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用三爷,废职亡家”!习主席关于反腐的十个最新论述今天,人民日报全文刊发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这是自1月1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以来,其讲话全文首次披露。从对当前反腐形势的判断,到下一步反腐行动的部署,在长达约一万四千字的讲话中,习近平提出了哪些关于反腐的最新论述?人民日报客户端为你独家梳理。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马占成摄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身。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有的置若罔闻,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一门心思钻营权力;有的明知在换届中组织没有安排他,仍派亲信到处游说拉票,搞非组织活动;有的政治野心不小,扬言“活着要进中南海,死了要入八宝山”;有的在其主政的地方建“独立王国”,搞小山头、拉小圈子,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为实现个人政治野心而不择手段。二、军令状不是随便立的,我们说到就要做到“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如果不除恶务尽,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不仅恶化政治生态,更会严重损害党心民心。有人说,如果这一次还是出现反弹、出现回潮,那人民就失望了。所以,军令状不是随便立的,我们说到就要做到。三、不到违法的程度可以“包容”,这是对党和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可以让多少人避免违法?过去形成了这么一种现象,就是不到违法的程度大家都可以“包容”、“宽容”,到了违法就由他去吧。这是对党和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图为在江苏省洪泽县开展的“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中,领导干部家属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