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煤炭产量信息网络监控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资源性资产的管理,推行煤炭产量信息网络监控系统,净化煤炭企业发展环境,规范税费征收秩序,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建设煤炭产量信息网络监控系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坚定不移地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的煤炭工业富县之路,是规范煤炭行业税费征收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杜绝税费收入跑冒滴漏的重要手段,对于增加地方财税收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二、推行范围先在县第二煤矿、百良煤矿和平政煤矿推广,其它煤矿随后实施。三、组织领导为了确保煤炭产量信息网络监控系统推行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县长樊存弟任组长,常务副县长雷哲生同志、副县长杨武民、洽管委党工委书记、财政局长范四海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电信局、技术监督局、县安监局、县煤炭局、检察院、公安局、县采购中心、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炭企业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正社同志担任,副主任王景文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监控网络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四、具体方案为了管理规范、监督科学、设施先进、节约资源,我们对彬县、四川邻水县、贵州遵义县的煤矿信息监控系统进行了对照、比较、总结,并结合我县道路好、煤矿少、规模大,开发刚起步的实际,采取择优选取提出如下方案:(一)在我县以上3个煤矿安装称重计量信息监控系统。即在每个煤矿的出口和堆煤场安装电子称重系统、摄像探头监控系统、红外线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达到视频、音频,摄像数据传输等功能齐全。在县城设立监控中心,安装视频、音频数据图像信息接收、故障报警、监测等设施,实行每天24小时实时监控。(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岗位。在国有局现有业务股室的基础上增设信息监控中心、结算股和稽查大队。(三)人员配备。根据实际需要,借鉴外地经验,新增机构需配备人员27人。具体岗位:县城监控中心需配备13人(每班3人,每天3班,还包括向各煤矿派驻的信息监控员3人);结算股4人,稽查大队10人,共27人。人员组成:①从公安系统抽调2人,从煤炭、水务、矿产资源、安监、环保、物价部门各抽调1人,共8人。②从财政系统内部调剂19人。所需人员12月底前到位,确保2011年元月份正式投入工作。(四)结算管理。国、地税依据监控产量依规、依率计征,其它规费按照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标准、统一票据,实行一票式收费。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五、职责分工(一)煤炭企业产量信息监控系统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负责协调全县的煤炭行业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工作,并组织煤矿法人、相关部门召开宣传动员大会。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3.组织制定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后的具体管理办法。4.协助县采购中心组织煤炭产量信息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招标,明确相关细节的质量要求,协助煤炭生产企业与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签定安全运营合同。5.负责煤炭产量信息监控系统终端服务器安装、调试,防火墙软件,机房建设等配套设施工作。6.负责煤炭产量信息监控系统机构组建和人员操作培训、系统初始化工作。7.负责设备运行故障报警、信息共享反馈工作。(二)县煤炭局1.协助县煤炭产量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办公室了解煤炭生产企业基本情况。2.协助联系煤炭生产企业安装煤炭产量监控系统。3.提供煤炭企业目前产煤量,协助解决其它相关问题。(三)县公安局1.为安装煤炭产量信息网络,提供安全秩序和环境。2.依法查处擅自拆卸、改动、破坏、损毁系统设备行为。(四)县财政局确保煤炭产量信息网络监控系统安装所需资金。六、实施步骤此项工程大约需要两个多月时间,按照组建机构人员、设备安装、验收调试同步进行的要求,决定从2011年11月25日开始实施,分工程准备、工程实施、调试验收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工程准备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一)国有局确定筹建人员2—4名,负责分期准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二)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煤炭企业负责人动员会议,对推行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目的、意义以及设备的安装要求,运行原理进行详细阐述。(三)县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选定国内多家技术成熟且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竞标,通过竞标的办法以性价比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最优者为中标施工单位;拟定技术要求指标。根据国内现行成熟产品的技术性能,采取优选的方法,结合本县实际确定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技术、质量指标要求,编制工程设计及材料费用预算方案。(四)联系落实县监控中心机房地址,勘察落实各煤炭企业信息测控称重系统建设地址。(五)和电信部门联系落实光纤线路建设和租用事宜。第二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作内容(12月1日—12月31日)(一)和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对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售后服务、工期、付款方式等进行全面约定。(二)按合同及推行要求,各煤矿准备好安装环境和条件。(三)财政保证建设资金到位、购置服务器、防火墙、监控系统软件、上网、报警、音频、视频等设备。(四)安装煤炭企业称重、信息监控、传递、报警系统和县监控中心有关设备。各煤矿必须确保监控设备安装顺利进行,确保现有设备、设施安全无损。(五)与国税、地税、国土、水利、环保、安监、物价等相关部门协商有关业务衔接、合作事宜。(六)从相关单位抽调所需人员配合施工建设,了解熟悉有关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注意事项。(七)设备调试。包括煤炭企业称重系统,监控中心、结算室接收系统,以及信息适时传递、共享、报警系统的畅通。第三阶段:验收试运行阶段(2011年元月1日—元月10日)(一)施工技术服务单位要确保性能全优,凡安装设备的煤炭企业和县监控中心要逐个验收,每验收合格一户,方能结算90%价格。(二)施工单位要协助搞好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并进行设备设施试运行,确保每个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上岗。(三)要在合阳建立售后服务点,确定专人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七、有关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推行是今年我县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推行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推行工作按期顺利完成。(二)宣传引导、加强沟通。此次推行工作涉及煤矿企业4户,随后每投产一户,安装一户,逐步实施,全面监控。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引导,把推行的基础工作做深入,做细致。(三)抓好培训,优化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软件的操作要领和使用方法,尽快使系统投入运行,发挥效能。在推行工作中,与技术服务单位、企业间要建立起顺畅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问题,通过高效优质的服务促进推行工作顺利开展。(四)明确责任,按期完成。煤炭行业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安装工作于2011年元月10日前结束。公安、国土、煤炭、安监等相关部门需全力协助,排除推行中的阻力,对不安装或不按推行领导小组要求安装、办理相关手续的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有煤炭生产企业出煤口的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到位,2011年元月11日起正式运行。(五)数据统一,依法征管。各税费征管部门从2011年元月1日起,应以数据处理中心反馈的各煤矿产量作为计征税费的基础依据。更多范文,敬请登陆范文大全网(fanwen.glzy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