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崂山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按照《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作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0〕5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鲁人社字〔2020〕10号)要求和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指导企业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一、总体要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按照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个人自防、行业指导、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园区、办公楼宇管理等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这一时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严、实、细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外防疫情输入,内防疫情传播,确保企业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2—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体系下设立企业复工组,由杨聚钧、黄应胜副总指挥分管,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组长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创委综合部、金管委金融生态部、区文旅委产业处、区文旅委文化处、金家岭街道办事处、中韩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全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工作组下设工业、楼宇、建筑企业、商贸外资企业、园区、文化旅游企业、金融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农贸市场和集市九个分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分组组长,具体负责各行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复工方案,健全防控责任体系,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共同推进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做好兜底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本单位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做到条块结合、协同配合,全面做好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为主抓领导,确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联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为主抓领导,确定一名中层领导为具体联系人;街道办事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主—3—抓领导,确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联系人。建立全区企业复工防控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微信工作群。三、做好复工准备各工作分组牵头单位和有关责任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做到准备不充分不复工,防控措施不到位不复工。(一)落实复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制定复工预案。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联系,及时掌握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融入疫情防控大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三)加强风险评估。企业复工前,要组织力量对企业可能发生疫情的区域、部位和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评估,摸清抓准薄弱环节、问题漏洞和关键要害,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不安全不复工。(四)做好人员排查。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复工、谁负责—4—的原则,认真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重点疫区职工返区不听劝阻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倒查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省外地区返回职工进行登记与健康管理,自到区之日起,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向所在社区申报;对省内职工复工前检测体温,登记休假期间居住史、旅行史及有无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来区交通方式等。企业要加强复工人员健康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对重点人员要一人一档,企业要和员工所在街道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员工所在社区推送员工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并全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工作,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五)明确复工流程。各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疾控部门对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给出企业复工指导意见;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本行业企业复工汇总表报企业复工组组长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查漏补缺,兜底管理。各企业制定的疫情防控方案要包含领导机制、复工时间、复工准备、日常防控措施、疫情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重大事项及信息报告制度等。四、强化疫情防控各工作分组牵头单位和有关责任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后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5—工作。(一)加强应急管理。深入排查消除人员、物资、器材高度集中区域安全隐患,加强对持续运转的设备设施巡查检查,配齐配全各类安全设施,规范设置应急标识,畅通消防通道。要配足配强值班力量,加强企业内部舆情管控,主要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预案到位,演练到位,有的放矢。(二)加强人员管控。企业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区、厂区必须佩戴口罩;在办公区、厂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门岗,企业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区、厂区应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可入内工作;强化外来人员来访管理,做好登记、检测、排查工作。建立在岗人员每日体温登记台账,确保不漏一人。密切关注在岗职工身体健康状况,防止劳累成疾现象。增强人员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对于存在发热或呼吸道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员工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三)做好日常防控。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加强通风;减少集中开会,提倡视频会议,控制会议时间;做好食堂就餐防控工作,建议采用分餐进食;做好公共区域消毒工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做好上下班及出行防控工作,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带口罩;做好空调消毒工作,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要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做好后勤人员防控工作。企业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6—(四)加强物资储备。做好防护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升企业员工尤其是生产一线员工的科学防护能力。(五)加强信息报送。要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人员留观、外地返回人员筛查登记等工作,动态了解和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街道办事处和疾控部门。(六)加强科普宣传。要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布防控、应急信息,加大对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指导力度,提升企业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五、强化应急联动,压实监督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管理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夯实行业、属地监管责任,对企业复工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快速给出企业复工意见,对企业用工、日常防控等方面进行持续督导检查,特殊情况及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从严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区卫生健康局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健康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处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鲁人社字〔2020〕10号)进行宣传解释,对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复工复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置。区市场监管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牵头做好企业复工后的用餐保障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协调做好复工企业人员交通服务保障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履行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属地责任,查—7—漏补缺,兜底管理。加强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做细做实复工企业同社区的联防联控,重点做好复工后企业员工往返居住社区的防疫工作。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2月3日附件:1.企业复工工作组职责分工2.崂山区企业复工情况汇总表3.致崂山区企业的一封信4.企业复工备案表5.企业复工工作预案(范本)6.青岛市崂山区企业复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