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小卖部供应的食品。2、及时报告。(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2)程序:发现师生有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时,应迅速报告学校,同时拨打“120”电话或直接送医院进行处理。学校要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3)内容: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②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③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④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⑤报告时间和报告人。3、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本文来自](1)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2)做好排摸调查工作,收集信息。(3)及时通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4)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师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5、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6、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8、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