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河区出台农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为加强清河区自建农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近期清河区出台了农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一是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街道牵头做好物管服务招标、合同签订等工作,组织社区、业主委员会等单位协助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工作,逐步培养业主(租用人)花钱买服务的意识。二是在招标确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基础上,由政府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物业服务企业给予经费补贴,奖补期限为三年,奖补资金转入街道专有账户,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分期兑付。三是社区每月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评分标准》对安置小区进行考核,考核与经费补贴挂钩。其中,内部管理20分、日常保洁20分、维修维护15分、绿化养护15分、收费率30分。如果收费率低于90%,每低于10%扣5分。低保户的物业服务费由政府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