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学院对口支援工作总结“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和“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是教育部为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我院先后与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签署了对口支援协议,2006年正式纳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计划。自实施受援计划以来,在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支援学校的大力帮助下,我院在管理水平、科研水平、学科建设水平等方面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综合实力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现将总体情况总结如下:一、协议签约情况介绍早在2000年5月,经与上海财经大学积极协商,在友好互助的基础上,由我院尤努斯院长带队前往上海财经大学签署了以培养博士生为主要内容的协议。目前为止已为我院累计培养博士6人。2004年8月,为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有关直属高校与新疆部分学校对口合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西部高等教育的发展,培养新疆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人才,经友好协商,由我院李儒忠书记带队前往中国人民大学签署了以“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支持学科建设、师资培训、单列单考硕士、支持攻读博士”为主要内容的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6年4月,教育部先后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实施“援疆学科建设计划”的通知》、《关于全面实施对口支援新疆、西藏本科高等学校有关事宜的通知》,确定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为我院对口支援单位,我院被正式纳入对口支援计划。支援方与我校均高度重视,双方以积极、务实的态度,以促进我院内涵发展为宗旨,经反复协商,双方校级领导数次互访后,于2006年6月在新疆召开的援疆学科建设计划大会上正式签署了对口支援协议。中央财经大学作为教育部批准的“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始终将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为提高新疆高校学科建设水平,加快新疆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学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中央财经大学主动提出对口支援我院。双方本着积极、互助的合作原则,经过友好协商,2006年11月,由我院阿斯哈尔院长带队前往中央财经大学签署了对口支援协议。教育部于2007年3月正式批准中央财经大学对口支援我院。至此,对口支援我院的高校增至3所。3所对口支援高校与我院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是:支持学科建设、开展合作研究、共同培养博士生、师资支援、进修、访学、学术交流等。目前,对口支援高校与我院已进入实质性的合作阶段,对口支援计划的效果已开始显现。二、协议执行情况自2002年教育部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以来,共有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5所部属高校34人次教师先后到我院支教;共承担44门次的授课任务;举办45场学术讲座;接待我院进修、访学教师21人次;为我院培养博士19名,硕士13名;为我院捐赠图书1800余册;校级领导互访15人次;2人被支援学校聘为博士生导师;中组部先后安排5人(均来自于对口支援高校)来我院挂职(副校长2名,副处长3名)。见下表:协议执行情况统计表(2002年-2007年)支援方校级领导互访支教学术讲座进修访学人才培养评聘博士生导师挂职人数授课门数博士硕士校级处级中国人民大学63421783112上海财经大学54715566101中央财经大学413136200010其他院校015193254000总计15354445161913223在支援学校大力援助下,我院综合实力得以较大提高(见下表):年度本科招生数研究生招生数研究生学历人员占教师总数论文发表数人数增长率人数增长率占比增长率篇数增长率2000年1516人150%48560%15%210%500余篇160%2006年2236人27132%800余篇从上表可以看出,对口支援计划实施前后,我院在体现学校内涵发展的几个方面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本科招生规模由1516人增加到2236人,增长了1.5倍;研究生招生规模由48人增加到271人,增长了5.6倍;研究生学历人员占教师总数比由15%增加到32%,增长了2.1倍;论文发表数量由500余篇增加到800余篇,增长了1.6倍。充分说明了我院5年来的内涵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也可以看出对口支援计划对我院内涵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到目前为止,对口支援协议基本得到落实,对口支援高校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部分计划仍难落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受援高校最需要受援的部分恰恰是支援高校最紧张的资源。如师资支援、博士招生计划等,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难以完全落实,还需教育部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三、经验体会1.双方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对口支援计划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与保障。自教育部下达对口支援通知以来,支援方与我院校级领导高度重视,在协议的协商、签署及落实过程中亲历亲为,并数次互访,为协议的顺利签定及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签约前,我院领导以积极、诚恳、务实的态度对对口支援学校进行了访问,就协议的内容与对口支援学校进行了深入、友好的交流:阿斯哈尔院长及崔光莲副院长率各受援系部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先后访问上海财经大学及中国人民大学;我院党委书记李中耀及崔光莲副院长访问中央财经大学;对口支援各高校领导从政治的高度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中国人民大学袁卫副校长、上海财经大学孙铮副校长先后访问了我校。签约后,双方校级领导又进行了数次互访。2.建立联系与沟通机制是受援计划顺利实施的保证。各职能部门及院系间的联系与沟通是信息通畅,计划顺利执行的必要前提。支援方与我院目前已初步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双方融洽的合作氛围为各项计划的顺利执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院相关职能部门与对口支援学校对口部门间均安排有相对固定的负责人,双方以各种形式保持着经常的联系且有不定期的互访以便及时沟通信息,制定切合实际的计划,及时了解对口支援计划的进展情况,,确保计划的落实。与此同时,我院受援各系部与对口支援部门间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并频繁互访,确保了计划的可行性,为双方互利、双赢的合作原则提供了保障。3、支援方安排高层次人才来我院挂职或支教是提高我院学科建设水平、教师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及提升知名度的有效途径。实施对口支援计划以来,通过支援方安排高层次人才来我院挂职或支教的方式,不仅为我院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教学经验,快速提升我院相关学科的建设水平,也为我院的广大教师提供了一个进行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的平台,为提升我院的知名度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是我院对口支援计划中行之有效的重要实践经验。4。结合以学科建设为核心的学校远期规划,合理制定受援规划。通过制定合理的受援规划,确保受援工作有条不紊及突出重点。在着手进行重点突破的同时,弥补薄弱环节,为我院总体发展目标提供必要的支持;受援远期规划与短期计划相结合,形成互补是受援计划制定的关键。我院在制定5年受援规划的同时,以学期为单位,在充分考虑双方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本着“内容尽量详细但不宜过多,受援范围不宜过大,确保受援计划的可行性,提高落实效率”的原则制定短期受援计划。此外,我院短期受援计划均提前制定(一般在学期末前2个月制定下一学期计划),并及时报支援方审核,以便支援方提前安排相关工作,提高计划落实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今后工作思路1.加强与支援方的联系与沟通,健全沟通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院系间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受援计划,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最大限度地落实受援计划。2.在师资支援、科研合作、博士生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有所突破。目前,我院与支援方在互聘博士生导师方面已取得突破。教师的进修、访学计划也较好地得到了落实。根据我院的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的内涵发展,争取今后在师资支援、科研合作、博士生培养等方面有所突破,为全面提升我院的综合实力提供必要的支持。3.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举办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是获取最新信息,提高学术水平,缩小与内地高校学术差距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我院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五、总结我院党委高度重视对口支援工作,将之视为加快我院内涵发展,提升我院综合实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对内,我院设立了专门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的机构并配备了工作人员,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到位;对外,我院高度重视与支援院校的联系与沟通。党委书记、院长及主管副院长先后数次访问对口支援学校,就对口支援相关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与沟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口支援各职能部门间及院系间的联系也在不断加强。在思想统一,认识统一的前提下,我院高度重视受援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本着“重点突破、高效务实、实现双赢”的原则,受援计划先由受援各系部提出草案,经研究生处初审后交专家组讨论研究后,报院领导审批决定,并由研究生处报支援学校审议。由于受援计划制定合理,受援计划基本得到落实。在已建立的良好的沟通机制的基础上,我院今后将进一步加大与对口支援学校联系与沟通的力度,完善沟通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对口支援计划的落实效率。六、建议1、建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经费的支持是对口支援计划顺利实施的保证。但目前,各高校经费普遍紧张,且经费缺口较大,无论支援方还是受援方均无力承担,部分支援计划因缺少经费支持而不能实施,对顺利实施对口支援计划造成了较大影响。如能拨付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费压力,为对口支援计划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的条件。2、建议对支援方与受援方共同申报的课题给予政策倾斜。支援方与受援方教师共同申报课题是提高受援方教师科研水平,拓宽支援方教师研究领域的重要途径之一。如能给予政策倾斜,优先批准此类课题立项,必将极大地提高双方教师共同申报课题的积极性,是双方实现双赢的突破口,对对口支援计划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4.建议单列博士招生计划。高校博士数量的多少是学校综合实力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决定因素,是受援高校与内地高校存在较大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培养博士在对口支援计划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衡量对口支援计划的一个重要指标。支援方与我院的协议中均有为我校培养博士的条款,支援方也积极想尽各种办法给予解决。但由于“没有额外计划”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此项援助很难有效实施。如教育部能划拨一定数量的博士单考名额,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