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安全计划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XX]23号)和省、州、市各级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综合监督、完善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乡村市场监管,切实提高我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制定本方案。一、工作任务(一)强化综合监督,进一步明确责任根据《湖北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各村(居)民委员会、各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切实发挥统一、权威、高效的组织协调作用;理顺“分段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细化职责,明确任务,密切协作,着力解决分段管理中的空隙和漏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检查,确保我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工作1、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监督网络。逐步将对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现有的群众监督网络进行梳理整合,力争建设为“一网共用、信息共享、监督共管、网络共建”的农村消费安全群众监督综合网络。2、乡政府与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签订《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乡成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乡长杨化军任组长,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胡卫国任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工商、卫生、各村(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委会办公室,由安监助理李发菊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兼任协管员。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并配备一名信息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做好统计上报和协调工作。3、建立监督网络工作运行机制。完成上级下达的食品安全协查任务,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监管部门的要求,每年应统一组织信息员开展重大节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信息员负责本辖区集体聚餐申报、现场协查等日常监管工作。4、建立健全监督信息系统。各职能部门将相关信息内容通过“中国硒都网”进行发布,重要内容报乡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乡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5、乡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6、切实推进行业自律工作,促使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负责第一责任人。加大法律法规贯彻力度,加强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屡禁不止的,依法逐出市场。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支持诚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促使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承担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同时,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通过自律公约和承诺书等方式,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7、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搞好培训演练,让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的响应和运行程序,形成实战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危机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开展应急预案进集镇、进企业、进基层、进农村活动,逐步形成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反应体系。(三)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种植养殖环节(1)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重点抓好化肥、农药、种子的市场监督检查,做好对茶叶、蔬菜生产基地的执法检查,强化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监管。(3)严密监控畜禽产品的安全,推进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畜牧小区的重大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做好畜禽产地、定点屠宰场地的检查和产品检疫,生猪“瘦肉精”残留检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2、生产加工环节(1)深化食品普查后的整治,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按照“四个到位、两个确保”继续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整治工作,做到:d类企业关停到位,b、c类企业整改到位,小作坊监管到位,重点食品整治到位。(2)抓好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抓好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的整治,开展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专项检查,详细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基本情况,摸清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坚决打击非法滥用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3)强化对食品质量的监测工作。3、流通环节(1)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扶持政策,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2)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集中开展五项专项执法检查: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整顿年”活动,以集镇和农村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三是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四是以批发企业为重点,开展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五是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3)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结合“食品放心店工程”,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对全乡副食品商店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退市制度,大型市场、超市、粮油副食品批发商店食品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继续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强化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测。(4)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行为。要按照工商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六查六看”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基层,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五个到位”。4、消费饮食环节(1)全年开展两次对校园内食堂、副食店和学生营养餐及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8月份前,完成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植物油和学校食堂等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7月份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检查餐饮企业执行卫生规范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二是在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推行原料溯源制度。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督促其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3)继续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小型餐饮单位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4)深化和推广农村家庭聚餐管理制度。农村家庭聚餐管理要做到:一是红白喜事申报率达70%以上;二是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对申报红白喜事到场监督指导率达98%以上;三是开展乡村厨师体检和培训工作。(5)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在“两会”、“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和学生中考等重大活动期间,强化对重点场所、环节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二、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乡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全乡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为,组织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抓好大要案的查处,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必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对所辖区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制订并落实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尤其要解决执法监督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监管执法。决不能充当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的“保护伞”。(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