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劳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甲方聘用乙方为安全员。一、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1、贯彻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3、深入工地,指导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变不安定因素为可控因素,消除隐患,保证施工安全。4、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提高安全生产意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修改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5、参加审查各工程项目上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参加特殊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凿岩、爆破、人工挖孔、地下施工项目等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安全技术的制定。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8、负责组织上报安全生产报表。9、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现象,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10、参加施工现场搭设、安装龙门架、塔吊、安全网,起重设备、电气机械及防护装置的检测及验收工作。11、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和登记报告工作。12、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劳动报酬(1)按双方约定单位工资计算。甲方承诺,乙方在年终对没出现的任何事故的班组负责的安全员进行奖励。(2)甲方每月30日发放生活费500元。四、其他双方均同意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甲方:苏州博尔康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