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粉专项整治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米粉专项整治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有效打击我区米粉、豆制品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无证无照生产和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米粉、豆制品等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行为,做到打击一批,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从而有效提高我区米粉、豆制品的总体质量水平,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消费安全。二、整治对象1、整治对象整治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米粉、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豆制品产品范围是以大豆为主要原料,按传统加工工艺生产的豆腐(含油豆腐、水豆腐、臭豆腐、内酯豆腐)、香干、百叶、腐竹等产品;米粉产品范围是以大米、面粉为主要原料,按传统加工工艺生产的供消费者经简单煮制后即可做主食的湿米粉、米线、湿碱面等产品。2、重点产品此次整治主要是我区范围内小作坊生产加工的米粉、豆制品产品。3、重点区域根据去年的调查摸底和专项整治情况,我区米粉、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要集中在城郊结合部的街镇及少数城区街道,因此,这次整治的重点区域集中在城郊结合部,特别是城是村。三、整治内容1、经营场所无规划许可证、国土证、房屋产权证等合法手续的违章违法建筑;2、无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加工生产米粉、豆制品或销售、经营性使用无证无照单位生产的米粉、豆制品的行为;3、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米粉、豆制品产品的行为;4、生产、销售米粉、豆制品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5、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黄豆是否发生霉变,生产加工油豆腐是否使用潲水油,生产米粉所用大米是否发生霉变、是否为猪用饲料、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等;6、其他违法行为(冒用厂名厂址、伪造冒用质量标志、伪造生产日期、使用过期食品作原料等)。四、整治时间XX年3月10日—4月12日五、整治步骤1、动员部署。区食安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召开工作动员布署会,3月份是全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月,各单位要将宣传与整治相结合。2、调查摸底。各街镇要逐门逐店进一步摸清底数,特别是对生产经营场地的性质要调查清楚,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是否在拆迁范围之内,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并于3月19日上报区食安办。3、自查自纠。各街镇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先下达责令整改通知限定时间停产或者按市人民政府长政发[XX]4号规定要求取得合法经营资质。4、集中整治。对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小作坊,各街镇将情况于3月30日前统一上报区食安办,由区食安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予以取缔。六、工作要求1、此次专项整治由区食安办统一协调,区质监分局牵头,各街镇联系区各职能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整治工作,工商、卫生、农水、商务、城管、环保、公安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2、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依各自的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处理。3、在整治工作中,要从宣传教育入手,注重工作方法,依法行政,避免激发矛盾。4、各单位要及时向区食安办上报信息,及时反馈工作动态。

1 / 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