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过去的一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重要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全系统5个集体6位个人获得省部级表彰,其中市局连续7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获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单位。一、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上体现作为一是充分发挥职能,服务扫黑除恶。加强对重点领域、特殊人群的管理,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全年累计开展大排查x万人次,专题宣教x场次,一对一谈话教育x万人次,移交线索12条,查找下落不明人员x人,为夺取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效提供有力保障。二是便捷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企业免费“法律体检”190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03份,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建议48条,全市公证行业办理重点项目公证80件次,涉及标的x多亿元。配合市中院成立xx市破产人管理协会,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开通群体性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办理群体性讨薪案件109起,涉及金额x万元,为企业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三是狠抓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全面铺开17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x个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律师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x人次,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建议x次,举办法治宣传讲座x多场,接待群众x万人次,较大程度缓解了偏远地区百姓寻求法律服务难问题。四是开展专项活动,维护稳定大局。开展社区矫正“百日安全”、人民调解“护航三大攻坚战、助力建设新福建”等系列专项活动,牢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市各级调解组织累计调解案件1.2万件,调解成功率x%;刑满释放人员x人,衔接率x%;全年新增社区服刑人员x人,解矫x人,现在矫x人,重新犯罪率始终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体现作为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起草《xx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我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史以来审议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完成3部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印发《xx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和四个配套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累计办理100件市级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x件。二是持续精简、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取消10项行政许可事项,市本级承接省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5项(含委托)、对应调整9项行政许可事项,自贸区xx片区对应调整2项行政许可事项,xx新区对应调整3项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在全省率先制定《xx市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三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逐步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年初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由自贸区xx片区扩大到xx新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11月,印发《xx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四是认真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提出84项取消建议。对市本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建议取消9项、保留9项,决定取消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30项。三、在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上体现作为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提升。着力推动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有机融合,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清单。积极拓展微信群服务功能,建立微信群925个,覆盖率100%。完成各县(市)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占比达10%的任务。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工作都开展得有声有色,特别是市律师协会在律师行业党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加强律师执业规范管理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普法依法治理步伐加快。全面实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十个一”项目,持续推动“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新建成6个精品示范点。举办“法治宏篇”闽都法治思想巡回展,开通运行全省首部地铁宪法主题宣传专列。制作全省首档常态化“谁执法谁普法”广播直播互动访谈栏目。深化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全市现有7个国家级、7个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2个国家级、109个省级、487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是法律援助成效显著。认真做好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制作法律援助动漫宣传片,开展“送法进军营”、“法律进民企”、“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维权等系列活动。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819件,接待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咨询近2.2万件。四是医患纠纷调解稳扎稳打。“5·18”期间,省、市属与民营医院接连发生7起重大医患纠纷,市医调中心连续开展现场调解26场次,顺利保障大局稳定。全年累计接访医患纠纷投诉213件,立案x件,结案率x%,赴现场应急处置重大医患纠纷x起,x场次。四、在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上体现作为一是公证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落实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趟”试点。优化我市现有14家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工作机制,推动闽江公证处和福清市玉融公证处2家合作制公证机构挂牌运营。指导鼓楼公证处试点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2018年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x万余件,业务收费x万余元。二是律师调解试点稳步开展。继在市中院成立全省首家法律援助驻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后,在市律师协会及福建瀛榕等6家律师事务所挂牌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累计安排值班律师x人次,接待信访群众x人次,接受省高院移送信访积案3起。在鼓楼区试点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我市律师事务所230家,执业律师x人,担任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x家,代理案件x万件,收费x亿元。三是刑事司法改革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全市累计提供法律帮助1万余次,实现全市看守所和法院法律援助站全覆盖,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全年有4篇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1篇案例获评2017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十大优秀案例,提升了xx法援品牌影响力。四是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弘扬“枫桥经验”精神,开展“调解前置”试点。在全省率先加快推进“两代表一委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立3个市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和12个县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全市进驻派出所(边防所)调解室161个,设立法院调解室38个,检察院调解室9个,信访局调解室8个。公开选任第四届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80名。五是社区矫正改革有效突破。在福清市开展“智慧矫正”试点,引进人证合一设备,打造“三个一”信息化监管模式。构建“3+N”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模式,推动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社区矫正,全市累计投入警察176人次,较大程度充实了基层执法力量。六是行政审批、司法鉴定等改革顺利实施。加快放管服改革,16项行政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办事时长压缩到法定时间的15%。顺利承接原省直9家司法鉴定机构,全市累计办理鉴定业务x件,司法鉴定业务收入x万元,增长x%。顺利完成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上体现作为一是思想政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狠抓党的组织生活。强化政治引领,落实理论宣传“千军万马”工程,开设红色讲坛,举办89场宣讲活动。抓实律师党建,成立市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行业党校,重点培育法律援助优秀党建品牌。市律师行业党委作为唯一一家地级市的律师行业党委在中组部和司法部的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书面经验交流。二是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坚决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提振精气神专项督察“回头看”,深入治理“虚僵躲拖腐”,推动全局干部、职工转变作风。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组织各类谈话383人次。开展专项督查,转发典型案例通报,发送廉政短信1250条。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执法监察和案件线索核查。三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检查,扎扎实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深化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持续推动送法进军营,法律援助、医患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双拥”工作。四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坚持“摸实情、转作风、提素质”为主题的一线工作法,积极开展基层岗位大练兵和“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落实干部学习制度,全系统累计举办各类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培训班33期,参训406人次。细化优化一线考察干部机制,严把选人用人关,转正考核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