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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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精心指导下,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2018年度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民政机构改革,着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中坚力量,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2018年工作总结(一)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减材料、减事项、减证明为突破,从困难群众救助、死亡人员事项办理、婚姻登记服务、门牌编制等群众关注度高、利益切身相关的事项入手,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列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85个事项,除伤残等级评定(调整)、伤残证办理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2个审核转报事项外,均可实现“跑一次”办理,占全部事项的x%。其中:孤儿基本生活费给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等18个事项实现了“零跑”。大力推进“减简”工作,取消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公墓建设审批等事项14项;取消证明材料35项,除审核转报事项外,所有事项实现3-5项材料的要求,平均每个事项缩减材料2.2项。同时,进一步压缩办件时限,承诺时限在5个工作日以内的事项达到81项,占总数的95.3%。着力群众关注的事项改革,在省内率先实现当事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即可查询社会救助家庭所有成员个人名下存款等金融资产方面的信息;率先实现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一站式”办理;率先实施死亡人员关联事项联办;主动开展民生档案远程查档服务,实现婚姻数据与公安、公积金、人社、卫计委等部门的共享;对门牌申请流程进行再造,实现了门牌编制的“零跑”;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实现老年人优待证办理“零跑”。(二)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1.着力推进精准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拟订支出型贫困救助家庭财产认定修改意见,适当放宽支出型贫困家庭财产标准。全面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稳定低保占比,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加强低收入家庭的核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低保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对所有在册低保、低边对象进行在线复核,截至12月,共清退不符合低保资格的对象212户x人。在金华地区率先完成低保提标工作,低保标准提高至855元/人·月,同比提高10.3%,实现“消除人均年收入万元以下低收入群体”目标。截至12月,低保对象新增195户x人,低保边缘家庭新增x户x人,全市共有低保户x户x人,低保边缘家庭x户x人。共发放低保金x万元。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截至12月,全年共实施医疗救助x人,救助资金x万元。其中,“一站式”医疗救助x人次,救助资金x万元。实施临时救助255户477人,发放救助金x万元。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x万元,发放民政定救补助对象生活补助x万元。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创新救助模式,建立“上下联动,跨区域互动,多渠道救助”的救助机制,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x人,其中流浪未成年人101名。探索建立标准化寻亲模式成功寻亲6起。2.全力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总投资x余万元,设计床位200张的全省一流的儿童福利院正式投用。全面落实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分别达到x元/月和1250元/月,标准为全省县级最高,全年救助社会散居孤儿184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26万元,救助社会困境儿童6689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x万元,为225名留守儿童建立一人一档,实现一对一帮扶机制。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福利院儿童成长教育的志愿活动,全年共接收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款物x万元。着力规范家庭寄养工作,积极开展院内智障和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开展康复治疗20人次。做好弃婴接收和院内儿童送样工作,共接收弃婴(儿)23名,办理国内弃婴(儿)送养17名、涉外送养1名。3.进一步完善救灾体系建设。高质量举办“5•12”救灾现场演练活动,得到省、市地方和军队领导充分肯定,成为应急部全国推广示范样本。加强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实现市镇两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全覆盖,地质灾害威胁村避灾场所全覆盖,全市已建成避灾安置场所市级1个、镇级14个、村级394个。开展救灾领域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完成亮点工程的打造,实现大陈二村避灾点可视化管理,对避灾安置场所的分布、启用、监管、物资调运等实行系统管理和实时监控,形成救灾物资仓库和避灾场所安全管理的可视化管理系统。4.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完成慈善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采取“政府扶持、专业运作、社会联动”运营模式,为各类慈善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提供孵化培育、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学习交流、成果展示等服务,促进慈善组织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邮善邮乐”慈善超市项目建设,通过邮政包裹快递到家和线下服务点自提两种形式,为符合要求的困难群众提供价廉质优的日常生活用品。(三)养老事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1.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开展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建成赤岸、大陈、怡乐新村3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全年共抽查425次。做好助餐服务扩面工作,截止11月,已完成居家照料中心建设420家,实现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城乡社区60%以上。2.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稠江、后宅、赤岸、城西、佛堂5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主体结顶,进入内装阶段;上溪、义亭、廿三里3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主体建设;大陈镇养老服务中心列入春风桃李大陈小镇项目,已开工建设。加快推进镇街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城西已完成公建民营,赤岸、稠江已发布招选公告。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设置床位280张的怡乐新村配套二级老年病医院已完成建设;苏溪鸿佰洲养老服务中心配套义乌如宾老年医院,已投入使用。3.全面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成以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居家养老信息系统和机构养老信息系统为补充的智慧养老平台。继续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理赔146例,赔付90万元,保险理赔率达到100%。推动老年优待证办理改革,实现老年人优待证的“即办”,全年制作老年人优待证15459张,其中绿卡8125张、红卡7324张。做好老年电大2018年春秋季招生工作,发放宣传资料2.69万册。(四)扎实推进二次殡葬改革工作1.着力推进全域无坟化工作。下发《全域无坟化治理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全域无坟化治理工作,会同督考办对各镇街就全域无坟化工作进行督查,全市累计排摸坟墓19万余穴,总计已搬迁坟墓6.1万穴,其中迁入各镇街骨灰存放堂的有3.3万例、实施节地生态葬2.8万例,发放治理补助x万元。2.进一步深化生态葬改革。大力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治理,下发《义乌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进树葬试点工作,确定佛堂镇、上溪镇为为我市树葬试点区域,截至12月底,实施生态葬244例,其中:树葬196例,撒葬48例,共发放相关奖励补助253.5万元,生态葬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3.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殡仪馆改造工程全面投用,骨灰堂建设有序推进,,已投用9处,社会化运营的后宅街道天福园项目已于4月开工建设,其余镇街正在有序推进;佛堂、上溪、廿三里三处节地生态葬区建成并投用。4.着力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实现全市公墓“双禁”全覆盖,殡仪馆杨聪工作室投入运行。落实惠民殡葬政策,2018年共计火化遗体4912具,同时继续落实我市四项基本减免政策,2018年共计4298人次享受减免,减免资金达到288.88万元。7月13日实现人员死亡关联事项殡仪馆“一窗受理,部门联办”,截至年底,已有2037例群众享受联办改革的红利。(五)社会组织管理不断加强1.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全年新增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家,全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达到1210家,其中社会团体46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46家,基金会2家,总数继续位居全省县级市首位。全年办理社会组织换届手续25项、变更75项、年检494项、注销17项。已设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有70家,其中社团41家,民非单位30家,有843位党员。加大培育扶持公益类社会组织力度,开展5个公益创投项目。完成2018年度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社会组织推荐性目录编制。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完成64家社会组织的检查。2.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下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在全市109家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8家行业协会商会通过降低会费标准为企业减轻负担106.5万元。开展社会组织名称自查自纠工作,对存量社会组织名称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分类进行全面排查。出台《义乌市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实施办法》,建立民政、财政、税务、金融、公安等部门参与的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继续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28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工作。3.强化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工作的通知》,有序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与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新设立江东、后宅、廿三里、城西四个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完成全市社区范围内社会组织的底数摸排。4.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矛盾化解、志愿服务方面作用。异地商会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同舟、心桥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有效参与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以及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帮扶帮教育工作,初步实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公务服务常态化。社会组织促进会与拘留所搭建“阳光帮扶”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义乌市民间紧急救援协会的经验材料《义乌勇士:以无私奉献奏响爱的赞歌》入选省综治办《新时代“枫桥经验”100例》目录。(六)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1.稳妥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先后开展6轮排摸调研并科学制订“1+5”政策体系,调整后我市共有行政村451个,社区94个,减少比例为38.39%,涉及调整村占全市农村的48.36%,从而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治理、打开发展空间。2.加强专业社工队伍建设。与市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对接,于4月份下发文件,对全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进行调整,建立职务等级工资晋升机制、提高年终奖基数、提高职业资格津贴等,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充实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完成65名社区工作者招聘。加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宣传发动力度,今年我市报名参考人数为501人,通过人员达134人,报名人数、通过人数均为金华各县市最多。完成2家社工机构培育,成功承办“新时代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改革论坛暨浙江省第三届社会工作行业交流会”。3.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会同组织部、农林等部门对我市部分村的村务公开、信息平台覆盖情况、信息维护审查机制、长效管理机制、投诉监督机制和规范化建设情况和村财务公开规范的情况进行抽查。与东阳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互督查工作。(七)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工作1.全面推动双拥工作。积极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出台全国首个县级市《义乌市双拥工作实施细则》,下发《义乌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爱国拥军、拥政爱民模范单位、模范个人评比。加大关爱部队力度,春节、“八一”期间,安排专项慰问金285万元。关注解决部队实际困难,加强机场周边环境整治,实施军地联合巡查机制,帮助驻军子女解决就学问题49人次。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做好抚恤补助政策落实工作,发放抚恤补助金2912万元;实施医疗补助559人次,发放医疗补助65万元;对全市240位烈属、在乡伤残军人开展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10.1万元。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2018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85名,完成安置补助381人,发放安置补助1475万元,退役士兵高校复学学费报销28万元。做好各类优抚对象认定工作,新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8人。深化退役士兵帮扶工作,下发《深化退役士兵社会化服务工作通知》,完成自谋职业转业士官就业帮扶工作,共31人通过帮扶实现再就业。完成自谋职业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进藏兵、下岗志愿兵、失业两参人员、失业残疾军人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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