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部门2011年度工作总结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我市林业工作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抓手,围绕打造绿色瑞昌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将林业建设与农民增收、改善生态、打造和谐林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狠抓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林区稳定,圆满完成了年度林业各项工作任务。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林业业务工作。2011年,全市坚持资源培育与保护“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一方面切实做好造林绿化工作,完成造林绿化面积8.29万亩,其中山绿化4.26万亩,山下绿化4.03万亩。另一方面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工作,严打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资源非正常减少,全年共受理并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29起,其中立刑事案件28起,破刑事案件29起(其中积案5起),当年案件破案率86%,刑拘9人,逮捕9人,追逃5人;移送起诉刑事案件28起,移送起诉34人;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00起,治安案件1起,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21人次。2、招商引资工作。共引进项目4个,其中江西省丰林公司投资5120万元、嘉裕牧业基地投资100万元、林海苗圃基地投资170万元、立信园艺公司增资500万元,实际引资达5890万元,比2011年增加140%,比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多17.8%。3、社会稳定工作。2011年,林业局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干部职工思想稳定,未出现集体访和越级访行为,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未发生因山林权属纠纷而引起群体性事件。认真做好了森林防火工作,全市未出现大的森林火灾。二、主要工作及做法1、以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为重点,促进了生态文明发展。2011年,是深入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一年。一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生态瑞昌、绿色瑞昌的目标,狠抓工程落实,突出重点、亮点,统筹山上绿化与山上绿化,完成造林绿化面积8.29万亩,超额完成了省林业厅下达的任务。在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市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协调,按照“产业化发展、园林化建设”的要求,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造林绿化工作,一是重点抓好了通道绿化。将通道绿化作为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国道两旁各20米、省道两旁各10米、县乡道两旁各5米的标准,认真搞好了瑞南线、立肇线等公路的通道绿化,实施通道绿化17公里,造林440亩。二是扎实推进森林防火隔防带建设。2011年,我市以挖“区间”为重点,完成森林防火隔离带440条,共计430公里,实施造林1万余亩。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夯实了森林防火基础,提升了火灾防控能力,森林防火阻隔带工程建设实施一年来,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年初发生在乐园、南阳等几起山火,就是由于阻隔带的作用,把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确保了山火在短时间内被扑灭,减少了灾害造成的损失。三是加大了村庄绿化力度。立足美化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农村整治,在农村“四旁”栽植杨树、泡桐等速生树种和柑桔等经济果木林,完成栽植面积1.24万亩;立足耕地改造,结合增粮富民工程,按照“林成网、树成行”的要求,在田边、路边、渠边栽植杨树,形成农田林网,完成造林4200亩。2、以确保林业持续发展为重点,加大了林政管理工作力度。2011年,林业局认真落实“严管林”措施,在规范木材采伐、木材运输、木竹经营加工、林地征占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上下功夫,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狠抓“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木材采伐。认真执木材采伐限额管理措施,做到下达木材采伐指标不超标、有节余,实行“两榜”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指标落实到户,明确了护林员在实行采伐过程中必须到场监督,做到了伐前有设计、伐中有监督、伐后有验收,有效遏止了超砍树木行为。2011年,九江市下达到我市的木材采伐指标为10300立方米,其中国有林场3000立方米,集体部分7300立方米。实际采伐8300立方米,比2011年减少近3000立方米,各项指标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二是坚持“源尾”不放松,减少木材非法流失。在加大木材采伐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木材运输、木材加工等领域的管理,做到山上与山下一场抓,既管林场,又管市场。三是强化林地管理,规范林地使用。实行林地限额管理制度,做到征、占用林地要审批,2011年办理林地征占用7起,涉及林地面积50公顷。按照九江市林业局统一部署,9、10月份,我们重点对XX年以来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法查处了违法占用林地案件2件。四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维护了动植物资源的多样性。2011年,我们以瑞昌红豆杉保护区申报省级保护区为契机,以“爱鸟周”、林业严打行动、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打击破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破获案件5起,较好地保护了野生动植物资源。3、以保护森林生态安全为重点,加大了森林防火工作力度。2011年,我们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为切入点和落脚点,以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为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1年,全市发生山火1起,过火面积9亩,受灾面积为零,与2011年相比,山火起数减少4起,过火面积和受灾面积显著减少,森林防火形势为近10年来最好,被九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评为2011-2011年度全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一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完善了森林防火标语、标牌,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悬挂标语500余条,在村庄和公路旁刷写森林防火宣传标语300余条。林业局机关4部办公电话设置了森林防火宣传彩铃。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二是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在重点防火期内,我们组织护林员进山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纠,对重点地段,落实巡护责任,进行重点监控。同时,督促乡村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山。元宵、清明等重点节日期间严防死守,在重点林区进山路段设卡检查,杜绝火源进山,确保重点林区森林火灾零发生。三是加大了森林防火投入。2011年,共投入森林防火经费2万余元,用于购置风力灭火机、油锯、防火服等,保障了森林防火工作需要。4、以推进林业法制水平上台阶为重点,加强了依法治林工作。2011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开展林业法制宣传。结合林业业务工作和“五五”普法、“爱鸟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森林公安民警和林业局林政科、调纠办、林改办、工作总站、野保站等工作人员深入林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林业法律宣传材料3000余份,重点宣传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利用各类业务培训班组织学法12次,提高了林业干部职工法制水平。二是开展林业严打活动。按照“滥伐必破、涉火必惩、占地必究”的要求,我们以创建“祥和林区”为载体,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09护绿专项行动”和“绿盾三号行动”,整合森林分安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先后出动执法人员90多次,车辆30余次,重点打击了乱砍滥伐林木、乱收滥运木材、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行为,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保障全市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创造了和谐的林区治安环境。三是规范林业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依法、廉洁、文明”的要求,坚持做到未经允许不进入外资企业进行检查,不以检查为由向当事人收取检查费用,不索取和无偿占用当事人商品和物品,不对相对人故意刁难或打击报复。四是规范林业行政审批。以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以打造服务型机关为目标,按照“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的要求,林业局重点对现行的林业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成立了林业行政审批科,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行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通过林业局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了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