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执法监察总结根据《北碚区国家税务局XX年度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以及《北碚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XX年执法监察内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歇马税务所积极主动出击,切实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监督,抓好征收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加法执法监察力度,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内审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今年是是区局提出的税收规范管理年,歇马税务所作为“窗口”单位,年初便积极行动,明确规定了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固定的执法监察学习时间,并认真学习和讨论了新《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税收法制基本知识》以及《北碚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化管理制度》等内容,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执法监察意识。二、具体自查内容1、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精批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各项经费。无论何种渠道取得的收入均全部纳入账务核算,并严格执行报批手续,无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现象。2、税收票证方面:能严格按照区局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到领用手续齐全,无丢票、盗票等现象的发生,在票证的填开方面,认真作到填开内容详细、字迹清楚、计算正确、章戳齐全、装订规范,并严格税票的错票审批手续,使税票的错票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3、税收会计方面:严格作到所征收的税款严格按预算级次入库,税款划解每月不少于四次,并确保每次电子数据与划解数据完全一致,无压占税款、无公款私用的现象发生。4、税款征收方面: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对纳税人的税款做到应收尽收,无擅自减免税款,多征或少征税款,规范执法,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全所无欠税发生,确保了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5、发票管理方面:在发票的领、用、存、保管、填开、发售等方面都能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所设立的发票销售明细账、分户明细账、总账等清晰、准确、完整、无误。虽然我所在执法监察内审自查工作中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但离上级的规范管理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深化执法监察和督察为重点,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基础,本着以人为本、以事为源、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狠抓落实,巩固成果、加大力度,步步深入的工作要求,强化教育、落实责任、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为依法治税创造一个良好的内外环境,确保我所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一、主要工作情况(一)认真进行土地市场管理和治理整顿工作。市监察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建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联系领导小组,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严格规范程序。三次召开全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安排工作。组织督查组两次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重点抓了规范合作开发用地管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三项工作。目前全市拍卖土地26宗,面积916.89亩,成交额37759万元。XX年10月18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就贯彻落实两部《通知》及全省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紧急会议后,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下发了《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是按照国务院28号、31号文件以及部、省要求,对辖区内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对XX年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核查,并登记造册。二是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先后对大荔、蒲城等5县(市)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市国土资源局对大荔县洛宾大道违法占地案、韩城市黄河矿业非法占地案、澄城县武装部非法租用集体土地案等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直接查处了蒲电三期工程非法占地案。全市共立案23件,涉及土地面积266.6亩,其中耕地面积137.3亩,所立案件均已查结。共收回土地62.4亩,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面积2.4万平方米,罚没款20多万元。三是认真进行责任追究。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7件,给予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9人,刑事拘留8人,对所查案件4次进行了公开曝光。据统计,全市XX年1月至XX年9月共批准用地面积5030.3亩,其中耕地面积4700.1亩;实际用地面积7067.3亩,其中耕地5319.2亩;合法用地面积4685亩,其中耕地面积4434.8亩;违法用地面积2382.3亩,其中耕地884.4亩。XX年8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两部、两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切实做好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我市立即转发了中省文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通报了全市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对陕西恒田化工有限公司等16宗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实施市级直查和督办。有效地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二)扎实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思想理念,市监察局与市民政局等部门制订实施了市、县两级《城乡低保制度实施办法》,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公开透明。对专项资金设立专户,封闭运行,为每个城镇低保户和90%农村低保户在银行设立了个人帐户,发了低保证。低保资金发放做到了按月足额、直接到户,防止了截留挪用问题的发生。在规范低保资金使用方面,对救济对象严格按程序“三级审核,三榜定案”。XX年以来,全市共下发城市低保资金3.6248亿元,使4.18万城市低保户、101133人受益。下发农村低保资金2232万元,救助五保户4135人,特困户128994人,80%做到了银行发放。XX年4月,市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城乡低保、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并对各县市区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对渭南市公安局一名干警和市体育局体育学校一名副校长,隐瞒实际收入,领取低保金一事进行了处理。同时,对个别县市配套资金不到位、农村低保资金未从银行发放等不规范问题,责成其进行整改。(三)围绕优化投资环境开展效能建设工作。按照省纪委、监察厅效能建设的安排意见,我们认真协调处理企业投诉,着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XX年8月市上成立了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各县市区也设立了相应机构。针对行政机关存在的办事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甚至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良现象,在全市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执法责任制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XX年5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加强效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抓落实作为转变作风的中心环节,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机制的要求,建立完善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XX年8月制定了《渭南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试行办法》,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制,促使行政领导恪尽职守,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近年来,全市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1379件,查结1257件。给予纪律处分37人,组织处理87人,其中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调查的因工作相互推诿扯皮致使大荔县30万人3天无水吃事件,对责任人进行了追究,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行政职务。此案件被中纪委XX年选入《审理案件大全》一书,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受到了企业的好评。(四)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按照监察部、环保总局及省市的要求,开展了环保执法监察工作。XX年10月对全市的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先后关闭了富平、蒲城、临渭、大荔等3万吨以下小造纸厂30家。XX年7月,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局、陕西省监察厅陕环函[XX]337号《关于查处韩城市龙门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区等环境违法问题的函》,与市环保局、发改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挂牌督办的韩城龙门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区、富平奥荣纸业有限公司、蒲城三合保来造纸厂环境违法问题分别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察看、抽样检测、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了认真调查,基本事实已查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省监察厅。XX年7月3日,渭南市因水污染严重被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实行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项目之外所有建设项目的“流域限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召开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紧急会议,认真查找问题,提出了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市监察局负责清理违反环保政策法规的“土政策”、行政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市监察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抽调人员,成立了效能建设督查组,对“流域限批”期间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实行环境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监管制、一票否决制、督查督办制、责任追究制、污染举报奖励制等六项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同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清理、纠正各类违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13个,保证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抓好退耕还林工程专项执法监察。我市把退耕还林工作列入县市区的执法监察目标之中,对此工作进行重点检查。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抓安排部署。XX年初召开了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工作联席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二抓培训教育。会同市林业局在全市举办了退耕还林政策法规培训班,就有关政策纪律规定、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资金管理进行了专题讲授,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全市县级林业、财政部门、重点保护区以及各县市区林业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近120人参加了培训。三抓监督检查。从XX年5月开始,在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监察局会同市林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县市区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四抓案件查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退耕还林政策案件2件,涉及违纪金额30余万元,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对XX年查处的富平县白庙乡乡长周林荣利用职务之便,指示林业员捏造姓名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冒领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款25.15万元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周林荣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XX年。(六)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省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要求,我市着力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执法监察工作法规文件汇编》,通过下发文件、新闻报道、知识竞赛等形式认真学习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腐败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及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二是积极探索,进行了招投标改革试点。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遏制和减少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按照“明确资质、严格考察、亮标竞争、随机定标”的办法,XX年9月,我市招投标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试行办法》,在市级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全面推行。三年来,我市按试行办法组织招投标43项工程,工程预算总投资3.46亿元,实际中标价3.12亿元,节约资金3400万元,节约率11%,受到施工企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我市招投标改革工作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受到省纪委的肯定。三是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XX年8月市监察局与市发改委,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招投标资料、到施工现场抽查等方式,对XX年10月以来,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了逐项目检查。市招投标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检查涉及工程招投标项目共63个,总投资4.9亿元,有效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四是对重大工程招投标实行监督。市纪委监察局派人全程参与关中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