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2009年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局XX年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区农业执法大队开展种子、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作物种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及欺诈坑农的违法行为,保证种子质量,确保农业生产持续快速发展。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XX]201号)及市农业局《重庆市XX年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渝农发[XX]7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种子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为了确保我区广大农民购买上优质的放心种,我区在种子市场专项整治中,以经营未经审(认)定的“两杂”种子为重点,以档案不健全、标签不规范为突破口,整体推进种子市场的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在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华大万同志任组长,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谢美见同志任副组长,政策法规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植保站等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对种子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做到了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二、制定措施,突出重点为了使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局根据全区种子市场的特点,对辖区内的30个街道、镇、乡种子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在具体工作上,重点整治以下几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经营未经审定(认定)品种;二是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三是种子标签不规范;四是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经营档案,不给农民出具售种凭证;五是经营假劣种子。在工作措施上:一是进行追根溯源,端窝点,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进一步规范种子管理人员的行为,清理和纠正我局机关及其下属种子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有无从事和参与种子生产经营的行为;三是加强对市农业局确定的主推品种的宣传推荐,引导农民正确购买和使用良种;四是加强对《种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民群众识别假劣种子能力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三、严厉处罚,成效显著去冬今春以来,我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会同区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等单位的执法人员,对全区的种子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计出动执法车辆100辆次,执法人员280人次,检查乡镇市场30个,检查城区各种子批发经销商14家,检查各乡镇种子代销户250家,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培训种子经营人员200人次。此次开展的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违法经营种子案件9件,没收入未经审定(认定)种子100公斤,处罚款28920元。其中立案查处案件6件,没收未经审定(认定)种子100公斤,处罚款28000元;实施当场处罚案件3件,处罚款920元。查获违法经营“两杂”种子品种10个,其中水稻品种有金优191、冈优827、金优527、金优995、福优80、ⅱ优58、金优58、金优63、川香稻5号等9个;玉米品种有蠡玉168。查获未经审定(认定)品种有金优191、冈优827、金优527、金优995、福优80等5个,其中冈优827、金优527水稻品种虽然通过了全国审定,但种植适宜区域不包括武陵山区。查获标签不规范的品种有ⅱ优58、金优58、金优63、川香稻5号、蠡玉168等5个,没有标明重庆市的品种认定编号、品种审定名称,有毒标志等。同时,我局还对2家种子批发经销商存在的标签不规范行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为期4个月的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整体推进。通过种子市场的专项整治,我区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了较好的磨练,经销商的经营行为得到了较好的规范,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但在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来衡量,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农民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不强,导致执法检查中取证难度的加大;二是由于农业执法成本高,加之经费来源有限,导致执法工作不能完全到边到位;三是执法队员来自各技术部门,法律知识相对缺乏,因此执法的经验和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五、下步工作打算通过开展此次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种子市场经营秩序,有效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促进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下步的工作重点是:一是进一步宣传《种子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对各种子经营人员进行规范经营知识培训;三是加强对种子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种子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区农业执法大队开展种子、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区农业执法大队开展种子、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区农业执法大队开展种子、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