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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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总结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报告如下:一、20XX年主要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进行安排,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了《县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佛办字〔20XX〕65号),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制度,将年度工作要点细化量化,纳入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化、标准化、目录化管理,编制了《佛坪县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0XX版)》。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积极申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制定上报了《佛坪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2.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全面清理和整合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认证、评估、检测、设计等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公布了《佛坪县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3.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简易注销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截止11月底,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43户,新增从业人员1281人,新增注册资金29814.38万元。4.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互联网为载体,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电子化、网络化,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全县32个进驻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办理。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审批项目2539件,便民服务项目2694件,办结率达100%。(三)完善政府法律体系,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把审核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通过起草部门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和县政府法制机构三次审查,层层落实审查责任,形成审查工作合力,20XX年,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均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备案率100%,没有发现被上级纠错文件。2.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我县先后完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涉关军民融合发展、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四个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是反复适用的决定、规定、公告、实施细则、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共清理文件18件,其中:6件由于已过文件有效期,作废止建议;继续有效保留12件。清理结果以《关于公布清理规范性文件结果的通告》(佛政发〔20XX〕33号)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决策1.建立和完善内部决策制度。20XX年,县政府重新修订《政府工作规则》,确保县政府依法规范高效运转。不断完善决策程序,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如水价调整举行听证会;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如各类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事先向法律顾问征求意见。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结果全公开。同时,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共审核县政府及部门文件、合同、协议24件,保证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聘请的法律顾问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相关要求支付报酬。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我县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文件解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指南、公共资源配置、干部人事任免、办事流程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截至目前,共发布各类新闻信息5006条,办理《县长信箱》网民留言21件,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佛坪县情,参与社会管理,监督依法行政。(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改善法治环境1.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我县狠抓思想建设,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端正执法理念,文明公正执法,杜绝粗暴行事,讲究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20XX年,将文明执法工作融入依法行政考核中。同时,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执法检查中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真正实现把工作的监督权、成效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2.开展执法卷宗评查。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印发了《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佛政办发〔20XX〕147号),对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规范执法行为。(六)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1.推行“阳光”信访。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制度、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截止目前,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4件326人次,网上投诉64件。其中来信11件次,来访93批315人(集体访23批195人次),无赴省集体上访发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次,共排查矛盾纠纷98起,化解98起。信访信息系统覆盖全县各镇办,覆盖率100%,系统运行规范,信访视频运行正常,基层基础得到加强。2.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从保护当事人切实利益和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注重实体与程序并重,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截至目前,共收到向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件,内容涉及建设用地、房屋纠纷,其中驳回1件,不予受理1件,审结率100%。3.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做到有诉必应。20XX年,承办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件,案件涉及土地确权纠纷,现已审理完毕。(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政府工作实际,我县定期在县长碰头会、政府常务会议上,围绕宪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政府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通过学法活动,进一步营造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办事依法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处理事务能力明显提高。2.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印发了《佛坪县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佛府法发〔20XX〕3号)。通过清理,全县342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需换证和新申请办证132名,因退休或调离执法岗位需注销46名。20XX年,我县将组织全县132名执法证件即将到期需换证和新申请办证人员参加省市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督促执法人员提升法律知识水平,推进依法执法能力提升。3.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以“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工作为载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法治宣传队伍,广泛组织开展经常性、多渠道的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20XX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和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镇办和部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存在“重经济、重稳定、轻法治”的思想观念,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措施及思路不清晰。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还需要创新。县政府及部门法制工作人员较少,同繁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不相匹配,存在重部署、轻督办的现象,对基层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督办和指导力度还需要加大。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有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发展需要。二、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20XX年,佛坪县政府将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和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总体目标,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新任务,始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二)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作用发挥,提高参与深度和准度。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常态化,促进行政管理行为合法、规范、透明运行。(三)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积极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阳光复议”,加大案件现场调查和公开听证审理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程序,提高行政应诉质量,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四)加强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执法,督促指导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流程。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倡导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三是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促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全面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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