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之“善”治学,需要理论、材料,尤其需要见识,这是不言自明的。同时,治学同叙事的关系也非常重要。从史学上看,“善叙事”,往往都是同“良史之才”联系在一起的。班固等评价司马迁,称司马迁是“良史之才”,就包含了称赞他的“善序事理”。《后汉书》作者范晔指出:后人称司马迁、班固二人有“良史之才”,在于“迁文直而事核,固文赡而事详”,也是落脚在他们善于叙事上。陈寿作《三国志》,时人评论他说:“善叙事,有良史之才。”上述“前四史”的作者,或以“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评价前人,或得到后人同样的评价,绝非偶然,其中既包含了人们的共识,也反映了治史道路上的一条客观规律,即优秀的史家都讲究“叙事”。那么,对“叙事”之“善”应如何理解呢?班固等人评论司马迁时,说他“辨而不华,质而不提”;范晔评论司马迁、班固,如上所述,是“迁文直而事核,固文赡而事详”。可见,尽管都是善于“叙事”,但也还是各有特色的。这是“前四史”得以在千百年的流传中,始终受到后人赞颂的重要原因之一。唐代史家刘知幾在《史通·叙事》篇中明确指出:“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他说的“以叙事为先”,是关于“叙事”之审美的总的要求。这就是“文而不丽,质而非野,使人味其滋旨,怀其德音,三复忘疲,百遍无斁。”从这个总的审美要求中,不难看出它同班固等对司马迁《史记》的评价有思想上的继承和发展。刘知幾说的“以叙事为工”云云,是关于“叙事”之审美的具体要求。其一,是尚简,即“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具体说来,就是“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其二,是用晦,即“略小存大,举重若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刘知幾还对“显”与“晦”作了如下对比:“显也者,繁词缛说,理尽于篇中;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然则晦之将显,优劣不同,较可知矣。”这是表明倾向于用晦的根据。其三,是区分“文章”与“简册”的界限。刘知幾认为,“假托古词”、“润色之滥”,用于“文章”固然不可,用于“简册”,则尤为荒谬。不论文章、简册,都能使读者借以“考时俗之不同,察古今之有异”。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具有时代特色。刘知幾最后总结道:“史之为务,必藉于文。”这句话给我们的启示是:在今天,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要使之“为务”,同样“必藉于文”。由古人之评论,看今人之学术,讲究“叙事”应当受到重视。“质而不俚”或“质而非野”,尤其应当提倡。为此,对于“俗”与“外”,都要抱有正确的态度。所谓“俗”,是语言的通俗,而非庸俗、媚俗。所谓“外”,是重视外语、外文,而非偏于外语、外文;学习外国语言、文字是非常必要的,而学好本国语言、文字则是更为重要的。因此,“善叙事”,不独是“良史之才”的标准,亦当是所有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都应关注的问题。(《人民日报》2004年2月27日第十四版)