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编号:企业询证函:本公司聘请的正在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等事项。下列信息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出这些项目的金额及详细资料。回函请直接寄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回函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1.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列示如下:单位:元截止日期贵公司欠备注截止日期欠贵公司备注2011年12月31日2.其他事项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被审计单位盖章)年月日结论:1.信息证明无误。(公司盖章)年月日经办人:2.信息不符,请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公司盖章)年月日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