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重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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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首先,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二)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四)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理论意义:1、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2、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3、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4、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世界是物质的,而物质是运动的。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而物质在运动过程中又有某种相对的静止。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社会物质性表现:1、人类社会依赖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2、人们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作指导,但仍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是物质性活动。3、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集中体现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实践具有物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首先,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其次,实践是人类有意识的活动,体现了自觉的能动性。最后,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的特点。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首先,实践世人所独有的活动。其次,实践集中表现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最后,实践对物质世界的改造是对象性的活动。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1、实践是是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2、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一切社会现象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得到最后的根源和最终的科学说明。社会生活的实践性:1、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2、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3、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总之,全部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方法论)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制约、作用的关系。首先,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世界观)要求人们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发展观:(方法论)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新事物是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原因:1、就新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之所以新是因为有新的结构和功能,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就是物质做一就是因为它的各种要素和功能已经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变化2、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及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有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仍适合新条件的因素。对立统一之所以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是因为1、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2、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3、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矛盾的同一性:矛盾双方互相依存、贯通的性质和趋势。斗争性: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互相排斥、分离的性质和趋势。(原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连结、相辅相成的。作用:1、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2、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引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3、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事物之所以能转化是由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具有相互贯通的关系。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不是随意的,是有规律地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矛盾斗争性的作用:1、促进矛盾双方力量变化,造成发展不平衡,为对立面转化和事物质变创造条件2、矛盾的相互排除、否定促成旧的矛盾统一体破裂核心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从而使旧事物发展成新事物。(方法论)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原理指导实践,还要争取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型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质变量变辩证关系: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2、量变是质变的必然结果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1、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2、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3、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4、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消极因素又保留积极因素(方法论的意义):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办事,要求我们对待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反对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的形而上学否定观。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同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一致的,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运用于思维和工作中就转化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其体系中,矛盾分析法位于核心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等。辩证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规律揭示的就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意识的作用:1、意识是能动的,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2、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3、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4、意识还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5、意识是物质的产物,是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方法论):1、必须尊重客观规律2、在尊重客观规律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如何正确发挥主观能动作用:1、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2、时间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作用的基本途径3、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还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同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辩证统一原理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社会历史趋向于与主体选择的关系。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和基本观点。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1、时间产生了认识的需要2、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3、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飞跃);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在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深化和提高,就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真理具有客观性,真理都是客观真理1、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2、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真理客观性决定了真理一元性,他不因主体认识的差别和变化而改变。真理是具体的,发展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1、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相互渗透和包含的2、具有相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又是辩证性转化的。真理与谬误既对立又统一,(方法论):要做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必须勇于坚持真理、袖中错误,树立终生为真理而奋斗的理想信念,随时准备为真理献身。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真理最终战胜谬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从真理的本质看,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本性在与主观与客观相符2、从实践特点看,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特点。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价值特性:1、具有客观性2、具有主体性3、具有社会历史性4、具有多维性。价值评价特点:1、评价是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的2、一般来说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3、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相关知识性认识。价值评价特点表明评价并不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认识活动,而是具有客观性的认识活动。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辩证统一:1、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为前提的。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是既遵循真理尺度,又符合价值尺度,并将三者有机统一起来的结果。2、价值的星恒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是有价值的3、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相互制约、引导、促进。(方法论):坚持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辩证统一,要求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和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本质规定。一切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及其辩证关系:社会存在也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称为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有自己特有的发展形势和规律:1、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2、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各自具有的历史继承性3、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具重要理论意义:1、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正确解决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历史观革命性变革的基础2、依据这一原理,马克思主义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并把它当做决定其于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进而将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发展的高度,解释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生产力具有客观现实性和社会历史性。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劳动资料(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和劳动者。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力还包含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有狭义广义之分。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最基本的,是人们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前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会阻碍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是个过程,表现为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中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方法论)必须自觉地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扫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作为自己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另一个基本规律。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在整个上层建筑中,政治上层建筑居主导地位,国家政权是核心。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国家的实质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国家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依据国家的性质和政权的组织形式,相应地将国家分为国体和整体两个方面。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具体组织形式。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辩证统一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构成二者的矛盾运动,在实际运行中是极为复杂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规律就是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方法论)必须正确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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