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各学校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老师要指导中小学生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作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为了保障全镇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镇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总指挥:胡敏成员:陶永瑛、罗薇、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1)抢救处理组:组长:张前成员:郭强、周洋、所在学校校长(园长)(2)后勤保障组:组长:周春玲成员:雷德洋、各校总务二、日常安全管理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2、禁止在校园教学园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扣分。值日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内上述违规现象。3、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它现象,保证学生有秩序、守纪律地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5、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6、学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的对学校楼道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7、定期不定期对各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8、学校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工作会议必须对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全体教师会议根据实际布置安全工作。9、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安全工作。三、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一)、重大突发事件1、报警程序:(1)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68059401(2)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电话110)。3、处置措施:(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4、注意事项。(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5、疏散人员。(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二)、火灾事故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组成员,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2、报警程序:(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学校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3)学校在向中心初中、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3、组织实施:(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4)指挥人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4、扑救方法:(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5、注意事项:(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三)、被盗案件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2、报警程序:(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中心初中报告。(2)向教育局领导汇报。(3)经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3、处置措施:(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4、注意事项(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四)、食物中毒事件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及中心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2、报告程序:(1)学校领导。(2)教育局、领导。(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3、处置措施(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教育局主要领导汇报。(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4、注意事项(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五)、交通事故及其他伤害事故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及中心校,教育局、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部门人员。2、报告程序:(1)学校领导。(2)教育局、领导。(3)根据事件需要,报告公安机关、医疗部门。3、处置措施(1)师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楼道拥挤踩踏及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等意外伤害时,要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或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救助,后采取其他抢救措施。对楼道拥挤踩踏事故,要及时寻找其它通道,及时赶至人流上游组织疏导,防止事态扩大。(2)及时向市教育局,造成死亡的,应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报告。(3)妥善处理事故,协助公安、安监等部门保护现场。(4)通知受伤害者家属或家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5)协助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4、注意事项(1)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2)家长来校,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四、实行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登记制度。做到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物、经过、事故结果等记载清楚。五、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发生后,须及时将事发的原因分析、经过及应吸取的教训、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报告,报中心初中、市教育局,对因学校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分清责任,由上级领导部门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