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不断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建设公平、阳光、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工作概况2009年是施行《条例》的第一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及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加强领导,初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并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二)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我局外网网站对外发布。(三)建章立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我局制定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试行)》,明确、细化局机关各处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档案管理一系列制度;同时,根据本部门实际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了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并印制了相关文书。(四)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培训工作。通过观看录像、邀请专家讲解、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次、分层次,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填报等对全局干部和各部门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自《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局按照要求将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共247条进行了主动公开。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占4.04%;政策法规类信息95条,占38.46%;司法动态及公告类信息127条,占51.42%;其他类信息15条,占6.08%。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12月31日,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8件,均已按《条例》及《规定》有关规定给予了答复处理。四、收费及减免情况因广东省暂未出台相关具体收费标准,我局暂未对申请人进行行政收费。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09年因回复依申请公开的途径问题,发生一件行政诉讼,当事人在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判,一审我局胜诉。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部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投入,进一步办好司法局门户网站,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充分发挥市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