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无定法”辨析在机关从事文字工作,经常听到有的老同志对年轻同志说,“文无定法。”这个说法出自不同的老同志之口,可见有一定的代表性。这个说法有没有道理呢?现在就此进行简要辨析。“文无定法”最早出自何处?恐怕很难精确考证。这里引用元明清时期的三条资料:一是“夫文岂有定法哉!意所至则为之。题意适然,殊无害也。”(金·王若虚《滹南遗老集·文辨三》);二是“文有大法,无定法。”(元·郝经《陵川文集·答友人论文法书》);三是“诗文一道,岂有定法哉?”(清·叶燮《原诗·内篇上》)。这三条资料都强调写文章没有固定不变的方法。这里稍微作些分析。王若虚(1174-1243),藁城(今属河北)人,金代文学家,有《滹南遗老集》。郝经(1223-1275),泽州(晋城市)陵川人,元初学问大家,有《陵川集》。叶燮(1627-1703),吴江(今属江苏)人,清代文学家,有《己畦文集、诗集》。这三人都是辞章家兼学问家,那个时代他们写作散文延续的必定是先秦、两汉或者唐宋的文章传统,他们创作诗词采取的必定是唐宋时期已经成熟定型的诗词格律。他们的文学创作分明都有法可依,可为什么他们反而要宣传文无定法呢?所以,我由此感到对于“文无定法”不能只作一种理解,否则对于年轻同志的学习成长有害无益。一、文章是“有定法”的。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历史上第一个拿笔写文章的人,他在写作的时候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可以说是真正的无法可依。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写作实践不断面临着新情况新要求,人们就开始逐步地总结写作经验,指导写作实践,孔子、孟子等先秦诸子在这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提出了不少精彩独到的思想观点。后来,曹丕《典论·论文》、陆机《文赋》等则更加成熟,属于专门的论文。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刘勰写了《文心雕龙》、司空图写了《诗品》,可以说都是这方面的集大成者。在刘勰、司空图之后,文论、诗论则更加丰富多彩。文学创作、文学批评相互作用、并驾齐驱,古今中外的文学发展史情况都是如此。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文学创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前人的创作经验为后人提供借鉴,后人在继承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推陈出新,这就构成了文学发展的历史。后人继承前人的创作经验,这就是有法可依嘛,散文创作是这样,诗歌创作更是这样。联系到机关文稿文稿写作,不管是哪种公文,都有一定的规范、定式,这是前人总结实践积累的经验,在一定的时期内它是固定不变的,但从长远来看则肯定会发生一些变化。所以,文章不仅有法,而且有定法。二、“无定法”是写作的一种境界。如上所述,文章不仅有法,而且有定法,这是几千年来人们在写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共同遵守的约定俗成。写诗有诗的法则,写散文有散文的法则;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都有各自不同的法则;至于文学作品、科研论文、机关公文等在写作时同样都有不同的法则要求。只有按照一定的既有法则进行写作,写出来的文章才能够为人们所理解所接受。任何人学习写作,都毫无例外地从模仿开始,模仿别人的开头、结尾、结构、修辞等等,这些都是表面现象,本质上是对于写作法则的学习运用。随着写作法则有意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够独立地完整地进行写作,则意味着写作水平已经到了入门阶段。就机关文字工作而言,仅仅入门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继续努力实践,对于写作法则的运用熟能生巧,有所发明有所创新,能够写出与别人不同的面目,到达一个自由的境界,也就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怎么写就怎么好。一般来说,写作水平到达一定的高度之后,文章富于变化,表面上看来作者没有特别依照什么文章法则,但结果处处都符合一般法则,这就是自由的境界。三、从“有定法”到“无定法”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当然,写文章尤其是机关文稿写作,从依法写作到无法写作,这是一个艰苦的过程。没有谁能够例外地逃离这个艰苦的过程。毛泽东堪称一代文章大家,他早年写文章模仿梁启超,后来在袁仲谦老师的指导下改学韩愈,经过刻苦攻读和练习,终于成就了一代雄文,这个过程是很不容易的。这说明即使是伟人也不能例外。在这个过程中,机关文字工作者需要努力做好的事情,无非是学习、实践、总结。这是提高文稿写作水平必须着力的三个基本环节。学习是前提,实践是基础,总结是关键,要处理好这三者的关系。如果不学习,实践提高的过程就会比较漫长;如果光学习而不实践,则一切都是空谈;实践是基础,实践出真知,实践之后必须及时总结,成功的做法今后要坚持,失败的教训今后要记取。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没有少写,但进步不快,要么是学习不够,要么是缺乏总结,要么二者兼而有之。当然,现实当中还有这种现象,就是有的同志能够写作,但说不出所以然,我认为这是缺乏总结的结果。所以,善于总结经验对于提高写作水平是非常重要的,从事其他工作更是这样。四、强调“有定法”或“无定法”要因人而异。在机关工作,大家或多或少地都要搞一点文字,写一些文章。即使是以文稿起草为主业的同志,也还有个先来后到的问题,也还有一个水平高低的问题。所以,领导同志在主持集体讨论修改文稿时,文章到底有法还是无法,恐怕不能一概而论。我认为,对于刚进机关的年轻同志而言,还是要强调文章要有法则,先要依法办事。就如同小孩子学习行走,走都没有学会,怎么能够学习跑呢。再如学习书法一样,先得练习楷书,打好基础;没有楷书基础,直接去写行书甚至草书,恐怕在艺术的道路上不会走得太远;书法史上真正的书法家,即使以草书见长,其楷书功力也是非常深厚的,大书法家往往都是各体兼备的。而对于机关文字工作业务骨干,领导同志则应该对他们高标准严要求,应该着重强调文章不能墨守成规,应该追求变化,也就是要求实创新。求实,就是要有充实的内容、诚实的情感、平实的表达。创新,就是纵向要区别于过去,横向要有别于他人,包括文章结构表达、思想观点等诸多方面。独一无二的东西才是好东西。虽然要做到这一点很容易,但我们一定要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此文已经收入《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