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xx《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及省、市、县教育局纪委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保证党中央、省、市、县、镇党风廉政建设及一系列指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搞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推进xxx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ccc县教育系统XX年纪检监察责任书》的要求,结合xxx镇教育系统实际,对XX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严治教,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xxx教育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主要工作(一)、进一步规范校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今年,在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方面,将重点抓好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切实抓好八项要求的落实,即1、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为,自行其事。2、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依法行使权利,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为亲,营私舞弊。7、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二)、以行风建设为重点,切实纠正损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1、继续落实已有的各项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把春秋两季开学关口,实行收费责任制,切实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学校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严禁乱订阅教辅资料,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言语辱骂学生,一经发现,一律严处。2、坚持从严治考,严肃考风考纪。让每个学生养成良好的学风,勤奋学习,报效祖国。3、继续坚持由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民主党派人士等人员参加的质询听证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局面。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教育法》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严格遵守“师德八条”的规定。继续深入开展“正师风、强素质、树形象”和“一走访、二排查、三监督、四评议、五要五不准”为内容的师德建设活动。加大师德监督力度,纠正和制止教师以教谋私行为。(三)、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强化对党员教师的监督要加强对党员教师的监督,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列》,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完善党员教师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校级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四)、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制度一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二是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信访网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过去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电话、信箱信访接待网(点)工作制,构建完备畅通的信访反应渠道。三是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到学校、教师、学生及人民群众当中,了解他们的想法、困难,主动帮助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四是加大信访工作的接待、处理力度。针对信访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必须深入调查研究,主动解决,消除隐患,缓解和解决矛盾。做到大事、小事不出乡校,难事、特重大事不出系统。(五)、加强改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为反腐倡廉提供思想保证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各校开展以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党内监督条列》、《xx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的党风党纪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真正做到依法执政和廉洁从政。以保持党先进性为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利益观和权利观,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加强防范教育,施教于先,使党员干部自重自警,身体力行,经受住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要继续通过播放党员电教片,案件剖析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党员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要把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教育贯穿于对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三、主要措施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组织必须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检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在党总支(支部)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治。2、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中心学校与各支部签定《xxx镇教育系统XX年纪检监察责任书》,明确责任人。中心学校年终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兑现。3、加强检查督促。中心学校加强机关建设的同时,对纪检工作将不定期深入各支部检查,各支部也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半年或年终必须自检自查一次。于6月10日、10月20日前分别将上、下半年总结报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