务态度、解决问题能力等作出具体承诺,并在媒体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积极完善效能制度。坚持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承诺服务等制度,从严要求,违者必究;同时,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否定报告备案制,承办人员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在明确告知服务对象的同时,按程序报告部门领导备案或审批,防止发生“应批未批”问题。坚持和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要共同牵头抓好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坚持审批项目“应进必进”行政服务中心,坚持厅内办理,防止“体外循环”,违者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完善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机制,对所有外来投资实行特事特办、优质服务,提高审批、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三)深化服务企业工作。坚持首席服务官制度。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或存在生产经营环境问题,企业需要提供服务的,由市优化办向企业(或者项目等)派出首席服务官及其工作小组,促进解决问题的快捷高效。坚持企业托办事项全程代理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对企业托办事项,采取企业中心联合办理、中心单方代办等方式,组织开展全程代理服务工作,优质高效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加强对外来投资的全程高效服务。对重大外来投资项目,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要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成立若干服务小组,为外来投资者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完善环境监测点制度。各级优化办要健全监测、服务方式,定期收集、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点的联系、服务企业作用。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严守文明执法“六条禁令”、罚款收费检查备案、司法机关对企业冻结账户报告备案、企业“安静生产日”、罚款从低限等制度,违者给予效能告诫等责任追究,推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进一步遏制涉企“四乱”现象,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四)强化作风效能监督。深入推进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暗访,认真解决和严肃查处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真实问题,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更加注重结果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公开工作中的问题要严肃查纠并及时反馈。推进落实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忠于职守,清正廉洁,自觉遵守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报”,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借用公车,严禁公务员经商办企业等廉政规定。深入开展公务用车问题、“小金库”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快查快办、顶格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加大暗访监督力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定、重大事项的落实和企业、服务对象、群众反映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暗访监督。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一律进行内部通报,对效率效能低下的典型案例及时解剖、媒体曝光,以儆效尤。通过深入企业、审批窗口单位、诉求窗口单位和群众中间,围绕“六个瓶颈”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解剖一批典型案例,促进提高行政效能、破解瓶颈制约。坚持作风效能问题有奖举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对行政效能、政务环境进行监督,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促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把行政过错问责作为政务环境创优的重要手段,进一步严肃查处政务环境和行政效能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对损害政务环境的典型案件要上手快、查办严、出拳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并纳入“效能提升”考评系统予以考评,让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警示和教育。抓紧出台针对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四大顽症”、涉企“四乱”、效能低下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效能告诫办法,将效能告诫与个人年度考核、年终奖和文明奖金发放、任免使用、单位评先等挂钩,以切身利益教育广大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驻在部门的工作作风、行政效能进行直接监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定期解剖一批效能低下典型案例,依照程序予以责任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六)完善考评奖惩机制。深化效能提升考评。继续按照《洛阳市经济社会发展考评办法(试行)》开展效能提升社会评议,同时,不断完善评议方法,增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测评,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客观性、公正性。进一步突出企业、服务对象、群众“三满意”标准,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对象,专门对审批部门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推进机关所办每一个审批事项、每一件群众诉求、每一次行政权力行使,都达到企业、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满意。开展“双十佳”评比活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和中心以外其他市直单位办事大厅中,组织开展“十佳服务窗口”评选活动;在市直各单位和公共服务单位中组织开展“十佳效能单位”评选活动。认真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三、方法步骤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原则上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提高(第一季度)。所有党政机关要学习、借鉴全国、全省、全行业政务环境最优、效能最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明晰管理职责、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内部运转时间、优化工作流程、细化服务标准等办法,制定出本部门办事最快、办事最好的行政服务具体措施,并于2月底以前报市政务环境创优办公室,经审核后在媒体予以公开承诺。同时,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九届十四、十五、十六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环境创优年”动员大会精神,制定本单位政务环境创优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认真开展“提升效能、优化环境”大讨论,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高举发展为大、为先、为重、为本、为要旗帜,强化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效能意识,扎实深入地进行思想发动。第二阶段:查摆问题(第二季度)。主要是查摆制约全市和本地、本部门的突出问题。对照全市“环境创优年”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务环境的有关规定要求,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开门纳谏、领导点评、自查互查等方法,着重围绕六个方面查摆单位、个人存在的问题,即一查解放思想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二查为民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不强存在哪些具体表现,三查机关作风“四大顽症”存在哪些具体表现,四查执行力层层衰减存在哪些具体行为,五查效能低下存在哪些具体行为,六查优化环境制度哪些没有得到落实。查摆问题时要弘扬“三讲”精神,即坚持“讲主观不讲客观,讲自己不讲别人,讲问题不讲成绩”。通过查摆问题、分析原因,为整改打下基础。第三阶段:集中整改(第三季度)。主要是瞄准“全国一流、全省最优”这个标准来整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在前期查摆问题、初步整改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逐个问题进行整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应通过制度、机制解决的问题要建章立制予以纠正和防范,并写出整改情况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送市政务环境创优办公室。各单位整改情况及其效果,由市政务环境创优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评议。第四阶段:巩固提升(第四季度)。主要是通过针对问题建章立制,不断巩固提升活动成果。期间,各单位应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存在薄弱环节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弥补。所建立的规章制度、长效措施和政务环境创优工作总结,应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政务环境创优办公室。12月中、下旬,市政务环境创优办公室对各单位政务环境创优工作逐一予以验收,不合格的予以补课,存在明显问题的予以责任追究。开展政务环境创优工作,要坚持与“打好六场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以攻坚克难、发展为民的成效检验其效果;要坚持与“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紧密结合,将政务环境创优列为“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评条件;要坚持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洁从政规定紧密结合,促进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廉洁、务实、高效。同时,要把整改问题、建章立制贯穿于政务环境创优全过程,达到阶段性工作与年度工作有机结合。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环境创优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办公室,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政务环境创优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应安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姜涛,市委副秘书长李六一,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征,市纪委常委、市优化办主任牛宇柯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负责政务环境创优工作日常事务;督查组,负责对市直单位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分片、分阶段进行督查;暗访监督组,负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案件查处组,负责对损害政务环境的案件或者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二)强化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政务环境创优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切实负起抓班子、带队伍、抓落实、提效能的领导责任,严抓狠管,对本单位发生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效能低下、损害环境行为,要严查严办、主动追究,决不袒护迁就。切实构建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单位抓、抓单位的局面,谁违反规定追究谁的责任,谁分管的责任范围发生问题追究谁的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带队伍的人和各个工作岗位,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大抓一年、大见成效。(三)强化舆论氛围。制定政务环境创优宣传方案,通过洛阳日报、晚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和政务环境创优简报,宣传优化环境制度,宣扬正面典型,曝光违纪违规行为,广泛宣传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