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章保安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1、保安员依法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2、执行任务的保安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有权利制止、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反抗并危及保安人员安全时,保安员依法有权使用规定的防卫器械进行自卫,但应以制服对方为限。第四条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维护市场的治安秩序,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2、3、枉法、包庇纵容坏人、不得滥用职权。4、保护执勤区内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现场,维护发案现场秩序,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5、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6、试用期为两个月,不计发绩效奖,试用期十五天内如离职的,不计发工资,必须做满十五天以上,才计发工资。7、全体员工需依法,依规,依合同进行管理,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违反合同的租户,采用劝导或报警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第三章管理与监督第五条管理工作既是行政工作,又是重要的政治思想工作。它贯穿于保安员执勤训练,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第六条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赏罚分明,保证规章制第七条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激发保安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凝聚力。人员守则,增强法制观念。第八条教育所属保安人员,认真熟记和履行职责,精通本职业务。班长要熟悉所属人员的基本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动群众共同搞好管理工作。第九条练、日常生活和完成各项任务中去。从大处着眼,点滴入手,常抓不懈。使保安队伍养成令行禁止、整齐划一、遵章守纪、奋发向上的优良作风。1、严禁保安员执勤着装不整齐,2、严禁保安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严禁交接班不清楚,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请人顶班,私自留宿他人。4、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他人的钱物。5、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6、严禁违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7、严禁无故不参与保安会议培训,学习训练及集体活动。8、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9、严禁招惹或教唆他人参与社会聚众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活动。10、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11、严禁不服从上级管理,顶撞侮辱、威胁管理人员。全体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守则,违反者扣罚绩效,情节严重者作自动离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