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为规范矿山管理、减少矿山数量、优化矿山布局,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和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满足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的,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为重点,对矿山企业依法占有的矿产资源以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新整合,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为永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二、整合原则合理规划,优化布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永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根据资源禀赋条件和矿山开采现状,科学编制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和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调整矿业权设置,重新划分矿区范围,实现矿山开发合理布局。规模开发、集约利用。通过资源整合,提高矿山生产规模,使矿山开采规模与其占用资源储量相匹配。应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推动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安全开采、保护环境。严格矿山安全评估,整合资源必须符合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消除因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逐步[找文章到大秘书-/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安全生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开展资源整合。鼓励省内外、市内、相邻省大中型矿山以及大中型矿产加工企业对小矿实施兼并、控股、联营,推动大中型矿业基地建设,组建大型矿业集团。统筹兼顾、稳步推进。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业权为纽带,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依法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在确保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和矿区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三、整合目标减少矿山数量,矿山布局得到明显优化。按照一个矿床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的要求,调整矿山采矿范围,合理确定开采规模,逐步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问题。通过矿产资源整合,减少矿山数量,到XX年年底全市矿山数量在现有矿山的基础上,减少100个以上。矿山生产规模得到明显扩大。提高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矿山企业生产规模与占用资源储量、矿山服务年限相匹配。非煤矿山生产规模达到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上。煤矿生产规模达到3万吨/年以上。通过整合,使矿产资源向优势产业和大中型矿山集聚,将我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煤炭、稀土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资源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达到设计要求,共生、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利用,废石、尾矿等矿产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保存和二次利用。到XX年底,全市矿产资源利用率提高3—5个百分点。煤矿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低于80%;薄煤层不低于85%。矿山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实施废弃物集中贮存、处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得到预防与控制。高标准建设和严格管理矿山尾砂库,防止矿渣泥石流和滑坡等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基本消除因矿山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四、整合范围整合的重点矿种。煤、锰、钨、锡、锑、铅、锌。XX年重点整合矿种:煤、锰、钨、锡。整合的重点矿山。祁阳县、冷水滩区达不到国家规定生产能力、矿区范围平面投影重叠的煤矿。零陵锰矿区群发性非法开采锰矿被取缔后,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矿区规划和采矿权计划的锰矿。开采同一矿床、布局不合理且生产规模达不到国土资源部规定最低标准的江华河路口钨矿。整合的重点矿区。初步确定祁阳县、冷水滩区的煤矿区,江华河路口钨锡矿区,铜山岭矿区,XX锑矿区、零陵锰矿区为我市资源整合的重点矿区。XX年完成江华县河路口钨锡矿区、零陵锰矿区的资源整合工作。五、工作步骤动员部署阶段。XX年11月20日前召开全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会议,对整合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方案编制阶段。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的编制,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和省人民政府备案,各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于12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市人民政府备案。县整合方案要分矿区编制,包括整合矿山数量,整合矿山和被整合矿山名单、矿山整合的具体方式、步骤和要求等。整合实施阶段。XX年9月底前完成煤、锰、钨、锡重点矿种和江华县河路口钨锡矿区、零陵锰矿区两个重点矿区的资源整合工作。一是根据市政府批准的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和两个重点矿区的整合实施方案,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整合决定,对被整合矿山下达停产指令,县政府组织实施。二是整合矿山与被整合矿山签订资源整合协议。三是整合后矿山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开采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经评审认定后,凭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矿山整合决定,矿山之间的整合协议及其他转让申请登记资料到有权审批和发证机关依法办理采矿权转让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四是对整合后矿山生产系统进行停产改造,经验收合格,取得其他相关证照后,方能恢复生产。检查验收阶段。XX年9月各县区完成资源整合及自查工作,市里10月中旬组织初查验收,10月底完成初查验收,向省政府提交申请检查验收报告,并做好迎检准备。六、具体要求市政府及各县政府按照资源整合要求,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依法稳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国有矿山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应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管下,可采用资产整体划拨的方式进行。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整合矿山原则上不得扩大矿区范围,确须扩大的,必须按照发证管理权限报批;整合后矿山的生产能力不得低于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要求,矿山平面投影范围不得重叠,一个矿床原则上不得设置多个采矿权;整合后矿山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一个采矿权人,只能保留一套完整的生产系统,严禁出现一证多井、非法挂靠等现象。整合前采矿权未进行有偿处置的矿山,整合时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协议方式有偿处置。凡一年内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两次以上的矿山一律予以关闭。对因非法采矿或其他原因被关闭的矿山,不得纳入矿产资源整合范围,不得借整合之名逃避关闭;凡被当地政府列入整合对象但拒不参加整合的矿山,国土资源、环保、安监、煤炭、工商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证照延续、变更手续。有关证照到期后,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整合后的矿山,在办理相关证照时,国土资源、环保、安监、煤炭、工商等部门要简化程序,集中审批。对整合后矿山资源储量、生产规模、开采技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仍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审批发证,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整合期间,除经省政府批准已下达的矿业权出让计划可继续实施外,整合矿区暂停审批新的矿业权。按整合实施方案设置的采矿权审批工作,要严格按照发证管理权限进行,不得越权或变相越权发证。探矿权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整合。煤矿资源整合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七、保障措施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是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整合区域内的资源和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审查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和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划定矿区范围,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对整合后矿山依法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变更)登记手续;环保部门负责对整合后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批,对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对整合后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整合煤矿生产设计进行审批,督促煤矿整改、完善生产系统,依法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矿山爆破物品管理,依法核定整合后矿山的爆破物品用量,严肃查处非法买卖、持有爆破物品行为;电力部门负责整合矿山的用电监管,严禁向违法生产矿山供电和转供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国有矿山企业矿产资源整合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监察部门负责对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中存在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要建立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严防整合矿山弄虚作假、超能力生产,整合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凡不能按期完成整合任务的县,暂停其用地和矿业权的审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强政策研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市场准入、矿业权市场配置、矿业权价款收益分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等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整合后矿山的监管,巩固矿产资源整合成果,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