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模范区汇报材料映日荷花别样红——株洲市荷塘区申报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模范区材料荷塘区是株洲市4个市辖县级城区之一,位于株洲市东北部,1969年建制为株洲市东区,1997年8月1日经株洲市人民政府区划调整为荷塘区,总面积159平方公里,总人口26万人,现辖月塘、茨菇塘、宋家桥3个街道办事处,32个社区居委会,仙庾、明照、荷塘铺3个乡镇,43个行政村。我区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中心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自1997年以来计划生育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多孩控制在0.2%以内,统计准确率稳定在98%以上,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到位率98%以上,药具应用率98%以上,育龄群众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入户率90%以上,“村为主”比例94%以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率95%以上,生殖健康监测率达98%以上,优生遗传检测一孩城市达100%、农村达60%以上,婴儿出生死亡率为0、出生缺陷率为0,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特别是2002年经省、市评估,计划生育率达到98.46%,多孩控制率为0,统计准确率达99.10%,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率达98.2%,其他几项主要指标均保持在高位运行。2001年、2002年株洲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业务考核均获第一,连续五年被评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株洲市计划生育工作红旗单位,始终处在省、市先进行列。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之所以有这样的成绩,主要得益于省、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利益于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全区各级党政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了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解决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制定并落实了一系列利益导向机制和优惠政策;得益于区、乡两级计生经费按标准及时足额投入到位;得益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措施,严格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和“一票否决”;得益于健全和完善的计生工作网络;得益于有一支“人数合适、结构合理、素质合格”,能打硬仗、敢打硬仗的计生干部队伍;得益于坚持“三为主”工作方针,营造良好的生育文化氛围。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村(居)为主”,一手抓优质服务上水平——推行“村(居)为主”,夯实优质服务的基础我区致力于基层建设,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居)为主”,做到“三到位”。强政策措施的到位,区委、区政府每年对各村安排5000元工资补助,规定村专干月工资不少于村主任的80%;建立落后村联系点,区、乡两级主要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全区开展“双联”、“双扶”活动,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城乡手拉手共建计划生育文明村”活动,将城区资源引入农村,推动“村为主”。强责任,奖励机制到位,乡镇与各村签订责任书,落实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在全区开展争创红旗村活动,根据考核成绩年终进行奖惩。强阵地建设,积极推动优质服务到位,村支两委加大投入,完善“三位一体”设施建设,选拔优秀计生专干开展计生工作,为群众提供生产、生育、生活服务,督促育龄群众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强创先争优活动,促“村(居)为主”建设,在全区上下广泛开展创“计生红旗村(居)”、“计生先进村(居)”活动,开展“城乡手拉手共建计生文明村(居)”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来带动村(居)为主,推动计生优质服务落到实处。今年7月31日省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盛茂林同志在市计生委领导陪同下到我区荷塘铺乡荷塘铺村视察工作,听取了村书记、主任关于以村为主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实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等工作情况汇报,盛茂林主任对该村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高度赞扬荷塘铺村是当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好典范,党的政策、计生政策都在这里得到很好的落实。——贴近基层,让老百姓得到优质服务的实惠我区是全国第二批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区,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和方向。这几年,在省、市计生委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到位的工作思路和做法得到了国家、省计生委的肯定,1998年,原国家计生委副主任,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在省、市计生委领导的陪同下到我区仙庾镇、茨菇塘街道办事处视察了计生优质服务工作,并给予了高度评价;1999年、2000年上海、南京、武汉、广州等兄弟单位先后来我区学习交流优质服务工作经验。我们的做法一是在育龄群众中开展“六上门”活动,即:结婚前上门,传授避孕节育知识,教育青年男女树立新型婚育观念,鼓励晚婚晚育;怀孕期间上门,宣传孕期、围产期保健知识,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婴儿出生后上门,送避孕药具,指导科学喂养和搞好计划免疫;学龄前上门,指导夫妇对儿童进行早期教育,开发儿童智力;传统节日上门,慰问独生子女贫困户和孤寡老人,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育龄群众心中;受灾患病期间上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2003年在全区开展“1+1”慰问百名计生贫困母亲活动,共慰问480多人,送去慰问金和物资共计15000多元。二是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方面的难点和群众最迫切要求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服务。对患不育症妇女进行登记建卡,组织专家对其进行治疗。几年来,在计生工作者的帮助下,全区共有10对不孕症患者喜得贵子。三是长期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近几年为全区43个村、32个社区居委会12000多名育龄妇女开展了妇科病普查普治,对患病妇女全部进行了低费跟踪治疗。四是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每年要为2000多名生育妇女进行优生遗传监测。五是开展知情选择。使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知识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帮助其选择一项安全、可靠、适合自身生理条件的节育避孕方法。二、建立健全三大机制,形成计生优质服务的强大合力——领导机制的健全,是推动计生优质服务的护身符区委、区政府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全区工作的战略重点,坚持“三不变”: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责任目标考核责任制不变;坚持严格兑现“一票否决”不变,做到“三同时”:在听取其他工作汇报的同时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在下基层督查其他工作的同时督查计生工作;在研究经济工作的同时研究计生工作,全区各级都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全年各项工作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兑现奖惩。认真贯彻省39号文件,保留了各乡(镇)、办的计生机构,配强配优计生干部。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近三年来,全区共否决先进单位4个,各级领导5人,干部职工5人。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落实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乡镇计划生育机构编制和管理的通知〉的意见》、《关于落实湘编办[2001]39号文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意见》、《荷塘区计划生育党政领导联系点制度》、《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确保计生工作经费正常需要的通知》;2003年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公司和私营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等,这一系列文件和措施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综合治理机制的实施,是推动计生优质服务的强心剂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我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将宣传、公安、工商、财政、教育、劳动人事、民政、卫生、城建、妇联等部门纳入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签定责任状,齐抓共管,实行各计生综治部门工作例会制、检查督查制、责任考核制、跟踪否决制。在2001年和2002年全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核中,我区得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各综合治理部门层层签定合同,落实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区卫生局在全市率先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B超机管理合同,健全了B超机管理网络,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奖罚,有效地杜绝了性别选择人工终止妊娠;区教育局将计生国策知识和青春期性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在中学校园内开展人口与国情及青春期性教育知识科教活动,如株洲市工业学校利用校园资源,围绕国策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成立了“计生国策服务队”,有计生机构、有学生社团、有计生校园网站,今年10月在全区大中院校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的大型学生辩论赛;区工商局每年组织所管市场的育龄妇女进行孕检,并编印计生专刊,发放到各工商所和市场;区城环局在工作中突出了计生宣传,在各建筑工地张贴标语,发放资料,宣传到人,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民政部门在扶贫帮困的低保中优先救济晚婚晚育、少生节育的贫困户。为找准流动人口计生优质服务的落脚点,做好流动人口优质服务这篇文章,我们积极探索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方法,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水平。一是率先在2001年推出流动人口“档案式”管理,即在城乡结合的农村以出租户为单位建立流动人口档案,以村民小组为主对流动人口进行统一管理,反馈信息,提供服务。具体操作上分三步走:第一步由村书记、村主任与各组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状》,年底根据考核给予一定的奖罚;然后各村民小组向房屋出租户发一个内装《房屋出租须知》、《房屋出租户计划生育合同书》、《流动人口登记本》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的流动人口档案管理袋,出租户如实填写《登记本》后再将信息反馈到村;最后,各组设立组务公开栏,公布流动人口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以此增强出租户的责任感。2002年又推出了“台账”式管理,即在社区居委会按照育龄妇女台账管理模式,以每个出租户为单位,将所有流入该户人员的情况登记成册,再按出租户的门牌顺序装订成台账。以居民小组管理为主,由居民小组信息员将每个出租户流动人口的信息反馈至社区居委会、单位。同时,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组信息员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上户随访,随时掌握出租户的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与流出地取得联系,将现居地与流出地共同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在私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推行法人负责制,在其管理的范围内对用工人员和入住户的计划生育实行管理,做好“2个一”的工作,即计生部门、工商分局与法人代表签定好一份合同,企业、公司建好一本计生对象的台帐。“档案式”、“台账式”和“法人负责制”管理办法的实施,使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底子更清,信息更灵,管理和服务更到位。——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建立,是推动计生优质服务的常青树我区充分认识到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转变群众生育观念,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措施。早在1997年我区就出台了《关于实行优惠政策鼓励计划生育的通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后,我区又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一是表彰奖励。对实行计划生育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孩子和夫妻,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给予表彰奖励;二是生产上帮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提供致富信息、生产资料、农业贷款,优先予以生产技术培训、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劳务帮助等;三是生育上奖励优待。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晚婚晚育可以延长婚假、生育假和其他福利待遇;四是生活上照顾。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家庭免出义务工、优先审批宅基地、优先安排就业,开展独生子女意外伤害险、孕妇平安险、两女结扎户父母养老保险等计划生育系列保险,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实惠,引导群众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之路。如荷塘铺村、株洲市电务段建立了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保证独生子女经费、奖励优生优育、节日开展慰问、每年进行妇科普查、为育龄群众进行计生系列保险等。三、充分发挥四个网络优势,打造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特色——抓宣传教育网络,营造计生优质服务氛围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宣传教育是首位,区委、区政府始终将宣传教育作为计划生育抓根治本的重要措施摆在突出位置,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这一主线,制定了“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时俱进,部门联合”的宣传工作方针。把增强国策意识、法律意识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重点;把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只生一个好的新型生育文化和生殖保健知识作为对农村育龄群众的宣传重点;把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作为对城市居民的宣传重点;把青春期性知识作为对青年学生的宣传重点;把新婚知识、节育避孕知识作为对新婚夫妇的宣传重点;把孕产期保健、科学育儿知识作为孕产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