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机械防倾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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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高大机械防倾覆专项方案高大机械防倾覆等机械事故专项方案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4、对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和调查的实际情况5、其他。二、安全目标杜绝高大机械倾覆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证工程安全运营。三、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保证体系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人员配备情况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领导,确保施工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准化施工现场,项目部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建立由项目经理刘春辉为组长,项目总工李曙光,常务副经理康磊,安全总监黄河为副组长,安质部部长及各施工队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操作层为安检工程师、各队安全员。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标段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②安全人员配备安全“三类人员”满足要求。企业负责人李平、李国英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A证,项目负责人刘春辉、康磊、张明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B证,黄河、李曙光、高爽、龚雪等4名专职安全员均持有建设厅、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专职安全员配备人数满足《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后附“三类人员”证书复印件(附录一)。施工队根据员工人数的情况配1-2名专职安全员,每工班配兼职安全员1名,共同协调配合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2、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保证思想保证项目部每月一次检查队每周一次检查按照规定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其它经济奖惩逐签订包保责任状定期检查工班每天一次检查班组每工序检查对安全隐患逐一落实解决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质量部专职安全员队安全领导小组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开展安全活动普及教育专业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预防能力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不定期检查经济兑现经济保证四、预防要求1、上岗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班组长强调每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2、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专人专控,责任到人。3、施工现场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实行专业人员旁站盯岗制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违章作业行为和不安全因素。4、施工材料、机具要经常检查是否稳固。5、施工过程中,设专人在打桩过程中防护,在发现旋挖钻有倾倒现象时,马上停止打桩,调整旋挖钻机位置,使其稳定。6、施工时设专人现场监控,确保施工安全。五、安全防护1、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未设好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根据施工范围的大小,在事故易发点安排防护人员进行防护,施工生产中通过各防护人员的协调配合,确保施工的安全处在可控状态。2、靠近便道及地方道路施工要设好安全防护。防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及时掌握路上车辆运行情况,不容许做与防护无关的其他任何事情。3、按照施工相关安全要求,在该施工段沿线要求范围内设置明显施工警示标志。六、设施保护措施1、开工前要根据设计文件,划定施工红线后,邀请拆迁单位、通信、电力公司等有关设备管理单位,共同到现场对施工范围内可能影响通信、电力等线路情况进行调查。查明之后跟相关部门协商进行改迁。2、架空电线杆周围3米范围内不得挖坑、挖沟、取土。当在架空线杆附近弃土、堆土时,必须保证导线与地面距离不小于2米。架空电线路两侧各10米范围内和地下电缆两侧各3米范围内不得建房搭棚。3、开工前项目部要与各劳务队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工程不得开工。4、进行机械施工作业时,不论是作业或停留,施工机械均不得侵入公路限界。机械施工作业时,必须设置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工地必须按规定距离设置安全防护。5、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认真、全面地做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设置好防护,才能进行作业。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好进度和质量,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施工完毕,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施工状态合格,机具材料无侵限才能收工。6、施工作业人员要做到三清四无五不漏(场地清、设备清、道路清;无明火、无油污、无杂草、无易燃物;不漏油、气、水、火、电),施工过程中无三违现象,无事故隐患。七、吊车防倾覆措施1、检查吊车各部位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2、使用吊车吊运作业时,现场要具备完好的作业环境,地基平稳坚固,防止倾下沉,与坑槽边口保持安全距离(根据吊车吨位大小及地基牢固考虑3-5米),吊运各种吊件时,严禁超载、超高、超宽,并加固栓牢,吊钩、吊绳要有5倍以上的保险系数并无破损。3、吊车放置时应尽量离相邻公路较远侧放置。4、吊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挂牌作业。5、在吊装物品时,严禁臂杆跨越架空线进行操作,严禁斜拉物品进行操作。6、汽车吊车不可直接利用轮胎为支撑点吊物,不能吊物行驶。7、吊车在进行满负荷起重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吊车大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8、回转作业时,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物危险。不要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起重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主副臂杆角不得小于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防止整机倾覆。9、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吊车顺风向停置。八、其他高大机械防倾覆措施1、其他高大机械放置要离临近公路较远的一侧放置。2、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机械顺风向停置。3、在使用机械前,要对机械进行检查,禁止使用带病机械作业。4、大型机械的安装场地应平整、夯实、无障碍物。能承载大型机械的工作压力。5、大型机械必须按规定设置揽风绳、斜撑杆等防倾覆措施。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十、高大机械设备倾覆等机械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预案附:《机械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机械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一、适用范围适用于郑州市四环线马寨制梁场各类机械设备安全预控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5、关于印发《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公司安质【2005】100号)以及筹建处下发的应急救援预案。三、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为项目部所属各涉及机械设备作业场所。2、可能影响范围: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可能影响的人员: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数人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四、可能发生的情况(位置、地点、环境):1、在机组运行期间从事机器设备的保养、检查中发生;2、在机组运行期间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进行检查、消缺中发生;3、需进入转动的机械设备进行消缺工作而未办理工作票,误进入尚在运转的机械设备时发生;4、位于高度超过2米的工作点,而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时发生;5、试运场所(机械设备区域)照明不足、地面有水渍油污,引起拌倒、滑倒致使被机械伤害;6、由于设计缺陷,高度在2米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齿轮等危险部位未设计全封闭的防护装置而导致机械伤害;7、机械设备的操作位置高出2米及以上,但未配置操作台、栏杆、扶手、围板等而导致机械伤害。五、应急预案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本项目经理部的计划部、工程部、安全环保部、物资部、财务部、试验室、综合办公室等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总指挥:项目经理:刘春辉副总指挥:项目副经理:康磊项目总工:李曙光分管生产项目副经理:张明项目副经理:黄河、孙建军、庞军华、张志坤、路田伟2、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应急总指挥:项目经理应急救援副总指挥:项目总工应急救援副总指挥:项目副经理安全质量部工程部计划部物资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党工委施工队测量班应急救援一队应急救援二队应急救援三队应急救援四队3、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项目经理: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项目总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项目副经理: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党委书记(党工委):负责在事故应急过程中组织对受伤人员的疏散,对人员的思想动员和事故后的思想教育工作。必须时,负责组织党、团员突击队参与救援抢险。工程部长(工程部):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安全环保部长(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财务部长(财务部):负责确保提供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资金支持。物资部部长(物资部):负责保证本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综合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好内、外联络和沟通。计划部长(计划部):负责在事故发生后协助保护现场,对在事故救援过程中确需变动的,应积极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应急救援队由各施工队长负责,负责直接参与或配合地方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六、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当项目部所属各工程施工项目在日常施工中发生紧急安全事故(状态)时,由项目经理下令启动并运行本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确保项目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七、应急救援资源配备情况1、资金的配备项目财务部必须保证足额的应急救援备用金,以备紧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救援工作。2、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见下表)序号名称数量位置负责人1急救车1辆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主任2物资运输车10辆项目部及各队物资设备部长3医药箱、药品1套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主任4挖掘机10辆项目部及各队物资设备部长5装载机10辆项目部及各队物资设备部长6草袋100个各工区物资设备部长7安全帽500顶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长8扩音喇叭5支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主任9应急联络电话1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主任3、社会资源:在发生机械设备紧急事故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向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机构或上级部门请求支援,如向急救医院“120”、公安“110”、地方武警部队、地方地质勘探部门等求援。八、应急响应1、接警与通知⑴接警:接警部门为项目综合办公室。接警人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询问以下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简要经过介绍、人员伤亡及被困情况、现场事态控制及发展情况等,并做好记录。接警电话:综合办公室主任手机:15233330511。⑵通知:接警人接到报警后,由综合办公室向项目经理详细报告,项目经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是否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出应急救援申请。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应由项目综合办公室通知应急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负责人。2、应急通讯联络系统项目应急救援联络工作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1)设项目部应急联络电话:项目综合办公室设固定电话一台,综合办公室主任手机:15233330511。(2)对外应急求救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3)逐级上报电话:公司安全环保部电话: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